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於107年4月成立,係辦理海洋生態保育與海洋資源永續管理等業務,又海保署於114年新設海洋污染基金,專款專用於全國海洋污染防治與應變措施等;國海院於108年4月成立,辦理海洋資源調查、海洋政策規劃、海洋科學研究等業務;海巡署於89年1月成立,業務執掌包括執行海洋污染查緝等不法情事。洽據前揭單位提供近年海洋生態保育業務相關經費觀之(詳表2-1-1),有鑑海巡署編列海巡業務經費以協助執行海洋保育業務為輔,又國海院之海洋生態及保育研究作業經費屬研究經費,及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於114年新設,爰本案探討我國海洋生態保育業務經費之執行成效,主要以海保署之海洋保育業務經費為主(詳參、四)。
表2-1-1 108至114年度我國海洋生態保育業務相關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海保署-海洋保育業務
94,599
212,066
446,462
508,709
598,805
627,734
621,212
海洋污染防治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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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40,590
國海院-海洋生態及保育研究作業
-
21,439
24,240
19,329
66,364
65,879
65,920
海巡署-海巡業務
5,681,044
7,890,742
10,458,287
9,970,526
13,679,818
12,689,346
14,246,196
說 明:1.108至113年度均為決算數,114年度海保署及海巡署為法定預算數,114年度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及國海院為預算案數。
2.國海院108年為成立初年,該年度為分預(決)算,決算數併入海委會單位決算,尚無「海洋生態及保育研究作業」分支作業。
3.海巡署囿於協助海洋保育為工作計畫內容之一部,於勤務執行時無法區分,爰上表經費係填列工作計畫之全部。
資料來源:海保署、國海院及海巡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