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前開多項中長程補助計畫,除原民會辦理經濟發展3年計畫、經濟發展4年計畫分別因未補助公共設施,及計畫尚在執行階段而無補助完成後處於閒置或低度利用之設施外,內政部辦理之四年專案計畫及均衡基礎建設計畫迄至105年底止,補助竣工件數共計1,896件,據該部106年5月間回復本中心稱,均無發現有閒置或低度利用情況,惟依所提供各縣市政府查報資料,尚有多件101至103年度補助案件竣工後迄未啟用或未填報使用人次,或每月使用人次甚低之情形,且審計部於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已指出,據內政部請各縣市政府查報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使用情形,均稱使用情形良好,確實充分使用並發揮應有之功能,然依縣市查報資料計有新竹縣等6處活動中心有閒置情況,且部分每月僅使用1次或每2週使用1次,使用情形難謂良好、充分使用等,請該部應強化相關追蹤管考及效益評估機制,以做為未來審核申請補助計畫之參據。顯見,該部對相關追蹤管考機制迄未有效檢討改善。
營建署長年補助各地方政府建設與改善市區道路、人行道、無障礙空間、公園綠地、污水處理廠、鄰里共同生活空間…等基礎設施,惟因地方政府於硬體建設完竣後相關配套管理機制未臻完備或未依法落實開徵下水道使用費等因素,致各項設施除機能難以充分發揮或財務負擔沉重,不利永續經營外,整體計畫效益亦待提升,例如:城鎮風貌型塑計畫與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推行已超過十年,投入近400億元資源用於改善城鄉居住環境品質,然民眾對於周邊居住環境品質提升之感受似未顯著;部分污水處理廠營運已逾十餘年,惟系統用戶接管率仍偏低,或實際處理水量遠低於設計水量,污水處理系統設備有長期低度使用、效能不彰等情形,均待檢討改進。
客委會辦理之兩期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迄至105年底止補助案完成件數共計954件,據該會106年6月間回復本中心聲稱補助案竣工後營運狀況良好,尚無閒置或低度利用情況,惟其所提供第一期及第二期計畫已補助完成案件數分別為725件、229件,迄105年底維運正常者各為457件、142件,占比為63.03%與62.01%,再觀前開105年度之訪查報告及審計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所指,部分補助計畫完工後維護管理未臻落實,且乏後續督考機制,致補助之客家社區生活環境營造點景觀及設施,漸顯凋敝,均與該會所稱營運狀況良好,無閒置或低度利用情況甚有差距。
造成上開補助案完成後閒置、低度利用或難以發揮設施機能之原因,概係中央主管機關對地方政府所提之申請計畫事前未慎審其必要性、可行性及後續維運財務負擔能力與相關配套措施,事後又未能建立追蹤管考及效益評估之回饋機制,致預算資源無法達到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