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於97年5月修正預算法第41條條文,增列第4項:「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之規定,前揭規定開啟財團法人資訊公開化之發展方向,惟其資訊公開範疇仍有精進空間,謹說明如下:
(一)本院決議財團法人應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政府遴派人員之相關資訊
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二十七):「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核)派人員之相關規定,及政府遴派人員之姓名、任期、遴(核)派理由等相關資訊。」各主管機關爰依上開決議,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政府遴派人員之相關資訊。
(二)行政院要求各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預決算、董監事名單、捐助章程、主管機關行政監督報告應公開
行政院於100年2月23日成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專案小組」,為增加政府資訊公開透明,該專案小組委員會決議自104年12月起對外公開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預算、決算、董監事名單、捐助章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主管機關行政監督報告(以上由各主管機關對外公告)及由國發會公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總報告。
(三)允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精神,將財團法人補捐助暨受補捐助情形,於網站一併揭露
目前財團法人依本院決議公開政府遴派人員相關資訊,並依行政院會議公開預決算、董監資料、捐助章程及行政監督報告等資訊,惟行政院並未要求各財團法人公開其補捐助及受補捐助情形。查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近年補捐助及受補助(委託)金額均龐鉅(詳附表2.1.1及附表3.7.1),164家財團法人104-106年度接受政府補助與委辦收入每年合計約500億元;至於各財團法人補捐助其他個人及團體等部分,上開財團法人104年度補捐助共8億2,153萬6千元,105年度為9億0,948萬2千元,每年補捐助總金額近10億元,其中文化部、教育部及衛福部所轄財團法人,每年補捐助總額均達1億元以上,其中以衛福部分別補捐助3億3,248萬2千元及3億8,687萬1千元最多,均占164家財團法人補捐助總額之4成以上。基此,渠等財團法人之補捐助暨接受補捐助之情形宜於網站主動公開,俾利全民監督。
附表3.7.1:各主管機關所轄財團法人辦理(支付、發放)捐補助、獎助、贊助情形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機關
捐助、補助、獎助、贊助
104年度決算數
105年度決算數
行政院
495
1,020
內政部
13,982
16,231
文化部
151,640
152,165
外交部
70,778
70,507
交通部
24,921
18,971
法務部
22,828
45,470
金管會
16,759
47,258
原能會
-
100
退輔會
1,655
1,470
科技部
1,930
2,612
教育部
129,204
104,356
陸委會
1,061
915
通傳會
-
-
經濟部
27,406
33,175
農委會
12,349
15,009
僑委會
5,559
5,024
蒙委會
623
632
衛福部
332,482
386,871
環保署
-
-
原民會
7,864
7,696
司法院
合計
821,536
909,482
※註:1.資料來源,各部會提供,本研究彙整。
綜上,本院決議應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派人員之相關資訊,行政院亦要求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預算、決算、董監事名單、捐助章程、對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行政監督報告應公開,鑒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近年補捐助及受補助(委託)金額均龐鉅,允宜於網站揭露財團法人之補捐助暨接受補捐助情形,俾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精神,並利全民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