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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相關問題之探討

壹、前言 日期:106年9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劉雲霞 張峻萍

依據預算法第41條第3項:「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或捐助之效益評估,併入決算辦理後,分別編製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第4項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截至105年8月止,中央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106年度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者122家,包括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者1家;原始捐助比率未超過50%主動函送預算書者1家(農委會所轄台灣區蠶業發展基金會);依立法院決議函送者10家;政府原始或累計捐助基金超過50%之財團法人110家。以上加計編製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者42家,合計164家,較105年度減少1家,係因台日經濟貿易發展基金會於106年度解散清算所致。本研究係以上開164家財團法人為研究範圍。惟部分財團法人未能配合提供資料,致資料蒐集之完整性有其限制,合先敘明。

各主管機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係基於特定政策目的或特殊行政任務需要,故該等法人設置後業務之執行與推展,是否合於政府原始捐助目的並配合政府政策執行相關業務,允宜接受適當監督,爰本文擬就財團法人董事會組成及久任情形、存續必要性、經費支用合理性、資訊透明度、轉投資情形、預算審議情形、性別工作平等化、捐補助暨受捐補助情形等問題進行探討,以研提改進建議,俾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