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績效評鑑結果之優劣對行政法人之處置及影響效力未明
日期:106年7月
報告名稱:健全我國行政法人績效評鑑機制之評析
目錄大綱:肆、現行行政法人績效評鑑機制亟待檢討之議題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洪勝堯
按每3年辦理1次之績效評鑑對英國NDPBs而言備受重視,因其具體評估NDPBs之功能及貢獻,並據以決定其未來是否需繼續存續或改以其他形式執行所賦予之職能;而日本對各獨立行政法人實施之年度(業務績效)評鑑結果,需由評鑑委員會向主管機關首長陳述並提供意見,供該首長作為採取相關改善措施之參據,均有其明確之評鑑效果。我國雖賦予監督機關對行政法人實施績效評鑑之權責,然評鑑結果之優劣對行政法人之處置及影響效力未明,縱績效評鑑報告列有部分評鑑委員提出之缺失事項或改進意見,卻未見監督機關之相關處置作為;又各監督機關均將評鑑綜合評分結果劃分數個優劣等級,惟行政法人經評鑑後如歸列不同等級,對其後續存續運作有何差別影響並無相關規定。如此作法,倘行政法人之運作狀況有所偏差,恐難以對其達成督促改善與適時導正之效果。
下載
2017-07-01
2017-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