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下簡稱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主管編列44億8,721萬元,包括「數位建設」3億4,000萬元、「城鄉建設」13億1,360萬元、「食品安全建設」14億4,401萬元及「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13億8,960萬元(詳表1),其中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以下各簡稱衛福部、食藥署、健保署、國健署、社家署)分別編列10億4,588萬1千元、14億4,401萬元、1,256萬6千元、2億8,775萬7千元及16億9,699萬6千元,謹評估如下:
表1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衛福部主管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類別
編列機關
112年度
113年度
合計
數位建設
推廣數位公益服務
衛福部
163,717
163,717
327,434
健保署
6,283
6,283
12,566
小 計
170,000
170,000
340,000
城鄉建設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衛福部
330,556
327,491
658,047
國健署
114,450
173,307
287,757
社家署
101,794
166,002
267,796
小計
546,800
666,800
1,213,600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
衛福部
40,000
20,400
60,400
社家署
10,000
29,600
39,600
小計
50,000
50,000
100,000
城鄉建設小計
596,800
716,800
1,313,600
食品安全建設
食藥署
516,650
927,360
1,444,010
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社家署
740,300
649,300
1,389,600
合 計
2,023,750
2,463,460
4,487,210
資料來源: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
一、衛福部與健保署合辦「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及自辦1項數位建設計畫,允宜強化計畫間之配合,妥謀處理後續維運事項,俾利持續發揮計畫成效
衛福部主管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之「數位建設」計畫合計編列3億4,000萬元,包含:(一)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1億元;(二)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2億4,000萬元(詳表1)。經查:
表1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衛福部主管編列「數位建設」之辦理事項及所需經費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編列機關
辦理事項及所需經費
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
衛福部
辦理導入5G智慧醫療照護服務、創新遠距醫療模式及推廣群體健康醫療整合照護服務平臺等
87,434
健保署
辦理虛擬健保卡智慧醫療就醫模式及擴大推動居家醫療、遠距醫療及視訊診療服務等
12,566
小計
100,000
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
衛福部
辦理原住民族與離島地區衛生所4G網路維護、提供5G通訊服務、強化網路管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遠距專科醫療服務、汰換醫療影像設備及維護資訊安全
163,680
建置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服務模式;補助醫療機構建置遠距醫療設備及遠距視訊會診平臺維運等
76,320
小計
240,000
合計
340,000
資料來源: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
(一)數位建設之2項計畫係延續前瞻第3期計畫,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分配數之執行率皆逾9成
有關前揭衛福部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之2項數位建設計畫,其中「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由該部與健保署共同辦理,「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則由衛福部自行辦理,2者皆延續第3期特別預算而賡續推動辦理。
「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係以5G智慧科技改善偏鄉醫療環境及雲端健康資料應用於醫療照護產業,健保署負責虛擬健保卡就醫模式,其餘由衛福部辦理;至於「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則冀強化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之設備及網路資源落實醫療在地化,透過建置眼、耳鼻喉與皮膚等專科別之遠距醫療門診服務、提供5G醫療頻寬及醫療影像設備升級等補助措施。該2項計畫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預計辦理事項及所需經費詳表1,至該2計畫於第3期特別預算之執行情形詳表2,截至111年7月底止預算執行率皆逾9成。
表2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衛福部主管賡續編列「數位建設」之第3期預算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計 畫 名 稱
編列單位
法定預算數
(110-111)
截至111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2)
截至111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3)
預算執行率%
(3)/(2)
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
衛福部
81,352
55,506
56,079
101.03
健保署
12,566
8,176
7,797
95.36
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
衛福部
200,000
144,772
130,578
90.19
說 明:累計執行數含累計實現數及預付數。
資料來源:衛福部及健保署提供。
(二)「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及「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雖達110年度目標,惟尚需妥謀後續維運事宜
參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0年度各部會績效檢討報告,其中「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有4項計畫指標與衛福部有關、1項與健保署有關;另「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則有1項計畫指標且係與衛福部有關,截至110年度執行結果,該2計畫皆達成預定目標(詳表3)。
由於「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屬開發及試驗性質,而「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具實務及應用性質,前者成果可供後者應用,爰宜加強計畫間之配合運用。另「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以偏鄉2家診所為試辦環境,後續則需妥謀規劃應用於其他地區,而「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之審查委員曾提出後續維護經費應回歸地方主責機關等建議,允宜就上開事項預為規劃處理方式,俾利計畫屆期後持續發揮預期效益。
表3 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衛福部主管「數位建設」相關計畫之指標項目及達成概況表
計畫名稱
指標項目
累計至110年
目標值
實際值
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
建置健保虛擬卡於多元醫療場域使用模式,提升醫療與照護效率(%)(健保署)
100
100
完成遠端協同會診平台系統,使偏鄉醫師與專科醫師合作會診,每年至少80 位個案,提升偏鄉醫療品質(人次)(衛福部-國家衛生研究院)
80
177
導入行動即時醫療車,進行偏遠地區巡迴醫療服務50 場,提升偏鄉醫療品質(場次) (衛福部-國家衛生研究院)
50
154
與電信業者合作擴大1-2 個5G 遠距醫療實驗場域(個) (衛福部-國家衛生研究院)
3
3
舉辦教學工作坊,偏鄉醫生面臨到的迫切問題,學習相關技能(場次) (衛福部-國家衛生研究院))
3
4
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
原鄉及離島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建置(處)
(衛福部)
26
28
資料來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0年度各部會績效檢討報告—衛福部。
綜上,衛福部與健保署共同辦理「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以及該部自行辦理「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允宜強化計畫間之配合運用,預為規劃處理後續維運經費由地方政府負擔事宜等,俾持續發揮計畫成效,並提升偏鄉等地區醫療服務量能及民眾就醫品質。
(分機:1925 賴欣憶)
二、「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前3期特別預算尚有待完成或未發包案件,允宜加強推動,並審視服務涵蓋率妥適配置資源,俾均衡提供近便性服務
為充實普及長照服務資源、推動重要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及優先協助偏鄉弱勢地區振興發展,衛福部及所屬(國健署、社家署)延續前3期特別預算,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項下編列「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整建長照ABC據點」9億8,200萬元、「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1億6,660萬元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1億元(詳表1)。經查:
(一)前3期特別預算尚有待完成或未發包案件,允宜加強推動,以提升建設效率
1.衛福部及所屬辦理前3期特別預算「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法定預算數97億3,527萬1千元,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實現數及應付數為43億4,348萬7千元、賸餘數為9億2,129萬3千元,合計占原編預算數之54.08% (詳表1)。
2.其中個別計畫之實現數、應付數及賸餘數合計占原編預算數比率偏低者,包括:衛福部「整建長照ABC據點」(39.86%)、國健署「整建長照ABC據點」(61.39%)、衛福部「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63.19%)、國健署「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0.88%)及衛福部「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7.62%;詳表1);細究執行進度,該等計畫尚有99處、10處、36處、14處及4處待完成,仍待積極推動(詳表2)。
3.參據衛福部及所屬提供未完成案件原因,包含:前置作業不足,取得土地建物難以變更,營造工程成本上漲,共通性經費標準未反應行情而影響招標、工程執行未符預期、規劃設計及施工期程較長等因素;鑒於待完成工程件數眾多,且第1及2期特別預算各自106及108年度計畫實施以來,迄今仍有據點未發包或完工,為及早提供民眾服務,使公有建築物使用更具安全性,允宜督促各市縣積極辦理,加速布建進度,以提升建設效率。
表1 衛福部及所屬(國健署、社家署)前瞻特別預算「城鄉建設」3項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千元;%
計畫名稱
機關別
總經費
前3期累計
預算數A
截至111年7月底執行情形
第4期預算案數
實現數+應付數B
賸餘數C
占預算
比率B+C/A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
整建長照ABC據點
衛福部
107.67
5,608,778
1,942,292
293,198
39.86
580,304
國健署
1,316,600
721,019
87,207
61.39
161,500
社家署
1,499,307
1,074,546
391,878
97.81
240,196
整建照管分站
衛福部
142,138
76,968
73,732
106.02
-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
衛福部
11.15
513,908
266,292
58,460
63.19
77,743
國健署
99,075
871
-
0.88
61,257
社家署
255,465
238,647
16,818
100.00
27,600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
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
衛福部
7.5
300,000
22,852
-
7.62
60,400
社家署
-
-
-
-
39,600
合 計
126.32
9,735,271
4,343,487
921,293
54.08
1,248,600
說 明:占預算比率高於100%為預算流用所致。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及社家署提供資料及各計畫書。
表2 衛福部及所屬(國健署、社家署)辦理前瞻特別預算「城鄉建設」所編3項計畫待完成案件情形表 單位:處
計畫名稱
機關別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合計
未完工
未發包
未完工
未發包
未完工
未發包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
整建長照ABC據點
衛福部
14
0
58
2
8
17
99
國健署
2
0
7
1
未編列預算
10
社家署
0
0
3
0
1
1
5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
衛福部
0
0
1
0
17
18
36
國健署
未編列預算
1
13
14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
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
衛福部
未編列預算
1
3
4
合計
16
0
69
3
28
52
168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及社家署提供資料。
(二)宜視服務涵蓋率差異配置資源,俾均衡提供近便性服務
衛福部及所屬本次預計辦理社區式長照服務資源、長照創新整合服務據點、新建老人活動中心、運用社會住宅布建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據點、並辦理公共危險建築之詳細評估、耐震補強或拆除重建(詳表3);惟各區域長照需求服務涵蓋率存有落差,低於全國平均數58.51%者,計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9市縣(詳表4),允宜審視服務涵蓋率差異妥適配置資源,俾縮減區域落差,均衡提供民眾近便性服務。
表3 衛福部及所屬(國健署、社家署)辦理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所編3項計畫明細表
計畫名稱
機關別
第4期
預算案數
預計辦理事項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
衛福部
580,304
13處社區式長照服務資源及長照創新整合服務據點。
國健署
161,500
配合衛福部推動3處長照據點。
社家署
240,196
新建、增(改建)老人活動中心、運用社會住宅布建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據點。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
衛福部
77,743
80處詳細評估、101處耐震補強、4處拆除重建。
國健署
61,257
1處耐震補強、2處(跨期案)拆除重建。
社家署
27,600
補助各市縣辦理社會福利機構與老人活動中心耐震評估補強(未提供處數)。
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
衛福部
60,400
2處據點(含1處前期延續案)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
社家署
39,600
整合老人活動中心資源,新建及增(改)建社區式多元服務長照機構。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國健署及社家署提供資料。
表4 111年6月底各市縣長照服務涵蓋率概況表
分布
區間
市 縣 (服務涵蓋率)
低於全國平均數
(58.51%)
臺北市(38.00%)、新北市(48.65%)、桃園市(52.24%)、基隆市(46.25%)、新竹市(52.13%)、新竹縣(53.71%)、苗栗縣(55.36%)、金門縣(32.58%)及連江縣(18.35%)
高於全國平均數
(58.51%)
臺中市(65.04%)、臺南市(69.70%)、高雄市(58.84%)、南投縣(85.60%)、彰化縣(68.17%)、雲林縣(64.83%)、嘉義市(73.11%)、嘉義縣(75.47%)、屏東縣(80.44%)、宜蘭縣((69.14%)、花蓮縣(85.89%)、臺東縣(82.02%)、澎湖縣(60.42%)
說 明:長照需求服務涵蓋率=(長照給支付服務人數+住宿式機構服務人數+失智未失能及衰弱老人服務人數)/推估111年6月長照需求人數。
資料來源:衛福部,本中心彙製。
綜上,衛福部及所屬(國健署、社家署)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項下延續編列「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整建長照ABC據點」、「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等計畫。鑒於前3期特別預算尚有多件工程案件待完成,且長照服務涵蓋率亦有落差,允宜加強督促各市縣積極辦理,並審視服務涵蓋率差異妥適配置資源,俾利後續計畫推動,提供民眾均衡近便性服務。
(分機:1933 張峻萍)
三、食品安全建設計畫業經5次修正,總經費計增32億餘元,惟部分子計畫執行情形未如預期,允宜研謀善策妥處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食品安全建設」科目編列14億4,401萬元,112及113年度各為5億1,665萬元及9億2,736萬元;預計辦理食品安全建設計畫其中3項子計畫,包括: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10億元、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3億1,000萬元、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1億3,401萬元。經查:
(一)食品安全建設計畫歷經5次修正,總經費較原核定計增32億餘元
該計畫原於106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31.33億元,至111年8月底止已辦理5次修正,原規劃5項子計畫,經減列臺中港邊境查驗辦公大樓與倉儲中心興建計畫,以及增列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經費等,計畫修正後總經費增加至63.43億元,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1.子計畫「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及教育訓練大樓興建計畫」因應政策變遷,名稱變更為「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地址位於昆陽街163 巷內,經費由20.98億元上修至39.71億元,增加18.73億元(增幅89.3%),期程延長至114年8月。
2.子計畫「強化衛生單位食安稽查及檢驗量能」更名為「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新增檢驗業務資訊化管理及檢驗結果大數據分析效能持續提升工作項目,經費由3.75億元上修至10.71億元,增加6.96億元(增幅約185.6%),期程延長至114年8月。
3.新增子計畫「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經費8.49億元(詳表1),預計整建食藥署昆陽大樓為生物性實驗室及實驗動物中心大樓。
表1 食品安全建設計畫分年經費需求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子計畫名稱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114年以後
合計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
0.03
0.24
-
1.3426
5.0374
6.5
3
7
16.5614
39.7114
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提升
-
0.4
0.4
0.58
-
-
-
-
-
1.38
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
0.5
1.25
1
0.8228
1.04
2
1.6
1.5
1
10.7128
強化中央食安檢驗量能
-
0.5
1
0.47
1
-
-
-
-
2.97
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
-
-
-
-
0.012
0.67
0.5665
0.7736
6.4715
8.4936
臺中港邊境查驗辦公大樓與倉儲中心興建計畫(行政院107年7月同意不予興建)
-
0.16
-
-
-
-
-
-
-
0.16
各年小計
0.53
2.55
2.4
3.2154
7.0894
9.17
5.1665
9.2736
24.0329
63.4278
各期小計
3.08
5.6154
16.2594
14.4401
24.0329
63.4278
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
(二)部分子計畫執行情形未如預期,允宜加強進度控管並研謀對策,以利計畫遂行
第1期特別預算食品安全建設計畫預算數3億800萬元,截至109年止累計實現數2億8,695萬2千元,執行率93.2%;第2期特別預算5億6,154萬元,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執行數5億1,193萬元,執行率91.2%,惟部分子計畫執行率僅6成餘(詳表2);第3期特別預算16億2,594萬元,累計執行數5億3,873萬7千元,占累計分配數之72.5%,惟與預算數相較,執行率僅為33.1%(詳表3)。謹將第2期及第3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未如預期之子計畫說明如下:
1.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迄至111年7月底止,第2期特別預算執行率僅63%,尚有4,961萬元委託設計監造經費保留數待執行;第3期特別預算累計執行數3億91萬1千元,占累計分配數及預算數比率均偏低,僅分別為59.7%及26.1%,據食藥署說明上開大樓興建工程招標案因COVID-19疫情、營建物價大幅上漲、市場缺工等因素歷經7次流標,費時1年3個月始於111年2月25日決標,計畫預定辦理期限已修正延後至114年8月,且計畫經費大幅增加至39.71 億元。又據政府電子採購網登載工程決標公告記載,本項工程預定於115年3月完工,更在計畫期限之後,恐將致計畫無法依限完成。允宜協調代辦機關營建署加強工程後續施工與驗收等作業之管控,並督導廠商採行有效改善措施,以如期達成計畫目標。
2.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計畫:本項子計畫係規劃將食藥署既有昆陽大樓整建為高防護生物性實驗大樓,以分層增設不同防護等級之生物安全實驗室、實驗動物中心等,迄至111年7月底止,第3期特別預算累計執行數196萬5千元,僅占預算數之2.9%,該計畫預期目標係至111年底應完成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基本及細部設計,惟據食藥署說明,迄至111年7月底止,僅完成可行性評估及專案管理委託,委託設計監造採購案刻正辦理中,亦尚未辦理昆陽大樓整建工程之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作業,執行進度容待提升。又本項子計畫之執行,須俟人員及設備搬遷至第1項子計畫新建大樓後,再進行昆陽大樓整建工程,食藥署允宜加強管控新建大樓施工進度及期程,俾利及早因應規劃並妥擬對策,以利依預定期程完成計畫目標。
表2 食品安全建設計畫前瞻第2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子計畫
預算數
至111年7月底止
保留待執行數
(1)- (2)
小計(1)
108年度
109年度
累計實現數
賸餘數
小計(2)
執行率
(2)/ (1)
合計
561,540
240,000
321,540
505,471
6,459
511,930
91.2%
49,610
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
134,260
0
134,260
80,645
4,005
84,650
63.0%
49,610
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提升
98,000
40,000
58,000
97,153
847
98,000
100.0%
-
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
182,280
100,000
82,280
180,716
1,564
182,280
100.0%
-
強化中央食安檢驗量能
147,000
100,000
47,000
146,957
43
147,000
100.0%
-
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
表3 食品安全建設計畫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子計畫
預算數
至111年7月底止
執行率
(3)/(2)
占預算數比率
(3)/(1)
小計(1)
108年度
109年度
累計分配數(2)
累計執行數(3)
合計
1,625,940
708,940
917,000
743,221
538,737
72.5%
33.1%
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
1,153,740
503,740
650,000
503,740
300,911
59.7%
26.1%
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
304,000
104,000
200,000
137,601
135,901
98.8%
44.7%
強化中央食安檢驗量能
100,000
100,000
-
100,000
99,960
100.0%
100.0%
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
68,200
1,200
67,000
1,880
1,965
104.5%
2.9%
說 明: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子計畫111年7月底止執行率104.5%,係因業務需要提早於6月辦理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第1期款核銷(原分配於12月),爰暫以其它子計畫分配數支應所致。
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
綜上,食藥署為提升我國食品安全把關量能,於前瞻第1期至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食品安全建設計畫,然執行迄今5年餘,已5次修正且總經費追加高達32億餘元,計畫修正次數頻繁,允宜強化事前規劃;且尚有部分子計畫執行情形未盡理想等情事,允宜研謀善策妥處。
(分機:1926 黃芝穎)
四、國健署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涉業務移撥宜建立橫縱向溝通管道;另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則宜參酌市縣老年人口比率規劃布建並加強提升執行成效
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編列2億8,775萬7千元,112及113年度各編列1億1,445萬元及1億7,330萬7千元;包含:(一)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整建長照ABC據點1億6,150萬元;(二)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地方衛生機關及社區活動中心6,125萬7千元;(三)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6,500萬元(詳表1)。經查:
表1 國健署前瞻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第1期至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計畫名稱
第1期
(106-107年度)
預算數
第2期
(108-109年度)
預算數
第3期
(110-111年度)
預算數
第4期(112-113年度)
預算案數
112年度
113年度
合計
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整建長照ABC據點
562,000
754,600
-
48,450
113,050
161,500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地方衛生機關及社區活動中心
-
-
-
37,000
24,257
61,257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
-
-
100,000
29,000
36,000
65,000
合計
562,000
754,600
100,000
114,450
173,307
287,757
資料來源:前瞻第1期至第3期預算書及第4期特別預算案,本中心整理。
(一)國健署辦理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之地方衛生局(所)部分,各期特別預算由衛福部內部單位或國健署分別執行並涉業務移撥,允宜積極強化執行管考
國健署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項下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地方衛生機關及社區活動中心編列6,125萬7千元,112及113年度各編列3,700萬元及2,425萬7千元,係規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衛生局(所)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增、修、改建)及拆除重建,上開項目所需經費於第1期至第2期特別預算,係由衛福部編列、該部醫事司辦理;嗣於第3期特別預算,維持統由衛福部編列,並於110年3月經該部醫事司移請國健署協助辦理「地方政府衛生局(所)」項目,另其中屬「原住民族及離島偏鄉地區衛生所」項目,依權責改由該部照護司審查及管理;至第4期特別預算案,又將「地方政府衛生局(所)」項目之預算編列權責劃予國健署並負責執行。
各期特別預算由衛福部所屬機關(單位)分別辦理地方衛生機關建物補強重建且涉業務移撥,衛福部允宜建立橫縱向溝通管道,以有效全盤掌握執行情形,除可強化執行進度之管考,亦宜參據第1期至第3期特別預算執行成效,綜整建物耐震能力評估結果及急迫性等,擇優補助具量能之地方政府,並宜妥慎分配以避免發生重複受補助情形。
(二)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受疫情影響致未達績效目標,於疫情趨緩後宜加強辦理,並參酌各市縣老年人口比率規劃布建,積極提升執行成效
國健署於「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項下辦理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計畫期程自110年度至114年度,總經費2.88億元,業於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1億元,第4期特別預算案賡續編列0.65億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銀髮健身俱樂部設置及營運所需經費。該計畫110年度規劃布建25處據點,惟受COVID-19疫情影響,各市縣投入大量人力於防疫作業,僅核定14市縣之23處據點(詳表2)。又原規劃110年度至少服務1,500位長者,亦受疫情影響社區據點暫停開課,迄110年8月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管理指引,由地方政府因時因地評估逐步恢復運作,多數社區據點於110年9至10月陸續開放,年度服務期間多縮短為3至4個月內,且長者因擔心疫情,參與課程之意願較低,實際服務人數僅原預期目標之50.2%,國健署允宜督促受補助地方政府於疫情趨緩後加強辦理。
表2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之績效指標目標值及達成情形表
單位:處;人
項目
單位
110年
111年
預計
(2)
112年
預計
(3)
113年
預計
(4)
114年
預計
(5)
合計
=(1)+(2)+(3)+(4)+(5)
預計
目標(1)
實際執行
銀髮健身俱樂部布建數
處
25
23
75
60
60
68
288
效益指標-服務案量
人
1,500
753
4,500
3,600
3,600
4,080
17,280
資料來源:整理自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及國健署提供。
又本計畫目標係提供長者運動支持性環境,建立運動指導員相關師資,以提升其運動意願、體適能及運動比例,達預防及延緩老年失能之效,執行方式係責由地方政府統籌按鄉鎮市區別,盤整轄內老年人口數及相關資源布建數,開創符合當地需要之相關多元運動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項目。惟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辦理截至111年7月底止計核定100處據點,加上前期由衛福部長照司辦理之銀髮健身俱樂部試辦計畫計14處據點,合共114處據點(詳表3)。據國健署提供之各市縣據點分布情形分析,老年人口比率排名前段且大於20%之嘉義縣及臺北市,僅辦理3處據點或尚未布建,較次一級距市縣(老年人口比率介於19%至19.9%間)平均布建約9處,數量差異頗大;至老年人口比率介於18%至18.9%之7個市縣,布建數介於1至10處,呈現10倍差距等情形(詳表4),區域間或同級距間布建落差尚待衡平調整。
表3 截至111年7月底止核定各市縣政府銀髮健身俱樂部據點數及老年人口情形表 單位:處;人
市縣別
前期-銀髮健身俱樂部試辦計畫
已試辦
據點數(1)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
已核定
據點數(2)
據點數
合計
(3)=
(1)+(2)
截至111年7月底止
人口數(4)
老年(65歲以上)人口數(5)
老年人口比率
(5)/(4)
臺北市
0
0
0
2,462,482
500,755
20.3%
新北市
0
7
7
3,974,683
661,127
16.6%
桃園市
1
6
7
2,266,824
316,391
14.0%
臺中市
1
3
4
2,800,981
413,281
14.8%
臺南市
1
8
9
1,850,735
327,699
17.7%
高雄市
1
9
10
2,722,904
489,009
18.0%
新竹縣
0
3
3
577,026
77,840
13.5%
苗栗縣
1
4
5
535,221
96,724
18.1%
彰化縣
0
6
6
1,246,924
220,872
17.7%
南投縣
1
8
9
480,890
95,365
19.8%
雲林縣
1
10
11
665,750
132,718
19.9%
嘉義縣
1
2
3
489,814
104,959
21.4%
屏東縣
2
6
8
800,138
153,188
19.1%
基隆市
0
1
1
361,082
68,271
18.9%
新竹市
1
5
6
450,655
62,458
13.9%
嘉義市
1
5
6
262,659
45,608
17.4%
宜蘭縣
1
6
7
448,971
82,340
18.3%
花蓮縣
0
3
3
319,095
59,810
18.7%
臺東縣
1
2
3
212,891
39,252
18.4%
金門縣
0
2
2
140,229
22,291
15.9%
澎湖縣
0
3
3
106,221
19,170
18.0%
連江縣
0
1
1
13,889
1,904
13.7%
合計
14
100
114
23,190,064
3,991,032
17.2%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及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資料庫之縣市人口年齡結構指標。
表4 各市縣銀髮健身俱樂部據點數及老年人口比率級距表 單位:處
111年7月底止老年人口比率級距
市縣名稱(據點數)
≧20%
嘉義縣(3)、臺北市(0)
19%~19.9%
雲林縣(11)、南投縣(9)、屏東縣(8)
18%~18.9%
基隆市(1)、花蓮縣(3)、臺東縣(3)、宜蘭縣(7)、苗栗縣(5)、高雄市(10)、澎湖縣(3)
17%~17.9%
臺南市(9)、彰化縣(6)、嘉義市(6)
16%~16.9%
新北市(7)
15%~15.9%
金門縣(2)
<15%
臺中市(4)、桃園市(7)、新竹市(6)、連江縣(1)、新竹縣(3)
資料來源:本中心整理。
另本計畫所核定100處據點至111年7月底止地方政府雖全數已發包刻正履約執行中,惟均未完工結案,累計執行數(含預付款)3,429萬8千元,占累計分配數4,000萬元之85.7%,惟僅占第3期特別預算1億元之34.3%(詳表5),距第3期特別預算屆期僅餘5個月,執行率容待加強。據復衛福部與輔導團隊業於111年2至7月間完成7個據點專案討論會議及17個據點實地輔導,以釐清執行落後原因,並針對個別需求提供必要協助等,允宜持續督促受補助地方政府加強計畫之推動,以期經由多元運動方案介入預防及延緩長者失能情況,達減少醫療成本與長照資源耗損之效。
表5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
名稱
第3期特別預算(110-111年度)
法定預算數
(1)
至111年7月底止
累計分配數(2)
累計執行數(3)
執行率
(3)/(2)
預付數
(4)
含預付數執行率
[(3)+(4)]/
(2)
含預付數占預算數比率
[(3)+(4)]/
(1)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
100,000
40,000
17,642
44.1%
16,656
85.7%
34.3%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綜上,國健署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規劃辦理「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整建長照ABC據點」、「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地方衛生機關及社區活動中心」及「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其中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於前期特別預算辦理期間涉業務移撥,宜建立橫縱向溝通管道,積極強化執行管考;另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嗣宜參酌市縣老年人口比率規劃布建,衡平區域間落差,並提升執行成效,俾達預期效益目標。
(分機:1926 黃芝穎)
五、「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前3期特別預算撤案件數偏高,允宜強化對各市縣計畫之審查管考,並增列計畫效益指標,以利資源有效配置
為因應少子化趨勢並推動友善育兒空間,社家署延續前3期特別預算,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項下編列「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13億8,960萬元(包括設備及投資8,913萬4千元、獎補助費13億46萬6千元,工作項目詳表1)。經查:
表1 社家署辦理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項目
第4期
預算案數
預計辦理事項
社區公共托育設施
857,029
82處社區公共托育設施(含政府機關(構)員工子女托育服務設施)。
布建托育資源中心
200,480
13處托育資源中心。
增設(改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7,250
3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整建兒少家庭福利館
195,331
3處兒少家庭福利館。
增設(改善)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
40,376
2處兒少緊急與中長期安置機構及購置設施設備等。
增設(改善)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撥充社會福利基金
89,134
國庫撥充社會福利基金辦理兒少安置機構增設、改善及購置設施設備。
合 計
1,389,600
資料來源:社家署。
(一)前3期特別預算撤案處數偏高,允宜強化對各市縣計畫之審查管考
1.截至111年7月底止,社家署辦理前3期特別預算實現數及應付數為21億2,254萬8千元、賸餘數6億9,427萬元,合計占原編預算數之69.39%,其中社區公共托育設施項目僅60.34%(詳表2)。
表2 社家署「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前瞻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千元;%
工作項目
總經費
(億元)
前3期累計預算數A
截至111年7月底執行情形
第4期
預算案數
前3期實現數+應付數B
前3期賸餘數C
占預算比率B+C/A
社區公共托育設施
31.63
1,863,630
753,424
371,098
60.34
857,029
布建托育資源中心
8.47
586,800
318,163
118,142
74.35
200,480
增設(改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4.43
435,360
234,120
122,074
81.82
7,250
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及充實設施設備
6.28
788,000
728,949
82,956
103.03
-
育兒百寶箱
2
200,000
-
-
-
-
整建兒少家庭福利館
4
-
-
-
-
195,331
增設(改善)兒少緊急與中長期安置機構
補助各市縣
3.58
51,480
3,000
0
5.83
40,376
撥充社福基金
134,040
84,892
0
63.33
89,134
合計
60.39
4,059,310
2,122,548
694,270
69.39
1,389,600
說 明:1.育兒百寶箱因社會輿論質疑爰不予執行(詳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第250頁)。
2.占預算比率高於100%為預算流用所致。
3.計畫總經費因四捨五入加總,與計畫書有尾數差異。
資料來源:整理自社家署提供資料。
2.復審視辦理進度,未完工及未發包處主要集中於第3期特別預算,惟各市縣撤案達81處,以社區公共托育設施為主,3期合計66處(詳表3),撤案原因包括:場地及規劃設計問題、未及於當期發包、新建工程延誤而影響後續裝修工程等因素;按審查作業係由各市縣盤整資源,對提出申請之計畫進行初審,由社家署評估所提計畫之合理性、可行性、迫切性及預期效益,為提高布建效率,促進各市縣加強前置作業,減少撤案後再提出申請之作業時間浪費,排擠其他市縣資源,允宜強化對各市縣之審查管考。
表3 社家署前瞻前3期特別預算「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辦理進度表
單位:處
補助項目
期別
目標值
核定數
撤案數
完工數
未完工數
未發包數
社區公共托育設施
第1期
80
92
2
90
0
0
第2期
160
161
46
114
1
0
第3期
200
173
18
36
85
34
布建托育資源中心
第1期
21
19
1
18
0
0
第2期
24
27
0
25
2
0
第3期
18
28
5
5
11
7
增設(改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第1期
47
63
1
62
0
0
第2期
60
49
5
44
0
0
第3期
21
24
1
16
5
2
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及充實設施設備
第1期
16
16
1
15
0
0
第2期
14
6
0
4
2
0
第3期
4
4
0
1
2
1
增設(改善)兒少緊急與中長期安置機構(補助各市縣)
第3期
4
4
1
0
1
2
增設(改善)兒少緊急與中長期安置機構(撥充社福基金)
第3期
5
6
0
0
4
2
合計
第1期
164
190
5
185
0
0
第2期
258
243
51
187
5
0
第3期
252
239
25
58
108
48
小計
674
672
81
430
113
48
說 明:統計基準點為截至111年7月底止。
資料來源:整理自社家署提供資料。
(二)部分工作項目宜增列效益指標,俾提供後續計畫推動參據
按社家署所擬「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工作項目包括社區公共托育設施、布建托育資源中心、增設(改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整建兒少家庭福利館、增設(改善)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惟據衛福部提供之計畫書,僅推動社區公共托育設施及布建托育資源中心設定受益人數或服務親子人次目標,其餘項目僅設定辦理處數目標(詳表4),為避免浪費,宜參照增列受益人數(次)績效指標,俾作為後續計畫推動、經費編列與審查等參據,提高施政品質,使資源更有效配置。
表4 「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績效指標一覽表 單位:處;人;萬人次
工作項目
具體
目標
單位
目標值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合 計
推動社區公共托育設施
布建數
處
100
100
50
32
18
300
受益人數
人
2,352
2,237
1,405
844
446
7,284
布建托育資源中心
布建數
處
15
13
12
1
0
41
服務親子人次
萬人次
543
582
618
621
621
2,985
增設(改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增設/改善數
處
6
15
2
1
0
24
整建兒少家庭福利館
增設/改善數
處
2
2
2
1
1
8
增設或改善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
增設/改善數
處
4
5
2
1
1
13
資料來源:110年8月19日「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至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111年9月經洽詢尚無更新計畫)。
綜上,為加速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社家署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賡續編列「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經費13.89億元,惟截至111年7月底止,前3期特別預算撤案件數偏高,允宜強化審查管考,並督促各市縣加強前置作業,另宜增列部分工作項目布建處數外之績效指標,俾利後續計畫推動、經費編列與審查等參據,使資源更有效配置。
(分機:1933 張峻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