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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債務現況及相關問題探討

四、截至113年底止,釋股收入保留數近1,300億元,均已保留逾21年,造成資金缺口僅賴發行國庫券或向銀行借貸周轉,恐增加國庫資金調度之困難度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債務現況及相關問題探討 目錄大綱:肆、近年中央政府債務相關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鄧凱文

行政院為因應全球經濟朝自由化及國際化趨勢,自78年起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期提升事業經營績效,嗣為運用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政府所得之部分資金,支應財務艱困事業不足支付移轉民營之給與支出等費用,於90年設立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下稱民營化基金)。而截至113年底止,釋股收入保留數近1,300億元,經查:

(一)釋股預算保留多年,截至113年度止保留數近1,300億元

有關經濟部保留多年之釋股預算,多數於短期內難有所進展,迭經審計部多次函請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關審慎評估釋股預算續保留必要性,監察院亦於102 年5月8日糾正行政院在案(102財正0025)。經詢經濟部目前辦理情形表示,該部編列台灣中油公司及台灣電力公司之釋股預算保留數,部分保留數陸續於109至113年間核定不再保留,註銷數分別為12億3,682萬元、162億3,544萬元、100億1,650萬元、100億1,650萬元及299億8,074萬元。截至113年度止,台灣電力公司之釋股預算保留數已全數註銷,至行政院核定保留至114年度繼續執行之釋股保留數1,297億2,018萬元(詳表4-4-1),均屬台灣中油公司,惟如按該公司113年12月31日之淨值核算僅317億1,787萬5千元,兩者間存有差距數980億230萬5千元。

表4-4-1 釋股預算截至113年底止保留待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列機關

事業機構

預算年度

金額

經濟部

台灣中油公司

87

42,800,000

88

63,360,180

92

23,560,000

合 計

129,720,180

資料來源:經濟部,本報告自行整理。

(二)部分釋股預算保留多年,迭遭外界質疑,允宜持續檢討繼續保留之必要性

1.決算法第7條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按該條文係於100年5月間修正,預算之保留期限由原定5年縮短為4年,其修正理由略以:「……二、依原條文規定,於年度終了而未能實現之預算應保留5年。惟就國家財政實際需求而言,此期限過長,未能突顯施政成效;且就責任政治角度而言,預算保留期限應配合立委任期,俾利日後國會改選時所保留之預算可順利由新產生的民意監督。……。」

2.審計部於106至109年度審核報告中提及釋股預算保留多年,部分遭外界質疑存有彌平總預算經常收入與經常支出差短之缺口情事,亟待賡續檢討保留必要性。監察院105財調0033報告亦提出「長年編列之釋股收入執行率偏低,因無法執行造成之現金缺口僅能靠國庫大量發行債券或向銀行借貸周轉方式因應,易使國庫資金發生調度失靈狀況,招致虛列收入以達帳面平衡,掩蓋財政收支嚴重失衡之訾議;且鉅額未實現之釋股收入,保留多年仍無進展,保留金額又未能反映真實情形,行政院允應確實因應檢討。」之意見。

3.截至113年底止之台灣中油公司釋股預算保留數,除已逾決算法第7條規定之4年期限外,均保留達21年,其中最長一筆已保留26年;鑒於中油公司之釋股涉及油價等民生議題,惟財政及經濟環境均已大幅變遷,且尚需與工會溝通,影響層面及程度均需審慎評估,爰上述釋股預算編列距今多年,於短期內釋股可能性恐不高,允宜持續檢討保留之必要性。

4.另未實現收入列為以前年度歲入保留數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惟保留多年未予執行或註銷,恐有未能反映真實情形之虞,且連年保留釋股收入所造成之資金缺口,倘遇總預算歲入執行率不佳年度,需仰賴需發行國庫券或向銀行借貸周轉,恐增加國庫資金調度之困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