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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體育運動政策及預算執行情形之探討

六、台灣運動Ⅹ科技行動計畫部分發展綱要推動重點未(續)執行,效益未如預期,允宜研謀改善並強化部會間分工協調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體育運動政策及預算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中央政府體育運動政策及預算執行相關問題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廖來第

鑑於國際運動科技發展趨勢潮流,在產業、科技、經濟、國民生活等各層面都將帶來影響,行政院111年推動跨部會「台灣運動Ⅹ科技行動計畫(111至115年)」預期投入45.7億元,推動強化基礎結構、擴大運科能量、推動數據治理,及建構產業生態四大發展綱要,統合各部會相關計畫資源,達成「Sports Everywhere-透過虛實融合科技與應用建構2030智慧育樂型態」之願景。經查:

(一)預算規模與計畫所需經費存有差異,部分發展綱要推動重點未執行,部會間分工協調仍待改善

「台灣運動Ⅹ科技行動計畫(111至115年)」執行單位包含體育署、經濟部技術司、經濟部產發署、衛福部國健署、國科會及數發部,計畫預計投入45.7億元,其中111至113年度預計投入27.4億元,預算編列15.31億餘元,114年度計畫投入9.2億元,預算編列4.26億餘元(詳表2-2),預算規模與計畫所需經費間存有差異。

依前揭計畫四大發展綱要,訂有推動重點及部會分工(詳表3-22),其中經濟部產發署負責之四、建構產業生態-2.發展旗艦型示範應用及4.拓展海內外市場商機,據稱111至112年度未投入經費,爰無辦理成效、3.推動運動科技產業化僅執行111年4月至112年3月。另據經濟部產發署表示,113至114年度前揭3項相關業務已移撥數發部數位產業署,惟據數發部表示,與經濟部產發署均為該計畫執行單位,歷次國科會計畫檢視會議亦均出席報告,各司其職,尚無移撥情事,顯見部會間分工協調仍待改善。

表3-22 台灣運動Ⅹ科技行動計畫發展綱要推動重點及部會分工表

發展綱要

推動重點

部會

一、強化基礎結構

1.科技應用點亮健康運動城市

教育部體育署

2.運動科技跨域人才培育

教育部體育署

3.推動智慧運動場域應用

經濟部技術司

4.推動國民健康場域應用

衛福部國健署

二、擴大運科能量

1.盤點運動科學研究

國科會

2.橋接研究成果應用

國科會

3.運動科技產學合作

國科會

三、推動數據治理

1.健全資料治理環境

數發部

2.發展資料合規與應用

數發部

3.建構數據管理平台系統

數發部

4.推動數據應用與加值服務

數發部、國科會

四、建構產業生態

1.推動新興運動科技應用

經濟部技術司

2.發展旗艦型示範應用

經濟部產發署

3.推動運動科技產業化

經濟部產發署

4.拓展海內外市場商機

經濟部產發署

5.帶動新創技術加速國際化

經濟部技術司

資料來源:彙整自台灣運動Ⅹ科技行動計畫核定本,表3:發展綱要部會分工(第25頁)。

(二)推動數據治理發展綱要114及115年度相關措施未續執行,恐難達成建構運動大數據治理平台之目標

推動數據治理發展綱要目標為建立運動數據公益平台,推動資料治理與規範,促進運動及健康產業發展,融合科技建構智慧健康新生活型態;透過公私協力帶動資料經濟發展,建立數位運動健康之資料經濟創新生態。依數發部提供112及113年度辦理成效,尚達各該年度預期效益,惟據稱114及115年度未續編列相關預算,該2年度各推動重點主要措施如平台服務申請並通過ISO 認證等(詳表3-23)皆未能繼續執行,已建置數據管理平台系統功能尚難發揮,前揭目標恐難達成。

表3-23 推動數據治理發展綱要各年度推動重點、主要措施及目標彙整表

推動重點

各年度推動主要措施

終點目標

111

112

113

114

115

1.健全資料治理環境

完成數據治理平台法遵架構規劃草案

確立資料定性與政策管理架 構

完備資料平台應用基本法遵 環境

活化資料取得與利用機制與配套

跨域創新應用之法遵機制

建立可信賴運動健康資料合規基礎建設,協助日後建立適法、可信賴的資料治理平台,以加

強資料流通和後續商業加值運用

2.發展資料合規與應用

建構數據隱私計算與合規服務雛形

發展機敏資料隱私保護工具

發展隱私風險評估 診斷與適 用演算法框架設計

平台服務申請並通過ISO 認證

建構資料交易市集平台

建構隱私計算與合規服務,以健康與運動領域資料為優先,研發適用全國國民之運動健康資 料合規治理平台的合規技術

3.建構數據管理平台系統

建置運動數據公益平台雛型

發展運動數據公益平台檔案 型態之結構化資料擷取儲存處理技術

發展運動數據公益平台檔案 型態之非結構化資料擷取儲

存處理技 術

發展運動數據公益平台之用戶資料合規及管理 功能

發展跨域自定義資料取用及視覺化 技術

建構數據公益整合管理平台,並配合計畫持續於運動領域的推廣,讓相關產業、使用者可藉 由資料的取得,自行達 成相對較佳的決策與選擇,以逐步協助產業數位轉型

4.推動數據應用與加值服務

串聯運動健康場域數據收集實證,辦理競賽促 成數據公益加值應用

打造國際

資料競賽 模式與發 展開放資 料的市場

應用模式

推動開放

資料與產 業關鍵技 術發展

提升國家產業技術商模的市場價值,突破地域限制進軍海外國際

打造資料開放多元的產業健康生態

打造台灣成為國際級數據治理中心,發展運動健康資料治理服務,完善數位時代下數位運動 健康之資料公益創新生

資料來源:彙整自台灣運動Ⅹ科技行動計畫核定本,表6:發展綱要三推動重點與主要措施(第46頁)及附表1-3推動數據治理(第76及77頁)。

(三)推動國民健康場域應用效益未如預期,允宜研謀改善

發展綱要一、強化基礎結構之推動國民健康場域應用,由衛福部國健署執行,以提升全民身體活動為目標,參考國際推動身體活動案例,運用新興運動科技技術,導入健康促進介入推動場域,透過示範場域的帶動,提升民眾對於新興運動科技知能,進而提高國人身體活動量。該署公開徵求縣市,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託市縣政府於學校、社區、運動中心等場域導入運動科技。

據衛福部國健署表示,計畫設定目標為115年底推展至全國22市縣、40處場域,惟截至114年3月底止,核定11市縣17場域(詳表3-24),且114年起無徵求新辦理市縣,前揭設定目標恐難達成。此外,原預訂於醫療高度偏遠之地區及部落提供健康促進服務模式,增進偏鄉及部落長者活躍及健康老化,達到預防及延緩其失能之效益。據稱因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請市縣辦理,惟執行市縣均未擇定醫療高度偏遠之地區及部落作為推動場域,成效未如預期,允宜研謀改善。

表3-24 112至114年度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請縣市建置運動科技應用推展場域之統計表 單位:場域

項次

市縣別

112

113

114

核定

實際

核定

實際

核定

1

雲林縣

2

2

2

2

1

2

桃園市

1

1

-

-

-

3

高雄市

2

2

2

2

1

4

花蓮縣

2

2

2

2

1

5

臺南市

2

2

2

2

3

6

南投縣

1

1

1

1

1

7

新北市

-

-

-

-

-

8

嘉義市

1

1

1

1

1

9

嘉義縣

2

2

2

0

-

10

屏東縣

1

1

1

1

1

11

宜蘭縣

2

2

2

2

2

12

基隆市

2

2

2

2

1

13

苗栗縣

2

2

2

2

2

14

臺北市

-

-

2

2

3

合計

20

20

21

19

17

說 明:111年度(科發基金預算)行政協助方式委託高雄市、屏東縣、嘉義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南投縣、雲林縣、花蓮縣、嘉義縣等10市縣;112年度新增宜蘭縣、基隆市及苗栗縣,但新北市退場,合計12市縣;113年度新增臺北市,而桃園市及嘉義縣則退場,合計11市縣,114截至3月底未有新增及退場。

資料來源:衛福部國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