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近年中央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執行成效與問題探討-以補助城鄉發展基礎建設為例

三、中央主管機關對補助計畫之可行性及地方政府執行能力之審核仍有不足,致常有預、決算差異甚大情事 日期:106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執行成效與問題探討-以補助城鄉發展基礎建設為例 目錄大綱:肆、中央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之預算配置與運用成效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石桂鳳 吳昀雲

經檢視上開多項中長程補助計畫之執行情形,常發生預算執行不佳,致年度終了仍留有鉅額保留數及未執行賸餘數,進而影響預算資源之分配效益,究其原因概係中央主管機關對地方政府所提申請補助計畫之可行性與執行能力之審核不足所致,諸如內政部辦理四年專案計畫及均衡基礎建設計畫係以書面審查為主,經審計部於104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其評審過程未依規定詳實審查,及部分補助案件未能適時與地方政府協處,肇致核定後註銷,影響補助經費配置與運用成效等之重要審核意見;營建署辦理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及城鎮風貌型塑計畫於執行期間亦多有補助案件因推動窒礙難行而辦理註銷,或變更計畫內容及執行進度落後等情事;客委會則考量客庄多位於財政狀況欠佳地區,對於執行欠佳案件多透過專業團隊輔導協助,因此除有少部分受補助機關因時空環境變遷等因素而主動申請撤案外(97至105年度計有23件註銷),該會並無主動減列補助金額或撤銷補助情形,是以,中央對地方所提補助計畫之前端審查如未能詳實,恐徒增後續執行困難,而無法使預算資源達有效配置,並影響整體計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