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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特別預算有關公共建設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之探討

七、以特別預算推動公共建設存有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或因急迫及人力無法負荷,致發生浪費公帑情事,允宜檢討並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日期:106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特別預算有關公共建設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中央政府特別預算有關公共建設計畫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羅玉珊 鄭寧

(一)以特別預算支應公共建設計畫,因前置作業時程較短或人力不足等,未能妥適規劃執行,致發生閒置或浪費情事

經檢視監察院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發現以特別預算推動辦理公共建設計畫存有設施或設備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且部分計畫發生嚴重浪費公帑情事(詳附表3-7-1),究其原因,主要係計畫未能妥適規劃、設計不良、決議或審議過程草率、可行性評估欠覈實、執行機關未按規定辦理、主管部會未督導後續營運,執行機關亦欠積極、預算內容未具體明確,授權行政機關自行決定等,顯示以特別預算推動公共建設計畫或因前置作業時程較短,未能通盤考量後進行縝密規劃及評估,或因人力不足、工作量逾越負荷或相關管控機制欠完善而未妥適監督執行,造成建設或設施效益未如預期或不符需要等情形。

附表3-7-1:以特別預算推動之公共建設存有浪費公帑、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部會別

公共建設

(設施)

名稱

支應特別

預算名稱

閒置、低度利用

或浪費公帑情形

監察院調查

報告或糾正

案字號

1

交通部

臺鐵高雄-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調車廠址規劃定案過程反覆草率,因計畫內容地點變更,致原設計成果廢棄需重新辦理設計,嚴重浪費公帑1億6,443萬餘元。

102交正0004糾正案文

2

交通部

高雄港務局洲際貨櫃中心第1期計畫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紅毛港遷村預算編列213.5億元僅列總項名稱,缺乏分項及具體內容,實際執行竟僅依遷村總經費額度內,得本於權責自行衡酌決定,造成面臨民眾抗爭及民意壓力時,經費項目明細一再調整、變急使用,公帑支出不斷增加,經費執行寬濫無據。

100內正0026糾正案文

3

交通部

西濱快速公路工程

西濱快速公路計畫第2期(83至84年度)工程特別預算

決策與審議過程草率、財務計畫可行性評估未臻翔實,造成預算資源嚴重不足,計畫內容修正而需變更或廢棄原規劃、測設成果,增加5千餘萬元支出,且用地徵收後閒置而遭盜採砂石、回填垃圾,徒增處置成本。

092交正0016糾正案文

4

文化部

公館新世界觀光劇場記景觀改造工程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前文建會補助臺北市政府1億8,000萬元,將水源市場及客家文化園區明日世界改裝為觀光劇場,惟完工後未督導後續經營管理,致水源市場之劇場改造工程驗收後閒置1年10個月,需另行投入經費辦理改善工程;又未確實考量觀光劇場之區位及場域設置,致原規劃打造國際觀光藝文劇場,實際卻淪為地方展演場所,不僅未達預期效益,且入不敷出,增加鉅額支出。

102教正0015糾正案文

5

文化部

古都文化觀光計畫-吳園再利用改善工程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前文建會(101年改制為文化部)補助臺南市政府計畫經費1,100萬元,惟查其中美食中心閒置,及公會堂展演中心與戶外劇場展演頻率偏低。

099交正0010糾正案文、099交調0023調查報告

6

經濟部

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1.南竿1期海水淡化場(核定經費6,920萬元):因維護管理機關未積極辦理設施功能改善工作,致設施閒置損壞未用。

2.西嶼海水淡化廠工程(核定經費1億8,000萬元,投資契約1億6,500萬元):因先期規劃未妥適評估濃鹽水排放管施工風險,斷管後又未儘速妥處投資爭議,致設施長期閒置未用。

3.烏嵌海水淡化1廠(核定經費5億4,000萬元):設施營運期間,未積極改善未達耐用年限設施造水量不足問題,逕予拆除整建,嚴重浪費公帑。

4.望安海水淡化廠(核定經費5,700萬元):設施營運期間,未積極改善未達耐用年限設施造水量不足問題,逕予拆除整建,嚴重浪費公帑。

100財調0102調查報告、100財正0045糾正案文

7

經濟部

集集鎮第一市場重建工程

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該市場重建工程2,790萬元,惟完工後閒置多年,未積極辦理營運以達成預期目標。

098內調0099調查報告

8

內政部

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第3期部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第3期)

污水處理廠選址不當與污水管網建設時程無法配合,導致全國已完工1年以上之44座污水處理廠,超過4成之處理污水比率低於30%;如臺中縣石岡壩系統及高雄縣旗美系統相關設施完成後閒置達6年未啟用,又臺北縣林口廠、高雄縣鳳山溪場與大樹場、屏東縣六塊厝廠等污水處理效能始終偏低,另嘉義縣大埔系統因延宕3年無法發包施工,任令已完工幹管設施閒置等。

100內正0010糾正案文

9

內政部

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場

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南投縣水里鄉公所為921震災災後重建需要,於90年間緊急辦理本案土資場工程,經核定補助2,450萬元,惟完工6年仍遲未完成土資場營運啟用送審程序,置任場地及設備閒置鏽蝕。

098內調0056調查報告、098內正0027糾正案文

10

客委會

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計畫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未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即逕以銅鑼鄉七十分段為計畫基地,後又改以銅鑼科學園區為基地,使苗栗縣政府虛擲土地徵收作業服務費110.99萬元及現況調查服務費用265萬元;又於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尚未通過前,即辦工務所建置工程,肇致無法動工而終止合約,虛擲設計費及補償廠商施工成本及損失共112.4萬元。

099教正0019糾正案文、099教調0045調查報告

11

衛福部

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醫院安全關懷RFID計畫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

前衛生署因時程緊迫,規劃欠周延,選擇試辦對象過於草率,致參與醫院於設備採購後退出計畫,致須增加移轉或添購設備支出235.6萬元;另有系統停用、與醫院原先系統未能有效整合、門禁管制系統部分硬體建置時未安裝而閒置等情形。

103財調0013

※註:1.資料來源,監察院網頁。本表所列存有閒置、低度利用或浪費公帑之設施、工程建設或計畫,係曾支用特別預算者。

(二)國發會及工程會均未控管後續完工後營運情形,對於閒置設施之預防及回饋機制顯有不足

前洽各機關提供以前年度特別預算支應推動公共建設計畫曾有閒置情形者,均表示無此情況,國發會及工程會亦未能提供相關資料,顯示各計畫之管考若僅由各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自行辦理,恐難避免發生球員兼裁判、隱惡揚善弊端,或將使閒置或浪費情形更加惡化,而工程會偏重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率之控管,至於閒置設施之管考著重於活化改善,未逐項分析其發生原因,預防及回饋措施顯有不足,且國發會及工程會均未就完工後營運情形加以監督考察,恐難避免相似情形重複發生問題。

綜上,以特別預算推動公共建設,因時程急迫,部分計畫預算編製未明確具體,計畫或設施未妥為規劃、審議或決策過程欠審慎,可行性評估未覈實,執行時未依規定辦理等,造成建設或設施閒置、低度利用或嚴重浪費情形,且因管考機制偏重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率之控管,對於閒置或浪費之情形缺乏預防及回饋措施,為避免重蹈覆轍,允應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