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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各機關貴重儀器運用效益之探討

四、租金及使用收入偏低,共用成效欠佳,亦難形成政府研發資金之正向循環 日期:106年8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各機關貴重儀器運用效益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問題與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朝琴 陳如慧

政府機關擁有之貴重儀器乃係由納稅人共同負擔之公共資源,倘能對外開放提供共享服務,並按照成本與非營利性原則收取合理之服務費,不但可積極活化儀器設備,增進其使用效能,亦能以「儀器」養「儀器」,對政府研發資金之運用可形成正向循環。

有關公用儀器設施提供場地設備使用及研究服務,各機關均訂有收費標準,以中研院為例,該院公用儀器設施提供場地設備使用者,依設備成本加上使用過程所需物料成本計費。設備成本以1小時為單位計費,每小時收取規費以該項儀器購置金額之1/9,600計費,再加計人工成本及物料成本。

茲經歸納整理中央政府各機關貴重儀器之使用收入情形如下(詳附表4-1、4-2):

(一)國防部(中科院)貴重儀器568部,104年度租金收入150萬元、105年度150萬元;104年度其他使用收入679萬4千元、105年度2,452萬5千元。而568部貴重儀器中計有556部(占97.89%)於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未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

(二)中研院貴重儀器349部,104年度租金收入829萬1千元、105年度666萬8千元;104年度其他使用收入5,686萬元、105年度5,443萬6千元。而349部貴重儀器中計有224部(占64.18%)於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未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

(三)教育部貴重儀器199部,104年度租金收入2,895萬4千元、105年度2,865萬4千元;104年度其他使用收入3,081萬5千元、105年度2,853萬元。而199部貴重儀器中計105部(占52.76%)於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未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

(四)經濟部貴重儀器181部,104年度租金收入119萬3千元、105年度289萬1千元;104年度其他使用收入4,105萬4千元、105年度9,740萬4千元。而181部貴重儀器中計149部(占82.32%)於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未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

(五)科技部貴重儀器134部,104年度租金收入2,079萬元、105年度2,358萬9千元;104年度其他使用收入5,610萬2千元、105年度5,963萬7千元。而134部貴重儀器中計42部(占31.34%)於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未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

(六)衛福部貴重儀器98部,104年度租金收入49萬8千元、105年度41萬3千元;104年度其他使用收入181萬5千元、105年度258萬9千元。而98部貴重儀器中計88部(占89.80%)於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未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

(七)原能會(核能所)貴重儀器35部,104年度及105年度均無租金收入;104年度其他使用收入506萬元、105年度498萬9千元。而35部貴重儀器中計28部(占80%)於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未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

(八)農委會貴重儀器34部,104年度租金收入400萬元、105年度240萬元;104年度其他使用收入102萬6千元、105年度90萬8千元。而34部貴重儀器中計29部(占85.29%)於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未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

附表4-1:中央政府各機關貴重儀器使用收入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部會名稱

貴儀數

104年度

105年度

租金收入

其他使用收入

合計

租金收入

其他使用收入

合計

國防部(中科院)

568

1,500

6,974

8,474

1,500

24,525

26,025

中研院

349

8,291

56,860

65,151

6,668

54,436

61,104

教育部

199

28,954

30,815

59,769

28,654

28,530

57,184

經濟部

181

1,193

41,054

42,247

2,891

97,404

100,295

科技部

134

20,790

56,102

76,892

23,589

59,637

83,226

衛福部

98

498

1,815

2,313413

2,589

3,002

原能會(核能所)

35

0

5,060

5,060

0

4,989

4,989

農委會

34

4,000

1,026

5,026

2,400

908

3,308

小計

1,598

65,226

199,706

264,932

66,115

273,018

339,133

※註:1.資料來源,中央政府各機關提供,本中心整理。

2.租金收入係出借之租金收入,其他使用收入係提供場地設備使用及研究服務等之服務收入。

附表4-2:中央政府各機關貴重儀器使用收入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部會名稱

貴儀數

無收入

貴儀數

有收入

貴儀數

104年度

收入

105年度

收入

國防部(中科院)

568

556

12

8,474

26,025

中研院

349

224

125

65,151

61,104

教育部

199

105

94

59,769

57,184

經濟部

181

149

32

42,247

100,295

科技部

134

42

92

76,892

83,226

衛福部

98

88

10

2,313

3,002

原能會(核能所)

35

28

7

5,060

4,989

農委會

34

29

5

5,026

3,308

小計

1,598

1,221

377

264,932

339,133

※註:1.資料來源,中央政府各機關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以觀,中央各機關貴重儀器之使用收入偏低,且大部分儀器設備均未能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顯示共用成效欠佳。爰貴重儀器乃為公共資源,若其對政府部門或研究機構未能產生合理回饋,形成政府研發資金運用之良性循環,恐招致外界非議,長期以往亦不利創新研發之推動,恐有檢討之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