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國產業園區用地開發及利用計畫執行情形之探討

二、為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用地,北部推動「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中、南部擇定特定區域辦理產業園區開發計畫,惟辦理成效及推動進度未如預期,亟待研謀因應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產業園區用地開發及利用計畫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我國當前產業用地開發及利用相關問題之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何殷如

為解決製造業產業用地缺乏,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經濟部規劃北部地區廠房向上發展,推動「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中、南部地區則擇定特定區域開發產業園區,以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及提升國內投資動能。經查:

(一)推動「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惟近年核定件數及面積呈下降趨勢,且累計撤案件數不低,允宜亟待研謀因應,俾提升計畫成效

為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及提升國內投資動能,行政院於107年3月27日核定「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108年4月考量各種產業用地之需求,將方案適用範圍擴大至一般都市計畫工業區及非都市土地,並更名為「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108年12月配合再生能源政策之落實,調整能源管理容積獎勵項目。

據經濟部園管局統計本方案執行至113年底,已受理申請77件,送審(含審查通過及審查中)59件及核定50件(詳表12),其中送審案件預計新增投資金額627.82億元,新增樓地板面積(容積獎勵部分)18.15公頃,如加計投資設置太陽能設備面積6.92公頃,總投資金額達777.32億元。經查:

1.近3年(111至113年度)核定件數及面積呈下降趨勢:截至113年底本方案申請件數以北部62件為最多,其次為中部13件及南部2件(詳表12),顯示本方案對北部增加廠房面積相對助益較大。惟比較近3年(111至113年度)核定件數及土地面積皆呈下降趨勢。以件數觀之,108至110年度由3件增至12件,惟111年後連年減少,113年度僅8件;核定土地面積亦由110年度11.22萬平方公尺降至113年度4萬平方公尺(詳表13),減幅64.35%。

2.107至113年度撤案件數占申請件數逾二成,以北部件數為最多:截至113年底,本方案累計撤案件數共18件,占申請件數77件之23.38%,其中10件集中於112年;以區域別觀之,北部高達15件,餘3件為中部。據經濟部園管局表示,主要係申請廠商自110年起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及烏俄戰爭等國際局勢影響,人力及原物料價格大漲,影響建廠規劃或企業營運,致撤回申請。

本方案推動目的在解決製造業用地缺乏及提供產業發展所需之空間,惟近3年(111至113年度)核定件數及面積呈下降趨勢,且累計撤案件數占申請件數逾二成,允宜研謀改善並強化本方案申請誘因,俾提升計畫效益。

表12 截至113年底「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辦理情形表

單位:件

區域

縣市名稱

園區名稱

申請

件數

已核定件數

辦理情形

審查通過

審查中

(含預審)

已撤案

北部

基隆市

大武崙

4

2

2

-

2

新北市

樹林

2

1

1

-

1

林口(工二)

3

2

2

-

1

新北

19

13

13

5

1

土城

7

3

3

-

4

小計

31

19

19

5

7

桃園市

林口(工三)

3

2

3

-

-

平鎮

2

1

1

-

1

中壢

10

9

9

-

1

龜山

9

4

4

2

3

觀音

1

1

1

-

-

小計

25

17

18

2

5

新竹縣

新竹

2

1

1

-

1

北部小計

62

39

40

7

15

中部

臺中市

台中

10

6

6

1

3

大里

1

1

1

-

-

小計

11

7

7

1

3

南投縣

南崗

2

2

2

-

-

中部小計

13

9

9

1

3

南部

臺南市

安平

1

1

1

-

-

高雄市

大發

1

1

1

-

-

南部小計

2

2

2

-

-

合計

77

50

51

8

18

說 明:本方案審查分為三階段,分別為文件初審、現場勘查暨行政初審及經過「經濟部產業園區用地變更小組」審查;本表「審查通過」、「審查中」係為陳送「經濟部產業園區用地變更小組」審查狀態之件數。

資料來源:經濟部園管局提供。

表13 107至113年度「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成果統計表

單位:件;平方公尺

年度

送審件數

核定件數

核定件數-

土地面積

核定件數-新增樓地板面積

撤案件數

107

2

0

0

0

0

108

10

3

42,431

13,948

0

109

13

7

38,992

22,234

2

110

13

12

112,212

43,015

2

111

4

11

54,269

23,628

4

112

9

9

77,970

35,049

10

113

8

8

40,005

17,690

0

合計

59

50

365,879

155,564

18

資料來源:經濟部園管局提供。

(二)配合台商回流於中、南部推動園區開發計畫,開發金額龐鉅,惟部分園區執行進度未如預期,亟待加強辦理

1.推動「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於台糖農場分階段開發園區,惟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之褒忠園區因環評修正開發範圍,致執行進度受阻,亟待研謀因應

為因應台商回流之用地需求,經濟部於109年1月擬具「配合台商回台土地需求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以下稱「中南部產業園區方案」),預計於台糖農場土地與台糖公司合作開發產業園區,採二階段進行(詳表14)。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5處產業園區(雲林縣馬光農場「褒忠園區」、嘉義縣公館農場「中埔園區」、嘉義縣南靖農場「水上園區」、台南市番仔寮農場「新市園區」及高雄市九鬮農場「北高雄園區」),預計於111至113年底前累計提供355.56公頃產業用地,總經費287.25億元。其中中埔、水上、新市及北高雄園區已分別於111年6月至10月間核定設置,提供156.36公頃之產業用地供廠商設廠,刻正依規劃時程辦理後續規劃、設計及發標作業,預計於116年開發完成,並同步承租設廠。

另褒忠園區原訂開發面積270公頃、產業用地189公頃,預計開發成本141.75億元,行政院於112年9月23日邀集經濟部及環境部等部會召開協商會議,決議該園區以「一次(約265公頃)報編、分期開發」方式辦理。惟該園區鄰近農業核心區域,民眾認為恐有影響周邊環境之虞,應進行第二階域環境影響評估,嗣經環境部及農業部評估,僅原則同意第1期開發區農業用地變更,經濟部刻正就該園區開發方式與範圍陳報行政院核處中。由於該園區開發範圍遲未能確認(預計於115年完成核定作業),致迄未能確定開發及設廠期程,亟待研謀因應。

表14 「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經費暨期程彙整表

單位:公頃;新臺幣億元

縣 市

台糖農場/園區名稱

開發

面積

產業

面積

預估/實際開發經費

預計完成開發期程

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5處

雲林縣

馬光農場[褒忠園區]

270.00

189.00

141.75

公館農場、南靖農場、番仔寮、九鬮農場農場預計最快116年開發完成,並將同步承租設廠,馬光農場刻正辦理園區申請設置作業,預計115年完成園區核定(期程視實際情形滾動檢討)。

嘉義縣

公館農場[中埔園區]

67.55

40.70

49.63

嘉義縣

南靖農場[水上園區]

79.56

47.83

53.48

台南市

番仔寮農場

[新市園區]

69.22

41.59

59.64

高雄市

九鬮農場

[北高雄園區]

42.87

26.24

43.99

第一階段

優先短期開發小計

529.20

345.36

348.49

第一階段中期開發4處

彰化縣

二林農場

90.00

63.00

47.25

視產業發展需求開發。

台南市

沙崙農場

90.00

63.00

47.25

屏東縣

隘寮溪農場

72.00

50.40

37.80

第一階段中期開發小計(A)

252.00

176.40

132.30

第二階段長期儲備

彰化縣

二林農場

60.00

42.00

31.50

將視產業發展需要開發。

台南市

沙崙農場

170.00

119.00

89.25

第二階段長期小計(B)

230.00

161.00

120.75

第一階中期開發及第二階長期儲備合計(A+B)

482.00

337.40

253.05

說 明:本表第一階段優先短期開發數據視實際情形滾動修正;第一階段中期開發及第二階段長期儲備係以行政院112年5月22日第2次修正版填列,仍以後續實際核定為準;。

資料來源:經濟部園管局提供。

(三)辦理大林蒲遷村並開發為循環產業園區,計畫總經費逾1千億元,金額龐鉅,因遷村進度延宕致預算執行進度欠佳,允宜加強控管計畫期程及加速落實執行

為推動循環經濟,經濟部自106年起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其分項計畫「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以下稱「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以設置具循環經濟思維模式發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由經濟部園管局執行。惟預算執行進度欠佳,說明如下:

1.辦理大林蒲遷村並開發為循環產業園區,計畫總經費逾1千億元

依行政院108年10月8日核定「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總經費高達1,045.69億元,無法自償部分預計由經濟部編列390億元撥補,其中385.55億元撥補經濟部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經費需求包含:園區報編2.72億元、大林蒲遷村589.81億元、參與園區合作開發土地作價及遷村安置用地費用277.26億元,與開發工程費用175.90億元(詳表15),規劃期程12年(106至117年),另112年12月修正計畫,配合遷村經費增加,計畫總經費預計擴增至1,518.66億元。

表15 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經費需求及資金來源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 目

經費需求

財源規劃

1.園區報編費用

2.72

1.公務預算390億元(國庫撥補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385.55億)。

2.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408.92億元。

3.國(公)有土地作價246.77億元。

2.第一區土地費用(大林蒲遷村)

589.81

3.多元安置配套措施及遷村安置用地費

248.29

4.第一區台糖土地費用(土地作價)

8.29

5.第二區土地費用

20.68

6.第一、二園區開發工程

175.90

合計

1,045.69

說 明:第一區土地費用包含遷村先期調查評估2.74億元、土地補償、安置、建物拆遷補償等574.41億元、安置地公共建設12億元及專案辦公室0.66億元。

資料來源:經濟部園管局提供。

2.預計於115年度完成園區核定,惟預算執行率未及2%,允宜加強控管計畫期程及落實執行

「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以高雄小港區沿海約301公頃基地為第1期範圍(其中包含154公頃第1區大林蒲地區,需辦理遷村作業);第二階段俟循環產業發展成熟後,透過填海造陸新生產業用地進行第二階段(第2期,未來發展區)開發。第一期開發作業包括園區報編、土地取得作業、後續開發及推動環境高質循環共生聚落,規劃期程包含:(1)110年4月完成園區報編作業;(2)110年度啟動大林蒲遷村計畫進行遷村配售土地,112年完成大林蒲遷村;(3)112至117年同步進行園區開發建設。

本計畫原預計於109年6月辦理環評公開說明會,因當地民眾主張「先遷村、再開發」而取消,113年9月配合高雄市政府辦理意願調查,民眾同意遷村,刻正由經濟部辦理二階段環評作業及申請園區設置作業,預計於115年完成園區核定。惟據經濟部園管局統計,截至114年度本計畫已編列預算數 324億407萬4千元,迄113年12月底扣除以前年度轉入保留數累計註銷數3,164萬7千元,累計執行數5億6,287萬6千元,占已編列預算數1.74%(詳表16),預算執行欠佳,允宜加強控管計畫期程及加速落實執行。

表16 106至114年度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經費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產發署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合計

106-109

110

111

112

113

114

預算數

444,745

31,782,000

12,285

12,285

12,285

140,474

32,404,074

決算數

442,945

44,499

12,285

14,571

80,223

-

594,523

保留數

394,156

-

-

-

-

-

394,156

保留註銷數

31,647

-

-

-

-

-

31,647

保留數迄113年底執行數

185,386

-

-

-

-

-

185,386

說 明:1.經濟部工業局於112年9月26日改制為產業發展署,並將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移予園管局管理。

2.自110年度起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預算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編列。

3.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13年度決算數係自編決算數。

4.106至109年度預算保留數合共3億9,415萬6千元,截至113年底仍續予保留轉入114年度執行金額為1億7,712萬3千元。

資料來源:經濟部園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