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國內休閒運動設施,滿足民眾多元運動需求,體育署自99年度起陸續推動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於都會區補助興建30座國民運動設施,並補助各類型運動設施整建計畫454案,包括運動公園、游泳池、棒壘球場、籃球場、槌球場及其他場館等;而為培養國人健康體魄,提升我國運動競爭實力,體育署賡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各類運動設施改善工程,列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36億元。經查:
(一)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總經費157.23億元,第1期特別預算案編列36億元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各期特別預算於營造休閒運動環境項下編列3項工作項目,總經費157.23億元,其中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編列100億元、106年度單位預算支應14.4億元及地方政府負擔42.83億元(詳附表23),執行期間自106年度至110年度,其中47.6億元(占總經費47.6%)係改善區域運動場館,包括興建6座足球運動園區24億元、改善10座職棒及區域棒壘球場地19.6億元及改善4案綜合性運動賽會場地4億元(詳附表25),使其符合國際標準,以利運動選手發揮競賽實力。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編列36億元,各項目辦理內容如下:
1.營造優質友善運動場館設施總經費27.2億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各類型室內外運動場館及附屬空間改善。
2.營造友善自行車道總經費5.5億元,預計補助地方政府建置自行車道環狀路線及優化串聯既有自行車道。
3.改善水域運動環境總經費3.3億元,補助地方政府改善帆船、輕艇及划船等水域運動地點之相關基礎設施。
附表23: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分期經費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期別
年度
預算類型
經費來源
小計
中央公務預算
特別預算
地方預算
第一期
106
資本門
14.4
3
1.23
18.63
經常門
0
0
0
0
107
資本門
0
32.75
14.70
47.45
經常門
0
0.25
0
0.25
第二期
108
資本門
0
34.75
14.99
49.74
經常門
0
0.25
0
0.25
第三期
109
資本門
0
28.75
11.91
40.66
經常門
0
0.25
0
0.25
110
經資門
0
0
0
0
經費來源小計
14.4
100
42.83
─
106-110資本門小計
156.48
─
106-110經常門小計
0.75
─
總經費
157.23
─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106年7月10日核定之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第32頁。
附表24: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工作項目概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項目
項目
數量/單位
小計
營造優質友善運動場館設施
改善區域運動場館符合國際標準
興建足球運動園區
6座
2,400,000
改善職棒及區域棒壘球場地
10座
1,960,000
國內綜合性運動賽會場地
4案
400,000
營造友善休閒運動環境
建置全民隨處可運動之運動草皮(含給排水)
1,000,000
平方公尺
(約80案)
800,000
改善休閒運動環境及營造友善弱勢族群運動環境
100案
2,165,000
營造友善自行車道
運動休閒園區或名勝景點建置自行車道
10條
500,000
既有自行車道優質化工程
400公里
700,000
改善水域運動環境
改善水域運動基礎設施(如複合式艇庫、浮動碼頭、集訓環境等)
15處
900,000
購置競技訓練、全民體驗、運動賽事、教育推廣及水域安全之器材設備
1式
100,000
行政業務費用
─
1式
75,000
總計
─
─
10,000,000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106年7月10日核定之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第30頁。
(二)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係以既有建設為基礎,賡續補助地方政府充實運動設施
體育署刻正推動多項重大施政計畫,其中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項下之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經費116.6億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國民運動中心63.74億元及充實其他運動設施52.86億元(詳附表25),辦理期程自99年至108年(原定99年至104年);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經費12億元,串聯北、中、南、東部各縣市間未能連結之自行車路線,辦理期程自102年至107年(原定102年度至105年度);近4年度於體育署單位預算「國家體育建設-推展全民運動」分支計畫項下編列輔導各縣市政府辦理水域活動等相關經費分別為103年度1,542萬2千元、104年度1,542萬2千元、105年度2,000萬元及106年度1,140萬元。是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編列之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以既有建設為基礎,賡續補助地方政府充實運動設施。
(三)現行推動相關施政計畫進度未如預期,且補助規範欠周,審查作業未臻覈實
現行推動之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及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執行進度皆未如預期,計畫期程分別延後4年及2年;且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新建國民運動中心,經審計部100年12月查核,發現計畫補助規範欠周,且審查作業未臻覈實,恐增加日後設施閒置風險,故需修正原訂計畫。是以,後續各地方政府充實及改善運動設施,允宜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審慎完成申請補助計畫之前置評估與審查作業。
附表25: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執行 項目摘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子計畫項目
經費需求
設施內容及數量
興建國民運動中心
63.74
30座國民運動中心(註2)。
其他運動設施
52.86
1.運動公園、運動場地興整建、簡易運動場地維護整修、社區簡易棒、壘球場之興整建共430 處。
2.冷水改溫水游泳池10 案及一般社區泳池修繕40案。
合計
116.60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第4頁及第5頁)。
2.原計畫100年修訂後為32座,迄105年6月復撤銷2座。
(四)相關運動設施申請補助計畫之可行性評估審查作業未臻嚴謹,影響計畫執行成效
依體育署表示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為競爭型補助計畫,各地方政府尚須整合轄內運動場館設施、自行車道改善需求進行初審後,統一將申請計畫陳報體育署審核;目前該署已依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提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業於106年7月10日經行政院核定。而該署前身體委會於99年度推動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係補助地方政府新建國民運動中心,經審計部100年12月查核,發現補助規範欠周、申請補助計畫審查未詳實及規劃內容過於樂觀,恐增加日後設施閒置風險,致計畫實施期間仍需修訂,且原預定興建50座運動中心減少為30座,實際執行進度亦較原定期程落後。
(五)各類館場設施預期收入與成本缺乏明細資料供參
本次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之營造優質友善運動場館設施估計將投入足球場、棒壘球場、一般各類型休閒運動設施以及運動草地等多元類型休閒運動設施,而場館整修後將使得場館能增加承辦比賽及舉辦活動能力,可增加委外經營與出借場地之收益,各類場館110年度至134年度之預期淨收入共計3.43億餘元(詳附表26),惟預期收入與成本相關計算數值,如比賽次數、活動場次、各場地票價與觀眾人數等,以及營運養護成本(諸如人員維持、水電消耗及折舊等)皆缺乏明細資料供參。
另參酌105年運動現況調查之調查結果,我國運動民眾平常從事運動類型以戶外休閒運動最高,而戶外休閒運動又以散步、走路比例最高,其次是慢跑、游泳、騎腳踏車及爬山,其他運動項目比例都低於4.0%。是以,前瞻特別預算案編列之相關運動場館設施,如足球、棒壘球及運動草地等,除提供賽事場地外,如何提高此類運動之人數,以充分運用館場設施,允宜列入地方政府補助款申請計畫之評估考量,並由相關主管機關加強審核。
附表26:各類場館設施預期收入及支出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期間
(年度)
各類型休閒運動設施
總收入
營運養護
成本
淨收入
足球場
棒壘球場
運動草皮
休閒運動
設施
110-134
1,016,750
210,876
107,060
985,605
2,320,291
1,976,877
343,414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106年7月10日核定之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第4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