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允宜配套酌增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單一分離課稅稅率、境外股利所得稅率,以維護租稅公平,並可減低調高營所稅率之不利影響
日期:106年7月
報告名稱:國稅機關辦理「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績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及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玉清
股利所得新稅制宜針對目前稅制造成內外資稅率差距過大、扣抵稅制複雜及稽徵成本較高之問題進行改善,並考量世界改革潮流、國內各界建言及財政健全面,以利制度可長可久。若採境內個人股東單一分離課稅稅率20%,並將綜所稅最高課稅級距由45%降為40%,營所稅配合調高1%或2%,則稅收影響數頗鉅,建議配套酌增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單一分離課稅稅率,並調高境外股利所得稅率,以維護租稅公平及有效改善假外資之現象。
(分機:1913 陳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