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內垃圾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示範計畫,環保署將其納入行政院102年1月23日核定之「資源永續循環利用推動計畫」子計畫辦理。經查:
(一)「垃圾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示範計畫」及「興設離島地區生質能源中心」兩項子計畫相繼取消及變更,其可行性評估未盡周延
資源永續循環利用推動計畫之子計畫「垃圾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示範計畫」因執行期程約 4至 6年,地方政府難以配合於民國 106 年底完成,故環保署刪除該子計畫;另「興設離島生質能源中心」子計畫亦因離島地區受限於料源、技術能力、經濟不佳等因素,爰將計畫改為辦理 3離島縣垃圾轉運計畫處理。顯示垃圾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之可行性評估未盡周延,致該兩項子計畫之各年度預算執行率不佳(詳附表20,102年度:9.13%、103年度:30.89%、104年度:50.47%、105年度:74.34%),經監察院於106年5月提出調查報告,並要求該署檢討改善。
附表20:「資源永續循環利用推動計畫(102-106年度)」兩項子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子計畫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預算數
實支數
預算數
實支數
預算數
實支數
預算數
實支數
預算數
實支數
1.垃圾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示範計畫(102-105)
20,000
0
5,000
0
0
0
-
-
-
-
2.興設離島地區生質能源中心(102-105)
51,071
6,487
202,799
64,182
170,479
86,049
-
-
-
-
2-1.三離島縣垃圾轉運處理計畫(106)
-
-
-
-
-
-
123,200
91,586
252,273
20,919
合計
71,071
6,487
207,799
64,182
170,479
86,049
123,200
91,586
252,273
20,919
年度執行率
9.13%
30.89%
50.47%
74.34%
8.29%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研究整理。表內106年度實支數至4月份。
(二)另案研提「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之預算執行進度落後,且多偏重焚化廠延役及其設施效能提升,恐未能及時跟進世界潮流
由於「垃圾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示範計畫」已自「資源永續循環利用推動計畫」刪除,爰環保署說明「將再審慎評估另案研提」,惟其另案納入之「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 (106-111年)」因未經核定即先行編列106年度預算,致截至6月底之預算均未執行,且該計畫偏重垃圾焚化廠延役整備及環保設施效能提升 (詳附表21,該兩項經費分別為31.90億元及16億元,合計占總經費84.52億元之56.67%),至於垃圾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相關事項,則進展有限(詳附表21,工作事項五之推動經費為15億元,占總經費84.52億元之17.75%),恐未能及時跟進生質廢棄物能源化之世界潮流。
附表21:「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106-111年度)」總經費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工作事項
總經費
分年經費需求數
106-111年
106年
經常門
資本門
合計
經常門
資本門
合計
一、辦理焚化廠延役整備工程
3.80
28.10
31.90
0.40
0.00
0.40
二、推動區域合作工作
15.62
0.00
15.62
0.00
0.00
0.00
三、離島地區垃圾轉運工作
5.00
0.00
5.00
0.00
0.00
0.00
四、提升環保設施效能工作
1.00
15.00
16.00
0.05
0.00
0.05
五、循環經濟政策推動
0.0914.91
15.00
0.00
0.00
0.00
六、垃圾清理督導管理
1.00
0.00
1.00
0.00
0.00
0.00
總計
26.51
58.01
84.52
0.45
0.00
0.45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研究整理。
2.表內總經費為中央負擔之經費(中央公務預算79.52億元、環保署空污基金5億元),若加計地方政府負擔68.9億元,則總經費為153.42億元。
3.本計畫107年度經費需求為4.502億元,108-111年為79.568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