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現金流量預計表「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增加基金、公積及填補短絀」編列14億4,200萬元,係國庫預計於111年度增撥是項數額予該基金。經查:
(一)111年度基金雖獲增撥14億餘元,惟預計短絀17億餘元,累計短絀仍持續增加
依111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其中作業基金之業務收支及賸餘部分,對於賸餘(短絀)規定略以:「(一)應依基金設立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二)各基金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惟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長期發生短絀致累積巨額短絀,截至109年底累計待填補短絀達55億4,748萬元,111年度國庫雖預計增撥14億4,200萬元予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惟該基金當年度預計短絀17億9,910萬5千元,111年底累計待填補短絀預計將增加為89億6,104萬9千元,累計短絀未減反增(詳表1)。且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7年度至109年度短絀金額均逾6億元且逐年擴大,與上開作業基金應本自給自足原則,力求有餘無絀之規定未合。
表1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7年度至111年度收支及累計待填補短絀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總收入
總支出
本期短絀
累計待填補短絀
政府撥補金額
106
294,632
829,186
-534,554
-3,173,637
0
107
35,423
688,331
-652,908
-3,826,545
227,000
108
56,205
803,186
-746,981
-4,573,526
215,650
109
72,737
1,046,691
-973,954
-5,547,480
815,591
110
118,839
1,733,303
-1,614,464
-7,533,020
815,591
111
86,151
1,885,256
-1,799,105
-8,961,049
1,442,000
說 明:1.109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10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2.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自107年度起整併,為利比較,表列金額係以整併後數字表達。
3.111年度預算累計待填補短絀=109年度累計待填補短絀決算數55億4,748萬元+110年度短絀預算數16億1,446萬4千元+111年度短絀預算數17億9,910萬5千元=89億6,104萬9千元。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二)部分業務不具投入產出關係,尚難謂與作業基金精神相符,且基金連年短絀,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作業基金係指政府為提供財物或勞務之目的,通常以收取價款方式收回其成本,供循環運用,而不以營利為目的之業權型基金。查該分基金收入之主要來源為育成中心及林口新創園之營運收入、租金及權利金收入、投融資業務收入及利息收入等,惟行銷及業務費用編列多項中小企業輔導計畫,例如中小企業法規調適及推廣服務計畫、促進創育機構價值鏈提升計畫、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等項,因該等業務尚無法產生收入以支應其支出,不具投入產出關係,恐有違作業基金付出仍可收回之定義。
截至111年底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餘額預計為108億1,548萬6千元,惟尚有累計待填補短絀89億6,104萬9千元。考量該分基金107年度至109年度每年決算短絀均逾6億元,雖同同期間政府撥補該基金金額介於2億1,565萬元至8億1,559萬1千元,110年度預計撥補8億1,559萬1千元、111年度預計撥補14億4,200萬元,然倘該分基金短絀情形未能有效改善,恐將於近年耗盡。
綜上,111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雖預計獲增撥14億餘元,惟111年底累計短絀金額仍將持續增加,且部分計畫未符作業基金精神,允宜改由公務預算辦理,俾符合該基金之本質,以維基金之永續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