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公司配合「強化國營事業工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及災害防救工作,防範事故發生」政策,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提昇整體環境品質,近年度均將污染預防改善並消除潛在污染風險等列為公司重要經營政策之一,並持續編列鉅額經費以維護環境安全,成為環境友善企業。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環境保護相關支出87億8,571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編列數增加10億6,650萬7千元,增幅13.82%(詳表1)。經查:
表1 台灣中油公司近年度環境保護工作預、決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企業營運成本
3,008,960
2,659,049
2,478,184
2,430,179
3,500,157
2.供應商及客戶之上下游關連成本
31,714
24,238
23,051
35,962
28,613
3.管理活動成本
294,962
252,815
260,518
279,685
245,722
4.研究開發成本
108,677
101,804
127,306
111,353
85,258
5.社會活動成本
159,155
213,901
158,262
182,257
216,283
6.損失及補償成本
20,103
2,834
108,997
20,918
2,958
7.規費稅捐等其他費用
4,390,466
4,167,501
4,271,719
4,658,858
4,706,728
合計
8,014,037
7,422,142
7,428,037
7,719,212
8,785,719
說 明:107年度至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年度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各年度預、決算書。
(一)近年度屢因操作不當排放黑煙製造成空污、管線破裂致造成污染水體及地下水等事件,允宜落實污染防治工作,杜絕污染事件之發生
台灣中油公司石化事業部林園廠多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處罰鍰,如:108年1月14日及15日、9月26日、11月16日,109年4月10日、7月2日、10月20日、12月3日及16日,或因設備故障、操作不當及製程不穩定等原因,致廢氣燃燒塔產生黑煙,造成空污事件。又有因管線破裂或滲漏致污染水體,如:108年3月4日探採事業部鐵砧山礦場管線破裂污染地面暨地下水體;煉製事業部桃園廠109年2月8日地下輸油管線破漏污染水體及3月30日進行管線承壓能力測試時,造成管線破裂致污染地面水體;煉製事業部大林廠110年6月22日外海浮筒因輸油管破裂致使原油外洩,污染屏東縣小琉球與恆春半島周邊海域暨岸際,及屏東縣小琉球、琉球新、杉福、山海及紅柴坑等5處漁港。鑒於近年度台灣中油公司因管理或操作不當致污染空氣、水體等情事未間斷,允宜落實污染防治工作,以杜絕污染事件之發生。
(二)108年至110年8月遭環保機關裁罰件數達106件,罰鍰總金額達4,184萬餘元
台灣中油公司近年來因違反環保法規,108年至110年8月遭裁罰之件數合計106件,罰鍰總金額計4,184萬8千元;其中裁罰件數以108年度64件最高,裁罰金額則以109年度1,709萬4千元最高;108年至110年8月間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處罰鍰者計60件、裁罰金額計2,918萬5千元最高;另同期間以煉製事業部大林廠計遭裁罰33件、裁罰金額計1,659萬5千元最高(詳表2)。鑒於環保處罰之意涵,除係針對企業生產活動之污染行為所作處罰外,尚隱含後續可能衍生之鉅額污染整治費用,以及相關損害賠償責任等,其社會成本恐遠非罰鍰金額本身所足以代表。台灣中油公司允應重視國營事業之環保責任及示範效果,強化污染防治工作,以落實國營事業之環保責任。
表2 台灣中油公司近年度遭環保單位裁罰件數及金額統計表
單位:件數;新臺幣千元
年度
遭環保單位裁罰件數
裁罰金額
(含訴願)
違規項目分類統計
裁罰件數較高之部門(廠區)
108
64
11,954
空污39件(891萬元)、水污5件(54.5萬元)、土壤地下水11件(140萬元)、毒化物1件(6萬元)、廢棄物8件(73.9萬元)、環評1件(30萬元)。
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23件,502.5萬元)。
2.石化事業部-林園廠(10件,318萬元)。
3.油品行銷部(10件,105.1萬元)。
4.煉製事業部-桃園廠(8件,101萬元)。
109
28
17,094
空污15件(1,578.5萬元)、水污4件(40.3萬元)、土壤地下水7件(80萬元)、廢棄物1件(0.6萬元)、其他1件(10萬元)。
1.石化事業部-林園廠(8件,1,325.1萬元)。
2.煉製事業部-桃園廠(8件,159萬元)。
3.油品行銷部(5件,65.5萬元)。
4.煉製事業部-大林廠(3件,108萬元)。
110
14
12,800
空污6件(449萬元)、海洋污染6件(815萬元)、水污1件(6萬元)、土壤地下水1件(10萬元)。
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7件,1,049萬元)。
2.石化事業部-林園廠(2件,172.5萬元)。
3.煉製事業部-桃園廠(2件,32.5萬元)。
4.油品行銷部(2件,16萬元)。
合計
106
41,848
說 明:1110年度係截至8月底之發生數。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提供。
綜上,台灣中油公107年度至109年度業已投入環境保護經費累計228億餘元,110年度亦編列77億餘元辦理環境保護工作,111年度續編列環境保護預算87億8,571萬9千元;惟每年度仍發生多起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更屢因違反相關環保法規而遭處罰,亟待積極檢討強化內部管理,改進相關管理機制,以善盡國營企業之社會暨環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