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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機關辦理「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績效之探討

四、住宅持有及租賃所得申報情形分析 日期:106年7月 報告名稱:國稅機關辦理「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績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執行績效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玉清

臺灣家戶持有房屋率雖已達6至7成,但全年家戶綜合所得淨額50萬元以下之家庭,仍有4成、約194萬戶家庭屬於無殼蝸牛族,距離「住者有其屋」之理想,尚有進步空間。另依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我國104年度房屋持有人數及房屋戶數統計(按持有房屋數區分),全國房屋戶數923萬餘戶,其中138萬餘人持有2戶以上、共389萬餘戶(詳附表8),占全部戶數之42.19%,戶數及占比均甚高,是否有出租房屋但漏報所得情形,均值得進一步探討。經查:

(一)長期存在綜所稅繳稅低卻有能力購屋者比率偏高之不合理現象,有待積極分析其資金來源,並追查逃漏稅情形

依綜所稅課稅級距別分析我國住家用房屋自然人買方戶數占比,97至103年度購屋者課稅級距5%以下之占比各為59.4%、61.7%、63.3%、60.6%、60.9%、67.9%及66.2%(詳附表9),呈逐年增加之趨勢。其中102年度未達起徵點及課稅級距5%以下之購屋戶數各為6萬9,804戶(30.7%)及8萬4,509戶(37.2%)、103年度各為5萬2,288戶(28%)及7萬1,280戶(38.2%)。

另進一步分析未達課稅起徵點之購屋者,其101年度之平均購入房屋面積42.7坪、購屋者平均年齡41歲、平均每戶綜合所得總額41萬元,102及103年度購入面積各為41.7坪及42.7坪、平均年齡均為42歲,與101年度差異不大,惟102及103年度平均每戶綜合所得總額各為33萬8千餘元及35萬5千餘元(詳附表10),較101年度之41萬元減少,與101年至103年房價所得比各為7.79、8.37及8.41,房價呈上漲之趨勢相反,有欠合理。

依財政部賦稅署說明:「綜合所得稅為年度申報制,而購屋者多以累積多年所得用以支付購置房屋價款,又綜合所得稅係以所得總額減除相關免稅額及扣除額之餘額按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且有部分類別所得適用免稅規定或採分離課稅而未計入申報所得課稅,是尚難以綜合所得稅繳稅金額或適用稅率,據以推論其購屋能力。」惟統計未達起徵點者購入房屋地點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臺中市等都會區之占比,102年度各為6.3%、17.6%、12.8%及16%,共52.7%、103年度各為6%、16.6%;12.3%及16.3%,共51.3%(詳附表11),占比甚高,然各都會區103年底之房價所得比各為15.73、12.78、7.11及8.35,一般受薪階級者須工作多年始有能力於都會區購屋,惟部分綜所稅未達起徵點者卻可輕易購入,顯示渠等未納入綜所稅課稅範圍之免稅所得或地下經濟來源所得不低,或接受家中長輩資金支援以購置房屋、利用人頭戶炒作房地產。而國稅機關並未結合財產總歸戶之各類財產資訊,如土地、房屋、存款及投資等,進一步分析其資金來源,並追查可能逃漏之所得稅或贈與稅等稅捐,致長期存在綜所稅繳稅低卻有能力購屋者比率偏高之不合理現象,似欠積極。

(二)持有2戶以上者申報房屋租賃所得之件數比率甚低,且有逐年降低之趨勢,顯示未誠實申報租賃所得之戶數不低,惟104年度申報及查核調增之件數及金額均減少,績效欠佳

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101至104年度房屋持有人數各為655萬3,408人、659萬6,351人、664萬6,448人及672萬1,119人,房屋戶數各為893萬3,523戶、900萬3,039戶、907萬6,428戶及923萬6,032戶(詳附表8),其中持有2戶以上者各為132萬2,286人、133萬2,551人、134萬4,445人及138萬1,646人,房屋戶數各為370萬2,401戶、373萬9,239戶、377萬4,425戶及389萬6,559戶,而持有5戶以上者仍各達8萬54人、8萬1,437人、8萬2,738人及8萬6,478人,房屋戶數各為85萬960戶、86萬4,773戶、87萬4,780戶及91萬2,873戶,持有2戶以上之戶數甚多,持有者極可能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

另依賦稅署統計,101至104年度全國房屋租賃所得申報件數各為71萬6,068戶、84萬816戶、78萬9,349戶及64萬9,831戶,占個人持有2戶以上房屋數之19.34%、22.49%、20.91%及16.68%,比率甚低且呈逐年降低之趨勢,顯示未誠實申報之戶數不低。另104年度房屋租賃所得申報金額1,033億6,755萬8千元較103年度之1,148億8,576萬5千元減少115億1,820萬7千元(10.03%),減幅不低,其中非扣繳案件17萬147戶,較103年度之25萬1,403戶減少8萬1,256戶(32.32%),所得申報金額103億1,673萬8千元較103年度之156億628萬9千元減少52億8,955萬1千元(33.89%),減幅甚大(詳附表12)。

此外,101至104年度全國房屋租賃所得查核調增件數各為22萬5,201件、26萬8,965件、24萬8,049件及17萬7,693件,占個人持有2戶以上房屋數之6.08%、7.19%、6.57%及4.56%,比率甚低,其中104年度房屋租賃所得查核調增件數較103年度減少7萬356件(28.36%),104年度調增金額184億233萬2千元較103年度之194億1,210萬9千元減少10億977萬7千元(減幅5.2%),顯示104年度房屋租賃所得申報及查核調增之件數及金額較103年度均有減少情形(詳附表13),績效欠佳。加以國稅機關自105年度起,不再將「符合一定條件之房屋租賃所得查核」列入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之績效指標,恐不利於查核績效之提升。

(三)允宜加強查核校外租屋人數較多學校之周遭房屋租賃情形,以防杜逃漏稅

依教育部統計,101至104學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校外租屋學生人數分別為31萬9,022人、29萬9,194人、30萬306人及29萬2,425人,其中以成功大學、中正大學、高雄應用科大、虎尾科大、東海大學、輔仁大學、中原大學、逢甲大學、朝陽科大、南臺科大及嘉南藥理大學等較多,均超過5千人,上述學校周遭常見整棟民宅專供出租學生之情形,顯示大專院校學生校外租屋學生人數甚多。惟多數大學對於學生校外租屋注意事項,未加強宣導學生租金可供家長於申報綜所稅時列為扣除項目以減少稅負,致出租人得以漏報所得,或藉由訂定不合理之租賃契約,將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負轉由承租人負擔,致屢發生糾紛,有欠妥適。國稅機關對於大專院校學生校外租屋有關之逃漏稅問題並未專項控管,致無法了解其查緝績效,鑒於101至104年度全國房屋租賃所得非扣繳案件數各為24萬6,410戶、29萬6,411戶、25萬1,403戶及17萬147戶,其中104年度較103年度減少8萬1,256戶(32.32%),減幅甚大,允宜加強查核校外租屋人數較多學校之周遭房屋租賃情形,以防杜逃漏稅。

附表8:101至104年度全國房屋持有人數及房屋戶數統計-按持有房屋數區分

持有房屋數及年度

持有人數

房屋戶數

1戶

101年度

5,231,122

5,231,122

102年度

5,263,800

5,263,800

103年度

5,302,003

5,302,003

104年度

5,339,473

5,339,473

2戶

101年度

947,311

1,894,622

102年度

952,339

1,904,678

103年度

959,815

1,919,630

104年度

980,097

1,960,194

3-4戶

101年度

294,921

956,819

102年度

298,775

969,788

103年度

301,892

980,015

104年度

315,071

1,023,492

5-10戶

101年度

67,358

413,783

102年度

68,548

421,617

103年度

69,650

428,456

104年度

72,855

447,447

11-100戶

101年度

12,113

261,566

102年度

12,294

264,762

103年度

12,489

268,760

104年度

13,009

281,427

101戶以上

101年度

583

175,611

102年度

595

178,394

103年度

599

177,564

104年度

614

183,999

合計

101年度

6,553,408

8,933,523

102年度

6,596,351

9,003,039

103年度

6,646,448

9,076,428

104年度

6,721,119

9,236,032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2.為便於統計及避免重複,本表統計對象為「1戶房屋之持有人為1人(持分比例為100%)」,多人共有者免列入計算。

附表9:102及103年度住家用房屋自然人購屋者戶數及占比統計表

單位:戶、%

課稅級距

102年

103年

戶數

占比

戶數

占比

總計

227,166

100.0

186,643

100.0

未達起徵點

69,804

30.7

52,288

28.0

5%

84,509

37.2

71,280

38.2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2.戶數以人數計算,非申報戶;未達起徵點包含所得為零及未申報。

附表10:102及103年度未達起徵點之購屋者相關資訊統計表

單位:坪、歲、新臺幣元

年度

平均購入房屋面積

購買人平均年齡

平均每戶綜合所得總額

102

41.7

42

338,175

103

42.7

42

355,911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2.平均每戶綜合所得總額,以申報戶為計算基礎。

附表11:102及103年度未達起徵點之購屋地區統計表

單位:戶、%

都會區別

102年

103年

戶數

占比

戶數

占比

總計

69,804

100.0

52,288

100.0

臺北市

4,388

6.3

3,147

6.0

新北市

12,309

17.6

8,694

16.6

桃園市

8,914

12.8

6,449

12.3

臺中市

11,157

16.0

8,517

16.3

4個都會區小計

36,768

52.7

26,807

51.3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2.戶數以人數計算,非申報戶。占比因4捨5入,而存有尾差。

附表12:101至104年度全國房屋租賃所得申報情形統計表

單位:戶、新臺幣千元

年度

非扣繳案件

扣繳案件

合計

納稅戶數

租賃所得金額

納稅戶數

租賃所得金額

納稅戶數

租賃所得金額

101

246,410

13,727,504

469,658

92,293,068

716,068

106,020,572

102

296,411

18,619,343

544,405

95,016,565

840,816

113,635,908

103

251,403

15,606,289

537,946

99,279,476

789,349

114,885,765

104

170,147

10,316,738

479,684

93,050,820

649,831

103,367,558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附表13:101至104年度全國房屋租賃所得查核調增情形統計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年度

調增所得

件數

金額

101

225,201

15,439,444

102

268,965

21,054,614

103

248,049

19,412,109

104

177,693

18,402,332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