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運用歲計賸餘須考量穩定程度,評估經費帶動社會發展與經濟效益,確保財源與支出用途合理配置,以維護財政健全與政策永續,強化政府調節經濟與應對風險能力,落實責任財政與政策效能雙重目標。經查:
(一)我國近4年度決算歲計賸餘波動性大
我國自106年度起總決算產生賸餘,至110年度前穩定上升,惟近4個年度(110至113年度)歲計賸餘於2,796至4,993億元間大幅波動,加計特別決(預)算後整體預(決)算雖呈同向變化,惟餘絀狀況欠缺穩定性(詳表4-3-1)。
表4-3-1 中央政府106至113年度歲計餘絀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歲計餘絀(不含特別預/決算)
25
1,109
1,207
1,303
2,979
4,993
2,796
3,589
歲計餘絀(含特別預/決算)
-136
167
160
-2,755
-1,422
696
-2,227
983
說 明:1.總預(決)算部分,112年度以前為審定決算數,113年度為院編決算數,114年度為法定預算數。
2.特別預(決)算部分,108年度以前為審定決算數,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第2期(108至109年度)及第3期(110至111年度)為審定決算數;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109至112年度)(含4次追加)為審定決算數;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第4期(112至113年度)為院編決算數。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109至115年度)、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111至115年度)及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112至114年度)等特別預算皆為預算數。
3.歲計餘絀均不含融資調度。
資料來源:整理自財政部資料、審計部及主計總處網站。
(二)國際經貿局勢不確定性升高,現行財政預警機制屬事後性質,允宜進行歲入歲出情境預測,俾評估歲計賸餘可運用空間
主計總處基於政府財政狀況可能受總體經濟景氣或災害等事件衝擊而變動,爰不以追求逐年預算平衡為目的,實施「中央政府辦理設定平衡預算目標實施方案」財政預警機制,主要內容說明略以,參考歐盟及我國既有規範設定歲入歲出差短上限(下稱赤字上限)為前3度GDP平均數之2%,各年度預算籌編時檢視整體預算差短,超過赤字上限即評估並公布未來10年內達成無差短之可能性,如未能縮減歸零,強制設定平衡預算目標年度及研提處理方案;執行期間總決算如提前平衡,即公布結果並結束檢討作業。
按主計總處所述前開機制屬事後性質,難以預先有效控留歲計賸餘,以避免因政策規劃欠周或臨時性支出擴張而快速耗竭,前瞻性不足。鑒於美國以關稅措施為手段,進行經貿、毒品及邊境安全談判,可能推升部分國家通貨膨脹,壓抑經濟動能,全球經貿局勢潛藏不確定性,我國亦於5月景氣下滑,自黃紅燈轉為綠燈,經濟擴張程度趨緩,允宜進行歲入歲出模擬預測,分析不同情境衝擊程度,俾利評估歲計賸餘可運用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