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作成通案決議(十七):「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配合政府政策所成立,且為公益性團體,自應兼顧其公益本質。惟目前政府各機關出資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各項獎金與福利項目大多逕行援引公務人員待遇或自訂標準,未視其營運結果,不論營運盈虧均如數發放;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事項,非自行拓展業務者,卻比照國營事業機構領取最高4.6個月之獎金,實有未當。爰要求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經查:
(一)公務人員獎金發給上限標準為3.5個月
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發給基準如下:(三)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之年終工作獎金;…。」、第7點規定:「發給對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發或減發年終工作獎金;…:(一)年終考績(核、成)或另予考績(核、成)列丙等以下者,不發給年終工作獎金。…。」、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第1項規定:「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一、甲等︰晉本俸1級,並給與1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2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依上開規定,公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考績獎金發給之上限標準合計為3.5個月。
(二)部分財團法人105年度獎金發放月數逾公務人員最高標準,與本院決議未合;其中尚核發非依月數計算、名目各異之各類獎金,且若干財團法人106年度編列獎金總月數仍成長
1.各主管機關所轄之財團法人發放105年度各類獎金上限超逾公務人員最高標準3.5個月者計有10家(詳附表3.4.1),包括交通部所轄1家、經濟部所轄3家、農委會所轄1家、金管會所轄2家、衛生福利部所轄2家及原能會所轄1家,其中政府捐助比率超過50%者計4家;獎金發放月數最高者為原能會所轄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除發放年終獎金1.1至1.5個月及考績獎金0.75至1個月外,另依營運目標達成情形及年度盈餘發放激勵獎金3至4個月及營運貢獻獎金1.25至2個月,合計6.1至8.5個月。上開財團法人支給之獎金除月數不等且金額偏高外,其中部分財團法人尚核發非依月數計算且不同財團法人名目各異之各類獎金,如:三節獎金、董事長運用獎金、資深獎金、特殊貢獻獎金及獎勵金等,堪稱優渥。
2.上開105年度各類獎金上限逾3.5個月者,其中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及聯卡中心106年度獎金合計編列月數分別為4個月及4.6個月(詳附表3.4.2),尚較該等財團法人105年度實際發放月數3.6個月及4.46個月為高,且均近乎或逾國營事業獎金最高發放基準4.4個月。
(三)若干財團法人財源仰賴政府,或營運短絀,卻仍發放高額獎金
上開105年度獎金發給上限超過公務人員最高標準之財團法人,其中105年度接受政府補捐助收入占總收入超過5成者,查有台灣創意設計中心1家(78.94%),顯見其財源仰賴政府補助,獎金發放上限卻高達4.9個月,實有欠當;另中華民國寄生蟲防治會105年度收支短絀,獎金發給標準卻仍維持3至4個月,顯未依本院決議比照公務人員標準發放。
附表3.4.1:各機關所轄財團法人發放105年度獎金超過3.5個月情形表 單位:%
主管機關名稱
財團法人名稱
年終/工作獎金
考核/考績獎金
績效獎金
其他名目獎金
合計
累計政府捐助基金%
政府委辦與補助%
餘絀(千元)
獎金名稱
實際核發月數
交通部
中國驗船中心
1個月/103人
無
0.5-未滿2個月/13人;2以上未滿3個月/73人;3-4個月/10人
1.5-5個月
31.82
3.45
9,124
經濟部
臺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
1個月/153人
甲等2個月、乙等1.5個月;149人。
無
久任獎金
年資滿15、25、35年且最近三年考績甲等者發給1~3個月獎金;共計8人。
2.5-6個月
36.36
27.97
30,271
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2個月/212人
無
1.6個月/191人
3.6個月
38.06
47.37
23,178
臺灣創意設計中心
1.5個月/73人
0-3.4個月/75人
無
1.5-4.9個月
32.35
78.94
3,097
農委會
農業工程研究中心
0~1.5個月/83人
0
0~2.5個月/83人
無
0
0-4個月
100.00
42.50
4,465
金管會
研訓院
一、正式職員117人在職滿12個月者發放1個月工作獎金(依在職比例核發)。二、全職助理人員68人:1.甲等41人,發放1.5個月年終獎金(依在職比例核發)2.乙等27人,發放1個月年終獎金(依在職比例核發)3.丙等0人,不予發放。三、時薪助理37人,發放1個月年終獎金。
依正式職員年終考核結果及在職月數比例發放:優等2.58個月1人、甲等1.38-1.89個月74人、乙等0.6-1.12個月42人、丙等0個月0人,全院員工考核獎金總額不超過1.5個月之薪資金額
1-3.58個月
68.46
3.46
27,661
聯卡中心
1.5個月309人
1.4個月300人
考勤獎金
1個月309人
4.46個月
22.83
0.00
427,739
特別獎金
0.56個月298人
衛福部
病理發展基金會
1.5月/74人
0.5~1月/70人
1~4月(獎勵金)/74人
3-6.5個月
100.00
5.20
6,061
中華民國寄生蟲防治會
2個月/3人
1~2個月/3人
0
0
0
3-4個月
35.00
0.00
-13,191
原能會
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
1.1-1.5月/17人
0.75-1月/17人
無
激勵獎金
3-4月/18人
6.1-8.5個月
85.20
0.00
994
營運貢獻獎金
1.25-2月/17人
※註:1.資料來源,各主管部會彙整之財團法人填報資料,本研究彙整。
2.累計政府捐助基金比率、政府委辦與補助比率以及餘絀係以105年度實際數為準;政府委辦與補助比率係政府補助收入與委辦收入占總收入之比率。
3.經濟部所轄中技社未提供資料。
附表3.4.2: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及聯卡中心105及106年度獎金發放月數對照表
財團法人
名稱
年終/工作獎金
績效獎金
其他名目獎金
合計
105年度實際月數
106年度預算月數
105年度實際月數
106年度預算月數
獎金名稱
105年度實際月數
106年度預算月數
105年度實際月數
106年度預算月數
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2
2
1.6
2
中秋端午
6千元6千元
每人每節6千元
3.6
4
聯卡中心
1.5
1.5
1.4
1.4
考勤獎金
1
1
4.46
4.6
特別獎金
0.56
0.7
※註:1.資料來源,各主管部會彙整之財團法人填報資料,本研究彙整。
綜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具公益性質,並由政府捐助資源成立,或仰賴政府挹注財源方得以維持營運,允宜確實依本院決議比照公務人員標準發放獎金;惟部分財團法人105年度各類獎金合計數超逾公務人員最高標準,其中尚包含若干高度仰賴政府挹注或營運短絀者,卻仍發放高額獎金,實有欠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