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疫情未歇,常態防疫工作成效仍有疑慮
106年2月5日國內首度確診與日韓相同之H5N6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例,之後南部疫情大爆發後,農委會通報行政院成立「禽流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採跨部會合作機制來防堵疫情傳播;106年5月5日召開第5次會議,表示基於國內禽流感疫情趨緩,決議將防疫等級回歸至常態工作。
然該應變中心自5月初撤除後2個月間國內持續爆發多起禽流感(詳附表8),以雲林縣為例,統計縣內爆發禽流感疫情多達74場,其中62場屬雞隻禽流感,其餘為火雞3場、鵝3場及鴨6場,遭撲殺家禽達近百萬隻;台南市截至6月30日止亦累計今年第17個案例,顯見國內禽流感疫情未歇,防疫等級降至常態能否達成原應變中心之即時傳遞溝通各縣市疫情資訊,並於第一時間內啟動應變機制,將風險災害降至最低,恐令人質疑。
附表8:106年5月5日中央應變中心任務撤除後國內禽流感疫情概況
日期
案例縣市
疫情概況
5月7日
台北市
5批家禽屠宰體異常,疑似禽流感病例,依規定立刻送檢、凍存,總計扣留304隻雞隻,並停止屠宰24小時。5月10日檢驗結果出爐證實為H5N8亞型禽流感,家禽市場3百隻雞遭到銷毀。
5月8日
台北市
家禽批發市場疑似出現禽流感,宣布停止屠宰24小時,檢驗證實5隻疑似案例均驗出H5陽性。
5月15日
屏東縣
屏東1處肉鴨場確診為H5N2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動物防疫所於16日完成撲殺1萬餘隻肉鴨。
5月27日
台北市
北市家禽市場再傳禽流感病雞,送診後確診為H5N2亞型禽流感病毒,18件屠體全數化製銷毀。
6月15日
雲林縣
縣內傳出禽流感,撲殺近2,000隻火雞。
6月17日
屏東縣
鹽埔鄉1處飼養鹿野雞(土雞的一種)養禽場經確診為禽流感後,啟動撲殺作業,共撲殺約9,000隻家禽。
6月18日
台南縣
下營區一雞場確診禽流感,南市動保處完成全場3萬4千多隻皇金雞撲殺,全場與周邊道路並進行消毒。
6月30日
台南市
柳營一處肉鵝場確診H5N2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動保處執行全場撲殺2千餘隻肉鵝,並對禽場及周邊環境、道路進行消毒,並同步啟動禽場半徑1公里內周圍養禽場之監測採樣工作。
7月1日
台北市
家禽批發市場通報來自屏東土雞有疑似案例,3日確診為H5N2亞型禽流感病毒,銷毀同批39件凍存的屠體。
7月5日
台中市
爆發今年首例禽流感疫情,位於台中市大安區一家土雞場經採樣檢驗後,確認是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
7月7日
屏東縣
鹽埔鄉一處肉鴨場7日被檢出確定感染新型禽流感,8日撲殺禽場2千多隻肉鴨,迄今該縣共執行15場確診禽流感的養禽場撲殺作業。
※註:1.資料來源,本報告整理。
(二)各縣市疫情資訊之即時性及防疫作為落實,仍待加強
106年7月13日檢視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官網「禽流感資訊專區」之疫情現況,僅揭示截至106年3月10日止之「106年檢出H5N6禽流感地點分布圖」資訊,之後各縣市禽場感染、確診及禽隻遭撲殺等疫情嚴竣與否等情形,外界均無從知悉以利加強防疫作為,顯示疫情資訊未即時更新,尚待加強改進。
又查彰化縣為全國養家禽最大縣市,卻於農委會宣布解除禁宰禁運措施後淪陷成為疫區;該縣芳苑鄉土雞場於2月17日接獲通報並經家衛所確診感染H5N2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共計撲殺2萬多隻土雞。有關中央禁宰令落實、是否延長及各縣市禽隻移動管制等均引發質疑。
(三)每年查獲走私禽類達數百件,顯示邊境防疫網尚有漏洞,亟待宣導及加強攔檢頻率
為加強邊境防疫,農委會防檢局負責候(野)鳥禽流感主動監測工作;另為防範人民藉由小三通將農漁畜牧產品或禽類、犬貓等動物夾帶入境,由行政院海巡署執行沿海查緝走私;一旦查獲走私禽類,即通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程序檢驗或撲殺有疑慮動物,以防杜鄰近香港、大陸地區之禽流感及其他海外動物疫病入侵國內。依海巡署提供近年來查獲禽類走私統計,101年度至105年度每年均查獲走私禽類達100餘隻至300餘隻,106年1月至3月間累計查獲133隻走私禽類。顯示邊境防疫網尚有漏洞,亟予加強宣導及攔檢頻率,以將病毒防杜於境外。
附表11:近年度海巡署查獲禽類走私統計一覽表 單位:隻
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查獲數量
140
352
132
-
347133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2.本表禽類係指本署查獲私運活體動物中禽類部分。
3.106年度數據統計至3月底止。
(四)監察院歷年調查各級政府對於禽流感疫情之作為有無盡責,提出多起糾正案
每年數起禽流感疫情肆虐國內,除造成大量禽隻死亡,並威脅民眾健康。爰以監察院歷年關切各級政府對於疫情預防、監測、病毒檢疫與確認、防治(處置)與撲殺以及禽場管理措施,有無善盡職責;經調查後提出多起糾正案,例如:104年度糾正農委會對於高病原性禽流感之防疫作為輕忽怠慢、貽誤防疫先機,及臺南市、雲林縣等縣市政府執行禽場訪視徒具形式;103年度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實驗室操作之內控機制與檔卷管理有欠周延,肇致誤判非高病原性禽流感檢體為偽陽性,卻未及時更正等;以上均核有違失,爰於各該年度提案糾正(詳附表9)。
附表9:監察院近5年對於國內禽流感疫情之調查案件
年度
調查文或糾正文概述
10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輕忽水禽感染禽流感病毒之嚴重性,且監測機制亦未發揮功能及早掌握疑似病例並即時處置,對於多點發生疫情未能妥善預為因應,復未能督促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禽場落實防鳥及生物安全防護措施,因此國內發生嚴重禽流感疫情;臺南市、雲林縣等縣市政府執行禽場訪視徒具形式;另屏東縣、嘉義縣等所轄飼主未按實際疫情落實通報,防疫人員對疫情之警覺性又不足,使得禽流感疫情快速擴散,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10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實驗室操作之內控機制與檔卷管理有欠周延,肇致誤判非高病原性禽流感檢體為偽陽性,卻未及時更正;而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函頒本案疫情通報流程規範不明確及未審慎處理防疫通報文書等情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10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出「禁宰活禽」政策,卻因電宰廠分配不均、配套措施不周延等問題,致端午節電宰場塞車、攤商無雞可賣,引起相關業者不滿政策草率上路發動遊行抗議。調查結果,農委會應採取周延配套措施且,並輔導相關從業者完備其販賣場所及運輸工具之衛生安全設備,以維護國人消費及健康權益。
10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輕忽怠慢高病原性禽流感防疫作為,貽誤防疫之先機,且明知為高病原性禽流感卻仍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為低病原性,顯有隱匿疫情因而延宕後續防疫作為;而原臺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未就禽流感蛋雞場許姓飼主拒絕採檢依法予以裁罰等情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註:1.資料來源,監察院網站<監察成果統計>,本報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