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日期:106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各機關辦公廳舍配置及使用之現況與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歐婉如
為利首長指揮、機關協調及與國會溝通,目前中央政府包括行政院、立法院等院級機關及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多設置於全台人口最集中之大台北地區,其中行政院二級機關除勞動部及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之辦公廳舍係租用外,其餘為自有房舍;至中央政府三、四級機關則考量業務具轄區特性,故分散各地以利為民服務,租賃辦公廳舍情形亦較普遍。
據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財產目錄顯示,截至該年底公務用財產帳面價值約4.4兆元,房屋建築及設備項目中扣除作業使用及撥交地方政府機關後之總值為3,834億餘元,其中各機關自有辦公廳舍計有1萬7,121棟,面積約2,869萬餘平方公尺,資產規模龐大,惟房地閒置則屢有所聞。復根據106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中央政府各機關租用辦公廳舍及倉庫等房舍,面積逾50萬平方公尺,租金預算逾20億元,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雖辦理房舍調配多年,租金仍無法有效予以抑減。監察院於93年及104年曾對房舍租用缺失及擴建計畫效能過低提出糾正,行政院雖於95年及104年分別訂定國有機關用地清查計畫及中央政府機關辦公廳舍建置規劃原則,期能解決辦公廳舍不足及使國家資源為有效運用,惟國有房地閒置卻另行租用辦公廳舍等問題仍未獲有效處理,國有房地資源運用效益亟待賡續檢討。
綜上,中央政府財產數額龐大,惟現行調配機制未盡完善,致大量國有房地閒置卻仍需編列高額租金,其中部分房舍租用之必要性及適當性,及自有廳舍閒置及搬遷等問題,允有進一步探討必要。本文廣泛調查中央機關自有與租用房舍概況,並蒐集辦公廳舍調配情形及現行撥用複查機制,俾檢討租用效益欠佳、統籌調配機制未完善等議題,以期對未來辦理辦公室配置及調配撥用作業研提建議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