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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預算之提出是否應以制定特別條例為前提之探討

特別預算之提出是否應以制定特別條例為前提之探討

日期:114年9月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沈寧衛 編號:114132
  • 壹、前言

  • 貳、我國特別預算制度概況

    • 一、現行特別預算制度之法源依據
    • 二、歷年中央政府特別預算編列概況及編列依據
  • 參、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之關聯

    • 一、特別條例之法律位階
    • 二、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於審議階段之差異
    • 三、近年特別條例規範重點及排除財政紀律相關法規概況
  • 肆、特別預算之提出是否應以制定特別條例為前提之探討

    • 一、特別預算案之提出不以制定特別條例為前提,惟綜觀歷年特別預算有六成餘先制定特別條例再編列特別預算,且自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以來皆循此模式辦理,已成行政實務與議事慣例
    • 二、是否應先行制定特別條例再編列特別預算,對行政職權與立法職權之影響利弊互見,容待審度個案評估,俾以提高施政成效
    • 三、觀諸近次特別條例審議案例,其以先行制定特別條例再編列特別預算之作法,確有提高本院政策參與度之功能
    • 四、本院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亦不得在款項目節間移動預算,爰以制定特別條例再編列特別預算,可強化國會監督,惟若遇緊急重大災難或可逕依預算法提出特別預算,以迅速因應危機
    • 五、近年特別預算之提出愈趨常態化且編列數額加速擴增,總預算常與多項特別預算雙軌並行,惟特別預算監督機制相對寬鬆,允宜嚴格審查財政相關法規之鬆綁,並適度納入監督條款,俾維財政健全
  • 伍、結論與建議

  • 陸、附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