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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相關問題之探討

七、家庭托顧服務提供單位及服務人數均十分有限,不利在地老化目標之落實 日期:106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與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鄧凱文

家庭托顧服務係提供失能者於白天到托顧家庭接受照顧,晚上再返家之照顧服務模式,為原長照十年計畫既有之服務項目。該項服務可讓失能者留在熟悉環境接受照顧服務,符合當地文化背景與在地特性,有助於落實長期照顧在地老化之目標,惟其服務量能仍待強化,謹說明如下:

(一)近3年度(103年度至105年度)每年平均僅185位失能者受惠家庭托顧服務,且迄105年度提供服務單位亦僅25處

分析歷年受惠於家庭托顧服務之失能者人數資料(詳附表3-6),97年度僅1人;98年度至100年度均未達70人,分別為11人、35人及62人;101年度至103年度漸有成長,分別為110人、131人及146人;104年度服務人數上升至200人,迄105年度又增長至210人。是以,最近3年度(103年度至105年度)平均每年僅185位失能者受惠,成長速度頗為緩慢。

再者,提供家庭托顧服務之單位家數亦呈緩慢成長態勢,97年度僅4處;98年度至101年度期間,除99年度突破20處外,其餘年度維持在16、17處,各該年度分別為16處、23處、16處及17處;102年度則成長至20處,其後2年度(103年度及104年度)分別為22處及21處,至105年度又增加到25處。可知近3年度平均每年僅23處提供家庭托顧之服務。

附表3-6:97年度至105年度家庭托顧服務提供單位數及受惠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處

年度

項目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提供單位

4

16

23

16

17

20

22

21

25

受惠人數

1

11

35

62

110

131

146

200

210

※註:1.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二)家庭托顧服務量能之進展較長照其他項目緩慢

家庭托顧服務前於89年度推動「建構台灣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即已實施,並在長照十年計畫及長照2.0計畫均列為重點推動之服務項目,然時至今日,相對長照其他服務項目服務量能,該項服務進展相對緩慢。詢據衛福部該項服務推動不易緣由,該部分析原因為「家庭托顧服務係設立於照顧服務員家中,涉及同住家人隱私問題,影響民眾設立意願」及「每間托顧家庭至多僅能照顧4名失能者,與其他社區式長照服務不同,如每間日照中心至多可照顧30名失能者,故在服務人數成長情形相對不顯著」。另一方面,部分學者對提升家庭托顧服務量能提出諸多建議,如:提供住宿服務、分級管理托顧服務員、放寬托顧家庭空間與設備條件、穩定托顧家庭經濟收入、加強社會教育、置入服務轉介項目、建構社區服務網絡及健全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