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挹注經費於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以促使學界研究成果應用於產業界。相關研究計畫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允應以完成為宜。經查:
(一)近年計畫中止未完成概況
依各部會提供之100年度至105年度補助之產學合作計畫中途停止件數資料,經濟部及教育部各年度分別介於0件至2件及0件至5件;科技部一般產學合作計畫各年度中止件數則介於28件至68件間(詳附表4-5),其中105年度中止之28件計畫於當年度該部撥付金額為22萬5千元,收回未支用餘款22萬5千元,而該部103年度及104年度已就該28件計畫撥付及已支用金額分別為670萬元及2,412萬6千元,合計3,082萬6千元。
附表4-5: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未完成件數彙總表 單位:件
年 度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合計
科技部一般產學合作計畫
核定件數
815
806
770
750
738
758
4,637
中途退出中止件數
68
52
34
48
54
28
284
經濟部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
核定件數
33
33
0
0
17
14
97
中途退出中止件數
2
0
0
0
0
1
3
教育部技專校院與產業園區合作計畫
核定件數
107
99
72
72
63
0
413
中途退出中止件數
2
0
0
2
5
0
9
※註:1.資料來源,科技部、經濟部及教育部提供,本研究彙總製表。
2.依科技部106年6月9日提供100年度至105年度資料,105年度一般產學中止件數56件,嗣於同年8月15日更正105年度中止件數為28件。
(二)部分計畫因個人因素而未完成,政府資源之投入有無虛擲,恐值斟酌
大專校院申請經核定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部分因中止或解除而未完成,原因不一,例如因合作企業營運方向調整或財務困難無法繼續合作、產業環境變化、計畫主持人個人因素無法執行、產學雙方合約內容無共識等(詳附表4-6)。
依大專校院回覆資料,部分計畫中止原因係計畫主持人生涯規劃而離職,致無法繼續完成計畫,已補助經費之未動支數繳回補助機關(詳附表4-7),中止前已核銷部分則予以認列。惟相關產學合作計畫已由政府補助經費支應相關支出,卻僅因個人因素而中止,政府資源之投入有無虛擲,恐有待商榷。
綜上,政府挹注經費於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容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止,惟若政府已挹注補助經費之產學合作計畫因非屬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止,補助機關允宜訂定妥適措施,以防杜資源之浪費及計畫之任意中止。
附表4-6: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中途中止彙總表
部會別
個案計畫未完成原因
政府挹注經費之處理
科技部
個案計畫中途停止原因不一,包括合作企業營運方向調整或財務困難無法繼續合作、學研機構主持人個人因素無法執行、產學雙方合約內容無有共識等
就已撥款部分,於中止前已核銷部分予以認列,其餘繳回
經濟部
因產業環境已發生變化,合作廠商退出、教授退出、學校內部研究單位組織重組、市場出現類似競爭產品
原預計全程補助,改為部分補助
教育部
因合作基礎產生變化
未撥付款項
※註:1.資料來源,各部會提供,本研究彙總製表。
附表4-7:部分學校產學合作研究計畫100年度至105年度因計畫主持人離職因素而未完成例舉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校別
年度
計畫代號
補助機關
已投入經費
已進行期間
餘款之處理
甲校
99
A
科技部
969
99/08/01-102/07/31
餘款繳回科技部
100
B
科技部
371
100/08/01-101/11/28
餘款繳回科技部
100
C
科技部
862100/12/01-103/11/30
餘款繳回科技部
104
D
科技部
207
104/08/01-105/07/31
餘款歸還科技部
乙校
100
E
科技部
410
100/01/01-100/07/31
餘款歸還國發會
100
F
科技部
167
100/11/01-101/12/11
餘款歸還國發會
101
G
科技部
2,265
101/09/01-103/11/18
無餘款
101
H
科技部
656
101/08/01-103/07/31
無餘款
102
I
科技部
943
102/11/01-103/10/31
餘款歸還國發會
103
J
科技部
20
103/08/01-103-09/22
餘款歸還國發會
※註:1.資料來源,各國立大專校院。
2.本次調查回復資料,部份大專校院提供產學合作研發計畫經中途終止、退出或解約等未完成資料,與部會提供資料未盡相合。上表所列僅依大專校院回復資料例舉其中二校,並以因個人生涯規劃離職者為例舉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