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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體育經費配置與運用成效之探討

一、政府部門體育組織 日期:106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體育經費配置與運用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體育組織概況及分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芮家楨

各國政府體育組織因應國情發展而異,有單獨設置體育部門或歸屬於相關部門下,我國體育部門於86年以前隸屬教育部或採取任務編組型態,俟87年1月12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以下簡稱體委會)依法成立,成為部會級之機關;爾後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於102年1月1日將體委會併入教育部,更名為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為中央政府主管體育運動事務之主管機關,依其組織法第2條規定,掌理事務主要包括:1.體育運動政策、制度之規劃、執行與督導及相關法規研修;2.對於運動產業、學校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之發展事宜辦理規劃、執行及督導;3.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以下簡稱國訓中心)之輔導及監督;4.職業運動之聯繫、協調及其他體育運動事項,並整合學校及社會競技運動人才培訓體系。

另為促進國家體育運動發展,行政院於105年7月12日成立跨部會層級之「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以任務編組方式共同規劃未來體育政策,著重5大體育政策,主要方向包括體育行政優化、鼓勵企業投資、國際賽事接軌、體育向下扎根及選手職涯照顧等,預計8年後達到體育經費倍增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