產業園區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31億383萬1千元以支付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糖公司)合作開發產業園區之開發成本;截至110年8月底止產業園區基金關於本開發案帳列長期墊款金額計8,734萬9千元。經查:
(一)辦理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以因應台商設廠之土地需求
工業局為解決台商回台及在地廠商投資用地需求,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規劃以台糖公司土地合作開發設置產業園區,行政院並於109年5月22日核准經濟部陳報之「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下稱台糖土地開發案)」。台糖土地開發案擇定雲林馬光、嘉義公館與南靖、臺南沙崙與番仔寮、高雄九鬮與白埔、彰化二林及屏東隘寮溪等9處台糖農場土地規劃開發為產業園區,第一階段開發面積計744公頃(分為優先短期開發與中期開發),約可提供產業用地520.5公頃,預估開發總經費334.9億元;第二階段長期儲備開發面積計460公頃,約可提供產業用地322公頃,預估開發總經費207億元(詳表1)。
產業園區開發完成後,經濟部及台糖公司按權利價值比例,分回園區土地,其中分回予經濟部之土地將採只租不售方式辦理;全區產業用地(包含台糖公司及分回經濟部部分),委由經濟部工業局代為出租並統籌管理。依據行政院109年5月22日核定之台糖土地開發案開發期程(詳圖1),工業局原規劃雲林馬光農場、嘉義公館、南靖農場、台南番子寮農場、高雄九鬮農場,於108年底完成前置規劃作業,於109年啟動產業園區報編程序(包括可行性規劃報告、區域計畫變更及環境影響評估),並配合報編程序啟動開發工程,最快於110年底提供廠商同步承租設廠。
(二)因應環評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台糖土地開發案,增加總經費並延長開發期程
行政院核定台糖土地開發案後,工業局業於110年3月陸續檢送優先短期開發之5處農場土地開發計畫予內政部審查,同月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5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第1次專案審查會議。依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紀錄,褒忠園區因開發場址位於農地核心區域、淹水潛勢區、土壤液化高潛勢地區及地下水管制區等,及新市園區因基地內發現有保育類動物且開發場址位於現有農地核心區域,部分區域為優良農地、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特定專用區農牧用地、淹水潛勢區、鹽水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等;認為褒忠及新市等2園區開發對周遭農業、當地空氣品質、水文、水質等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且對當地居民健康、安全及動物生態有危害風險,建議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另褒忠園區環評審查案工業局已於110年4月撤回,餘中埔等4園區則須依環評委員之審查意見補充、修正後,再送環評專案小組審議。
工業局考量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意見,部分因應策略涉及調整計畫範圍、辦理健康風險評估及進入二階環評等,將延後辦理時程,遂修正台糖土地開發案,勘選標的農場維持不變,行政院於110年7月6日核定台糖土地開發案(修正版),第一階段開發面積增加至876.15公頃,約可提供產業用地585.86公頃,開發總經費增加至459.98億元;第二階段長期儲備開發面積減少至230公頃,約可提供產業用地161公頃,開發總經費降至120.75億元(詳表2);預計最快公館、南靖農場、九鬮農場於111年底,番子寮農場112年初及馬光農場113年初供廠商同步承租設廠,行政院110年7月6日核定之台糖土地開發案(修正版)開發期程詳圖2。
(三)為適時滿足廠商投資用地需求,允宜審慎規劃並積極協調辦理
台糖土地開發案係為解決台商回台及在地廠商投資用地需求,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查「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截至110年10月1日,廠商通過資格審查計1,009家,預估可創造本國就業人數11萬4,200人及1兆3,506億之投資額;若能及時提供廠商投資用地需求,方可促成上述訴投資量能所能衍生之投資效益。詢據工業局提供資料,產業園區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31億383萬1千元以支付台糖土地開發案之開發成本,包括:調查規劃及申請設置費、土地費、工程設計監造及開發費用、行銷廣告及租售作業費用、未租售土地管理維護費、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費用、行政作業費用、代辦費、利息、總準備金及空污抵換專案費用等項目,但因園區未完成報編程序,尚無法估列細項之金額。
惟工業局辦理台糖土地開發案,已修正增加總投資金額及延長計畫期程,行政院110年7月6日核定台糖土地開發案(修正版)並同時附加意見,略以:
1.方案所需經費係由產業園區基金先墊,請定期滾動檢討案內各園區周邊產業用地供需情形,合理檢視開發順序,並研議適度提高租金等方式加速回收成本,以穩定基金財務收支。
2.褒忠園區位於大面積、坵塊完整之農產核心區域,且鄰近土地仍供農業密集生產,請在維持良好農業生產環境之前提下,審慎規劃園區範圍與道路系統,並配置足量之隔離綠帶或設施及適當用地,並確保居民生活品質;未來請與農業委員會合作,以提升地方經濟與經濟活力。
3.方案內之農場,部分土地為重要野生動植物之棲地,請將環境衝擊降至最低並提出補償措施,同時與利害關係人及相關民間團體充分溝通,以加速相關審議程序。
4.方案開發之產業園區,應劃設一定比率環保用地,提高園區自行消化廢棄物之量能,另開發倘涉及道路等公共工程,請規範使用一定比率再生粒料,協助高爐石、轉爐石之去化。
顯示,台糖土地開發案涉及問題繁雜且攸關我國工、農產業發展與環境永續,並希冀達成多元之政策效益;為符台糖土地開發案計畫解決台商回台及在地廠商投資用地需求之初衷,工業局允宜審慎規劃並積極協調辦理,以期適時滿足廠商投資用地需求。
綜上,產業園區基金為推動辦理「台糖土地開發案」111年度預算案編列31億383萬1千元以支付開發成本;鑒於台糖土地開發案已歷經一次修正期程,涉及問題繁雜,且攸關我國工、農產業發展與環境永續,為達成解決台商回台及在地廠商投資用地需求之初衷,工業局允宜審慎規劃並積極協調辦理,得以適時滿足廠商投資用地需求。
表1 台糖土地開發案擇定開發農場土地經費暨期程彙整表(行政院109年5月22日核定) 單位:公頃;新臺幣億元
縣 市
農場名稱
園區名稱
開發
面積
產業
面積
預估開發
總經費
預計完成
開發期程
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5處台糖農場土地
雲林縣
馬光農場
褒忠
90.0
63.0
40.5
預計最快於110年底提供廠商同步承租設廠。
嘉義縣
公館農場
中埔
75.0
52.5
33.8
嘉義縣
南靖農場
水上
90.0
63.0
40.5
台南市
番仔寮農場
新市
90.0
63.0
40.5
高雄市
九鬮農場
北高雄
70.0
49.0
31.5
小 計
415.0
290.5
186.8
第一階段中期開發4處台糖農場土地
彰化縣
二林農場
-
90.0
63.0
40.5
視產業發展需求開發,預計113年啟動。
台南市
沙崙農場
-
90.0
63.0
40.5
高雄市
白埔農場
-
77.0
54.0
34.7
屏東縣
隘寮溪農場
-
72.0
50.0
32.4
小 計
329.0
230.0
148.1
第一階段小計
744.0
520.5
334.9
第二階段長期儲備
彰化縣
二林農場
-
60.0
42.0
27.0
將視產業發展需要開發。
雲林縣
馬光農場
褒忠
180.0
126.0
81.0
嘉義縣
南靖農場
水上
50.0
35.0
22.5
台南市
沙崙農場
-
170.0
119.0
76.5
第二階段小計
460.0
322.0
207.0
一、二階段合計
1,204.0
842.5
541.9
說 明:工業局預估每公頃工程開發成本4,500萬元,以全區面積70%估列為產業面積。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修正版)」,行政院110年7月6日核定。
表2 台糖土地開發案擇定開發農場土地經費暨期程彙整表(行政院110年7月6日核定修正) 單位:公頃;新臺幣億元
縣 市
農場名稱
開發
面積
產業
面積
預估開發
總經費
預計完成
開發期程
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5處台糖農場土地
雲林縣
馬光農場
270.00
189.00
141.75
預計最快公館、南靖農場、九鬮農場於111年底,番子寮農場112年初及馬光農場113年初供廠商同步承租設廠。
嘉義縣
公館農場
67.63
40.70
35.51
嘉義縣
南靖農場
79.56
47.82
41.77
台南市
番仔寮農場
69.22
41.60
36.34
高雄市
九鬮農場
60.74
36.44
31.88
小 計
547.15
355.56
287.25
第一階段中期開發4處台糖農場土地
彰化縣
二林農場
90.00
63.00
47.25
視產業發展需求開發,原則113年啟動。
台南市
沙崙農場
90.00
63.00
47.25
高雄市
白埔農場
77.00
53.90
40.43
屏東縣
隘寮溪農場
72.00
50.40
37.80
小 計
329.00
230.30
172.73
第一階段小計
876.15
585.86
459.98
第二階段長期儲備
彰化縣
二林農場
60.00
42.00
31.50
將視產業發展需要開發。
台南市
沙崙農場
170.00
119.00
89.25
第二階段小計
230.00
161.00
120.75
一、二階段合計
1,106.15
746.86
580.73
說 明:工業局預估每公頃工程開發成本5,250萬元;產業用地面積優先開發園區以目前送審中版本羅列,褒忠園區及中期開發園區則以開發面積之70%估計,仍以後續實際核定為準。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修正版)」,行政院110年7月6日核定。
圖1 台糖土地開發案行政院109年5月22日核定之開發期程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修正版)」,行政院110年7月6日核定。
圖2 行政院110年7月6日核定台糖土地開發案(修正版)之開發期程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修正版)」,行政院110年7月6日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