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06年4月提出前瞻計畫,並以軌道建設為推動之主軸,針對推動之必要性表示:「因應綠色交通運輸之趨勢,各縣市對軌道交通之需求不斷增加,一般公共建設經費不足,使軌道建設延滯;有必要針對未來30年發展之需求,就全國鐵路網之建置,包括骨幹、城際及都會內之鐵道建設做全面性規劃。」惟查:
(一)行政院並未就我國未來30年軌道發展需求提出具體完整之政策說明,有關各項新興軌道建設計畫之合理性、可行性、成本效益性與計畫推動優先順序之考量,暨軌道網絡分布對未來整體國土空間規劃、大眾運輸整合系統及國家經濟發展等影響性,均待釐清並對外具體說明,以利民眾瞭解。
(二)近年政府雖投入大量經費興建軌道設施,對我國軌道產業發展之帶動有限,致現行我國軌道車輛零組件之國產占比僅約42%,核心技術仍多仰賴外商合作;交通部雖於106年度預算案及前瞻軌道建設計畫中提出成立軌道技術研究驗證中心計畫,期以培植我國軌道工程自主研發能力;惟依該中心可行性研究暨綜合規劃報告書之評估,若無政府捐助興建硬體成本,且無挹注常年研究發展資金,該計畫之自償率為-85.28%,財務淨現值為-70.13億元,可量化之經濟淨效益現值僅約40.04億元,雖預期成立後10年內提高軌道零組件自製率可達75%,但以該中心相關業務及資金來源多須依賴政府挹注,尚無法自償,且前4年度仍處硬體興建期,如何於即將啟動之前瞻計畫執行期間,廣納民間業者之投資,強化產官學界之合作機制,並同步有效帶動我國軌道產業之提升,未見行政院提出具體行動方案,恐不利我國軌道產業之發展。
準此,軌道運輸為我國近年最重要之交通建設,近5年度預算多占公共建設經費之首,行政院未配合前瞻計畫具體說明我國軌道建設藍圖並就交通整合規劃、產業發展策略及都市規劃等研訂完整配套措施,整體軌道建設政策及執行效益未臻明確,除不利本院預算之審議,亦引發外界對於政府計畫審議作業及資源配置合理性與運用效益性之爭議,恐不利我國軌道建設之健全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