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機關應儘速檢討租用辦公廳舍之必要性及適當性,且國產署每年至少需辦理一次全面性調查,以掌握各機關之廳舍需求
日期:106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各機關辦公廳舍配置及使用之現況與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歐婉如
部分機關如勞動部、工程會等,多年未積極覓得適合之自有辦公處所,致需編列高額租金租用辦公室,允應列為首要調配機關;而部分機關如外交部、僑委會等亦編列鉅額租金租用檔案庫房或倉庫,允宜一併檢討租用現址之必要性,亦宜優先調配現有閒置國有房舍;另鑒於統籌調配國有財產係國產署法定職掌事項,每年至少需辦理一次全面性之機關租用辦公廳舍調查,俾確實掌握各機關之廳舍需求,以作為調度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