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論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行政法人預算編列與執行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歐婉如
行政法人之設置旨在提升特定公共事務之執行效率,迄114年3月底止,中央政府已設立11個行政法人,收支預算規模愈趨龐大;關於行政法人預、決算編製,主計總處訂有「行政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行政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決算編製注意事項」,俾行政法人預、決算編製與監督機關辦理事項有所規範,惟政府核撥經費資源分配之妥適性,宣導、公關等消耗性支出預算編列及執行之合宜性,內部及外部監督機制未盡之處等事項均待賡續精進。如:行政法人高度仰賴政府挹注,包括自籌收入中來自政府經費比率逾九成者,與政府核撥經費占比逾九成者,均宜積極拓展多元收入來源並強化評估執行效益;近年媒宣費、推展費等宣導費用決算呈增加趨勢,惟預算編列及執行規範闕如,另部分行政法人公關費用發生大幅增編預算或決算超支情形,允宜一併精進相關法制規範並撙節編列及辦理;國家住都中心聯貸債務經內政部同意於5千億元範圍內概括承受,恐增加政府財務風險,允宜優化債務自償評估機制及精進多元籌資管道;近年行政法人決算間有短絀情形,且發生監督機關之評鑑報告未依行政法人法規定列示,與個別董監事出席率50%以下情形,允宜一併檢討改進。
(分機:8655歐婉如)
下載
2025-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