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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歲計賸餘現況與運用研析

伍、結論及建議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歲計賸餘現況與運用研析 目錄大綱:伍、結論及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張峻萍

Brennan and Buchanan(1980)指出,政府或因內部動機而持續擴張規模與權力,將影響市場運作與私部門經濟;故透過憲政規範或法律機制加以約束,可使政府於維持必要職能及提供社會福利資源之餘,亦可預防資源錯置與效率損失,俾利財政永續。歲計餘絀係政府財政規劃、審核及監督指標之客觀依據,近年來中央政府雖改善財政赤字,卻旋即辦理特別預算,耗用鉅額累積歲計賸餘,頻遭社會質疑,又我國歲入以稅課收入為主,易受景氣波動影響,允宜審慎預留融資調度空間,俾兼顧公眾福利及財政紀律。茲建議如下:

一、量入為出,避免短收長用及常態化大規模辦理特別預算,俾降低赤字及維護財政健全。

二、國家政事支出應優先由公務預算編列,以落實財政透明;強化對非營業特種基金收支審查,設定合理規模,以防止支出過度擴張,造成總體財政規模控管缺口;揭露財政狀況時另計算納入非營業基金收支後數據,以利精確掌握運作全貌。

三、設算結構性或景氣循環調整後賸餘,並就國際經貿局勢前景進行歲入歲出情境預測,俾利量化評估歲計賸餘可運用額度,妥適配置資源。

四、建立溝通平臺廣納雅言,俾凝聚共識建立歲計賸餘分配制度,以強化社會信任基礎與制度正當性。

(分機:1933 張峻萍)

參考文獻

一、陳昱穎,「簡介歐盟穩定暨成長公約下之最新財政規則」,經貿法訊第327期,113年4月10日。

二、石恩銘、伍大開、陳國樑及黃勢璋,「財政管理機制之效果分析」,113年5月3日,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

三、張家明,「特種基金制度研究與改革初探」,110年3月,財稅研究第50卷第2期。

四、黃永傳,「沿波溯源作業基金會計採應計基礎之緣由」,107年1月,會計人3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