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近12年(95年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公務預算規費收入觀之(詳附表2),除102年度、104年度及106年度因有一次性4G釋照競標特許費收入,且金額龐大,分別為1,186.5億元、279.25億元及預估200億元,造成該3年度規費收入大幅增加外,其餘年度規費收入概介於548.38億元至637.29億元之間,金額穩定,成長有限。扣除上述3年之釋照特許規費金額後,近12年(95年度至106年度)統收統支規費收入占總歲入比重約介於3﹪至4﹪間,比重雖不高,但相對穩定,對中央政府年度歲入之貢獻,僅次於稅課收入和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附表2:95年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規費收入占歲入總額比率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歲入總額
中央政府公務預算規費收入
總金額
不含4G釋照特許費
金額
占歲入總額比率
95
15,463.72
572.99
572.99
3.71%
96
16,354.62
575.34
575.34
3.52%
97
16,408.84
557.56
557.56
3.40%
98
15,537.10
548.38
548.38
3.53%
99
14,973.70
558.95
558.95
3.73%
100
16,713.09
566.79
566.79
3.39%
101
16,683.34
589.25
589.25
3.53%
102
17,304.97
1,757.85
571.35
3.30%
103
17,264.43
598.90
598.90
3.47%
104
18,856.72
916.54
637.29
3.38%
105
18,956.41
596.97
596.97
3.15%
106
18,410.99
781.16
581.16
3.16%
平均數
16,910.66
579.58
3.43%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及通傳會提供,本報告彙整。
2.95年至104年為審定決算數;105年為院編決算數;106年為法定預算數。
(一)以規費收入種類區分
若由前揭規費分類 「行政規費」、「使用規費」及「司法規費」觀之(詳附表3),扣除上述3年度之釋照特許規費(納入行政規費)金額後, 95年度至106年度以使用規費平均占53.84﹪最高,其次為行政規費之35.87﹪,司法規費之10.28﹪最低。另從此3類規費占規費收入之近十餘年比率趨勢觀之(詳附圖1),行政規費占比變動不大,使用規費呈微略成長,司法規費則呈下降趨勢。
附表3:95年度至106年度行政規費、使用規費及司法規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規費收入
行政規費
使用規費
司法規費
金額
比率
金額
比率
金額
比率
95
57,298,602
20,117,562
35.11%
29,785,782
51.98%
7,395,258
12.91%
96
57,534,493
19,680,194
34.21%
30,285,028
52.64%
7,569,271
13.16%97
55,755,992
18,789,626
33.70%
30,007,291
53.82%
6,959,075
12.48%
98
54,838,321
19,077,554
34.79%
29,698,073
54.16%
6,062,694
11.06%
99
55,895,255
20,329,830
36.37%
30,334,635
54.27%
5,230,790
9.36%
100
56,678,677
20,862,104
36.81%
30,583,059
53.96%
5,233,514
9.23%
101
58,925,063
22,188,798
37.66%
31,603,475
53.63%
5,132,790
8.71%
102
57,135,276
21,247,573
37.19%
30,556,086
53.48%
5,331,617
9.33%
103
59,889,744
21,712,288
36.25%
32,763,346
54.71%
5,414,110
9.04%
104
63,728,720
23,145,540
36.32%
34,978,503
54.89%
5,604,677
8.79%
105
59,696,686
21,273,283
35.64%
32,484,362
54.42%
5,939,041
9.95%
106
58,116,422
21,075,609
36.26%
31,387,789
54.01%
5,653,024
9.73%
平均
57,957,771
20,791,663
35.87%
31,205,619
53.84%
5,960,488
10.28%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及通傳會提供,本報告彙整。
2. 95年至104年為審定決算數;105年為院編決算數;106年為法定預算數。
3.表內行政規費不含102年度、104年度及106年度一次性4G釋照特許費收入,分別為1,186.5億元、279.25億元及200億元。
附圖1:95年度至106年度行政規費、使用規費及司法規費占規費收入比率之趨勢圖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及通傳會提供,本報告彙製。
(二)以規費收入細目統計
據財政部表示,該部並無各機關規費收入之細目統計數據,爰參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歲入來源別科目分析總表之規費收入主管機關總統府等28個單位,調查其101年度至106年度之規費收入細目資料(詳附表4),其中24單位有資料使用費、22單位有場地使用費、20單位有服務費、18單位有證照費、15個單位有審查費、8單位有考試報名費、6單位有許可費、5單位有登記費、3單位有供應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道路使用費則為交通部特有,司法規費則皆屬司法院。另通行費與建教合作費等2細目則無實際收入。
15項細目中,除前揭102年度、104年度及106年度因有一次性4G釋照造成各該年度許可費收入大幅增長外,101年度至102年度皆以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最高,惟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2年函請各機關自103年度起將原納入「場地設施使用費」之居住公有房舍現職軍公教員工按月扣繳公庫房租津貼數額,及原納入「資料使用費」之出售出版品等收入改列為「其他雜項收入」,致103年度起「場地設施使用費」及「資料使用費」金額大幅減少。排除前述特殊情況後,以汽車燃料使用費金額(年平均253.71億元)最高,其後依次為證照費(年平均94.63億元)、審查費(年平均60.22億元)。
附表4:101年度至106年度規費收入細目分類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分類及機關單位數
細目名稱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行政規費
15
審查費
5,843,335
5,866,921
5,979,493
6,241,872
6,060,468
6,141,334
18
證照費
9,665,262
8,680,423
9,393,963
10,606,294
9,209,712
9,222,816
5
登記費
1,105,312
1,205,457
1,225,198
1,317,605
1,612,247
1,532,686
8
考試報名費
339,255
348,065
373,765
379,095
363,339
346,846
6
許可費
5,162,333
123,755,522
4,715,466
32,499,899
4,002,974
23,806,802
司法規費
公證費
105,643
108,033
105,327
105,041
102,500
104,805
民事訴訟費
4,846,643
5,040,624
5,124,017
5,307,197
5,603,392
5,352,135
行政訴訟費
27,939
25,481
25,782
26,415
27,216
27,719
非訟事件費
152,566
157,478
158,983
166,024
182,227
168,365
使用規費
1
汽車燃料使用費
24,848,429
23,744,542
25,796,645
28,391,885
25,707,745
23,738,032
24
資料使用費
2,012,345
1,421,398
182,861
193,979
209,528
180,961
3
供應費
84,915
68,103
68,719
73,774
41,799
86,468
22
場地設施使用費
49,366,341
34,759,421
4,072,151
3,650,192
3,862,768
4,863,576
20
服務費
4,403,125
4,785,908
5,741,302
5,374,473
6,038,739
2,428,100
1
道路使用費
41,745
41,083
45,869
51,361
54,454
42,795
※註:1.資料來源,各單位提供資料,本報告彙整。
2.101至104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05年度為院編決算數;106年度為法定預算數。
3.102年度、104年度及106年度特許費含一次性4G釋照特許費收入。
(三)納入非營業基金專款專用規費統計
現行中央政府規費納入非營業特種基金,採專款專用方式運作者,計有11個機關所屬之16個非營業基金(詳附表5)。由101年度至106年度16個非營業基金規費收入觀之(詳附表6),101年度合計數368億3,784萬2千元,至105年度已增為412億5,100萬2千元,106年度預算案為403億0,501萬4千元。就個別基金觀之,前5大以國道公路建設基金(下稱國道基金)最高(年平均(以下同)221.64億元)、其後依次分別為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下稱民航基金)(56.35億元)、航港建設基金(47.09億元)、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20.58億元)及就業安定基金(11.35億元)。
附表5:規費收入納入非營業基金專款專用統計表
機關別
基金名稱
規費
法令依據
考試院
考選業務基金
報名費收入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8 條第3 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6 條第1項、第13條第2項通傳會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
審查費、審驗費、證照費、執照費、考試報名費、特許費、許可費、頻率使用費及電信號碼使用費等規費收入之7﹪撥入基金
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通傳會辦理通訊傳播監理業務,依法向受通傳會監督之事業收取之特許費、許可費、頻率使用費、電信號碼使用費、審查費、認證費、審驗費、證照費、登記費及其他規費之5﹪至15﹪。
內政部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審查費
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案件規費收費標準
教育部
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含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作業基金、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作業基金、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作業基金、國立臺灣圖書館作業基金及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作業基金)
門票收入、場地設施使用費、資料使用費、服務費
1.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各項門票及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2.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
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規費收費標準
4.國立臺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參觀門票收費標準
5.國立臺灣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
6.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
經濟部
水資源作業基金
河川公地使用費、場地設施使用費、提供水文資訊費、審查費
1.中央管河川區域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
2.中央管河川採取土石使用河川公地使用費收費標準。
3.中央管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
4.曾文水庫風景區入區收費標準。
5.石門水庫觀光區初期開放實施辦法。
6.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十一份辦公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7.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文資源收費標準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管理費收入、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汙水處理系統使用費、其他使用費
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及第62條規定
交通部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1.高速公路通行費
2.汽燃費分配收入
1.公路法第24條、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2.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
1.場站降落費
2.助航設備服務費
3.機場服務費
1.場站降落費及助航設備服務費: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2.機場服務費:發展觀光條例、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觀光發展基金
機場服務費
發展觀光條例、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航港建設基金
商港服務費
商港法第12條、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勞動部
就業安定基金
技能檢定收入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
文化部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含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及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
1.門票票款
2.場地設施使用規費
3.資料使用規費
1.國立歷史博物館場地設施規費收費標準
2.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使用暨收費標準
3.國立歷史博物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及其圖像使用收費規定
4.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5.國立國父紀念館場地設備維護費收費標準表
農委會
農業作業基金(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畜產改良作業基金及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
1.基因檢測費
2.種子檢查費
3.委託化驗服務費
4.短期場地服務費、共用管道維護費、污水處理設施及下水道系統使用費、用水供應費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種子檢查收費標準
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
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項目服務收費標準
5.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
門票及停車費收入
森林遊樂區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及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衛福部
疫苗基金
預防接種費
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金管會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監理年費、特許費、執照 與登記費、證書費、檢查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第 7 條第 2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
※註:1.資料來源,各單位提供資料及全國法規資料庫,本報告彙整。2.表內航港建設基金表示其商港服務費為特別公課、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主張向園區內各使用人收取各項費用,係依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及第62條規定計徵,非屬規費法範疇,惟與中央政府規費主管機關財政部認定存有歧異(詳註13),本報告採財政部認定將該2基金納入探討。
附表6:101年度至106年度納入非營業基金專款專用規費收入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基金別名稱/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考選業務基金
809,779
668,457
644,966
634,336
606,892
619,225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
774,043
543,029
444,445
375,486
348,219
386,819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4,188
4,908
4,663
4,891
7,124
4,200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作業基金
81,709
101,906
96,563
98,340
97,975
106,960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作業基金
45,059
41,507
38,497
43,221
57,242
44,268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319
608
1,362
998
682
729
國立臺灣圖書館作業基金
298
662
1,626
1,474
1,574
1,500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56,465
56,640
55,077
59,831
61,023
56,690
水資源作業基金
184,519
319,777
320,015
222,686
330,574
309,482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1,757,155
1,830,074
2,004,198
2,149,329
2,228,752
2,378,732
國道基金
21,627,105
21,824,269
21,259,301
22,476,027
23,298,635
22,500,000
民航基金
4,674,263
4,868,036
5,208,551
5,992,779
6,777,522
6,291,330
觀光發展基金
15,052
11,534
18,250
20,624
24,965
23,430
航港建設基金
4,657,400
4,637,202
4,878,252
4,618,858
4,660,849
4,800,000
就業安定基金
1,090,125
1,156,653
1,177,603
1,141,384
1,074,918
1,173,790
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
-
6,684
4,730
3,337
4,002
5,233
國立中正紀堂管理處作業基金
-
23,468
18,705
24,189
32,131
23,276
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
-
19,736
19,054
18,738
12,106
21,730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
-
112
83
1,131
1,364
1,150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
7,245
8,225
8,391
9,314
9,407
8,240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
- -
-
-
31,345
28,400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
394,313
398,481
512,015
511,784
648,466
633,991
疫苗基金
8,439
9,092
11,193
12,058
14,246
14,025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650,366
664,214
735,771
910,433
920,989
871,814
合計
36,837,842
37,195,274
37,463,311
39,331,248
41,251,002
40,305,014
※註:1.資料來源,各單位提供資料及經濟部工業局網站,本報告彙整。
2.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主張向園區內各使用人收取各項費用,非屬規費法範疇,故未提供任何資料,其預、決算資料係由經濟部工業局網站(www.moeaidb.gov.tw)政府資訊公開專區取得。
3.101年度至105年度為決算數,106年度為預算案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