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推動過程中,再提出7835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惟兩者之實施內容多有相似之處,肇致補助標的重疊
查文化部於97年度至104年度推動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期間之102年度提出7835村落文化發展計畫,預定辦理期程為102年度至105年度,計畫總經費17億元,惟7835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實施內容與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多有重疊、相似之處,致實際執行過程發生兩項計畫補助之村里多有重疊,並經審計部指陳缺失,凸顯文化部中長程計畫之擬議及規劃容有加強整合之處。
(二)7835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於執行中併入新社區營造計畫,難以釐清計畫成效
查7835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原核定辦理期程為102年度至105年度,總經費17億元,惟本計畫於105年度併入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至計畫整併之始末、原由,以及本計畫102年度至104年度累計已編列10.48億元之執行成效等,均未見相關檢討或說明,且於計畫執行中途與其他計畫整併,致難以釐清該計畫執行成效,允欠妥適。
(三)未以偏鄉為優先補助對象,與平衡城鄉文化發展及文化平權之計畫目標未盡相符
落實文化平權乃村落文化發展推廣計畫之目標,惟文化部102年度辦理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活動如「村落劇演大PK-村落劇團選拔」、「社區比報-優良社區報選拔」兩項活動,計獎勵補助34件,其中台北市之團體5件、新北市、嘉義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共10件,合計上開都會地區獲獎勵件數之比率已達44.12%,未見雲林、花蓮、台東等縣以及金、馬離島團體獲獎勵;另據審計部102年度之審核報告指出,該部所屬新竹、彰化、臺南及臺東等4個生活美學館協助辦理本計畫,共核定補助84案,補助對象共175村里,惟其中屬內政部歸類為偏鄉地區之村里僅31個,且本計畫新增補助村里僅44個,其餘131個村里與以前年度之社區營造補助村里相同。
另查文化部105年度補助1,000個村里,其中屬內政部歸類為偏鄉之村里僅138個(約占13.80%),似與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之平衡城鄉文化發展與文化平權之理念未盡相符。
(四)部分社區在同一年度獲2次以上補助,部分社區15年來未曾獲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補助資源,資源分配容有檢討空間
文化部105年度辦理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總計補助1,315案,計1,000個村里獲補助,顯示部分村里在同一年度內接獲補助資源2次以上。另據統計,截至105年底止尚有926個村里,約占全國7,851個村里之11.79%,未曾接受過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相關計畫之補助,其中以新北市尚有282個村里、高雄市179個、彰化縣117個村里未曾獲本項計畫補助為最多,其餘如新竹縣、苗栗縣及屏東縣等均分別有超過20餘個村里未曾接獲本計畫補助(詳附表3-11),社區營造計畫資源似有過度集中或分配不均之虞。
附表3-11:截至105年底止文化部及各縣市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累計補助村里 單位:個
縣市別
村里數
截至105年底曾接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之村里數
截至105年底未曾接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之村里數
縣市別
村里數
截至105年底曾接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 畫補助之村里數
截至105年底未曾接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之村里數
基隆市
157
141
16
嘉義市
84
83
1
臺北市
456
351
105
嘉義縣
357
331
26
新北市
1,032
750
282
臺南市
752
745
7
桃園市
495
475
20
高雄市
891
712
179
新竹市
122
115
7
屏東縣
464
437
27
新竹縣
191
170
21
臺東縣
147
147
0
苗栗縣
274
242
32
花蓮縣
177
177
0
臺中市
625
598
27
宜蘭縣
233
227
6
彰化縣
589
472
117
澎湖縣
96
83
13
南投縣
262
24814
金門縣
37
37
0
雲林縣
388
362
26
連江縣
22
22
0
合 計
7,851
6,925
926
※註:1.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