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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各醫院作業基金經營現況之探討

一、中央政府主管公立醫院之契僱醫護人員比率偏高,且護理人力之培育、考選及執業情形未見明顯改善,均恐影響人力穩定及醫療品質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各醫院作業基金經營現況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葉蘭 沈家榆

醫事人力的規劃與培育,影響我國醫療照護體系之運作甚鉅。各公立醫院自行遴用具醫事證書之新進醫事人員,即是以進用「專技考試」及格者,有別於一般公務人員任用管道。經查:

(一)公立醫院契僱醫護人員配置比例偏高,不利人力穩定,並恐影響醫療品質

公立醫院進用之契僱人員並非正職醫事人員,係依其醫療作業基金之收入規模聘僱,人員進用及管理則依據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各主管機關自訂之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故非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範之範圍。113年度各公立醫院除國防部所屬軍醫院無進用契僱醫護人員外,其餘公立醫院多以契僱人員進用,醫師契僱人員平均占比近四成,護理契僱人員平均占比均逾五成,尤以衛福部所屬醫療機構契僱人員占比最高,為各公立醫院之首,其醫師及護理師契僱人員占比分別為48.99%及75.72%(詳表3-1-1)。

由於契僱人員非醫事人員人事條例適用對象,其進用屬各公立醫院權責,故多有相關醫事團體陳情,訴求契僱人員與經銓敘審定之醫事人員均領有醫事證書之資格,且從事之工作並無差異,惟享有之權益有別,形成同工不同酬,造成士氣低落,從而影響人力穩定及醫療品質。

表3-1-1 113年度中央政府所屬公立醫院正職與契僱醫護人員進用配置情形表 單位:人;%

主管機關別

醫師

護理師(士)

正職人數

契僱人數

合計人數

契僱

比率

正職人數

契僱人數

合計人數

契僱

比率

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

1,116

757

1,873

40.42

3,086

6,863

9,949

68.98

退輔會所屬醫療機構

1,922

1,235

3,157

39.12

5,104

5,989

11,093

53.99

衛福部所屬醫療機構

834

801

1,635

48.99

1,926

6,008

7,934

75.72

國防部所屬醫療機構

1,573

0

1,573

0

5,739

0

5,739

0

說 明:契僱比率=(契僱人數/合計人數)×100%。

資料來源:教育部、退輔會、衛福部及國防部提供;本中心彙製。

(二)近年各公立醫院醫護人員流失情形仍持續中,為儲備我國護理人力,行政院通過「護理人力政策整備計畫」,惟成效未見有效提升

我國醫院醫事人力中,醫師占近三成,護理人員占逾五成(詳表2-3-1),顯見護理人力是醫院營運及提供醫療服務的重要支柱。為改善護理人力流失及儲備我國護理人力,行政院通過「護理人力政策整備計畫」由衛福部與相關部會就人才培育、正向職場、薪資改善等面向提出相關措施,經查:

1.教育部負責辦理護理人力培育,惟受少子女化及COVID-19疫情影響,護理教育培育事務仍應持續加強:教育部鼓勵大學校院「擴充四年制日間部護理系10%招生名額」及「申辦學士後護理系」,113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護理系及學士後護理系註冊人數較112學年度分別增加123及285人。COVID-19疫情趨緩後,112及113學年度護理相關科系新生註冊率平均各為85.85%及79.10%,均低於109學年度之92.22%;復檢視各學年之註冊率,111學年度以大學註冊率71.08%最低,112學年度則以四技67.87%最低,113學年度四技65.87%仍為最低,且整體新生註冊率亦為近年最低(詳表3-1-2)。據教育部說明,護理相關科系新生註冊率降低,主要係受少子女化及COVID-19疫情等因素影響所致。

表3-1-2 109至113學年度我國護理科系招收新生及註冊情形表

單位:人;%

學年度

學制類別

核定招收新生人數

新生註冊人數

註冊率

109

大學

1,322

1,218

92.13

四技

2,764

2,512

90.88

二技

5,180

4,658

89.92

學士後

255

238

93.33

專科(五專)

6,099

5,779

94.75

小計

15,620

14,405

92.22

110

大學

1,372

1,285

93.66

四技

2,756

2,484

90.13

二技

5,123

4,762

92.95

學士後

255

230

90.20

專科(五專)

6,024

5,602

92.99

小計

15,530

14,363

92.49

111

大學

1,359

966

71.08

四技

2,749

2,144

77.99

二技

5,047

4,476

88.69

學士後

300

246

82.00

專科(五專)

5,947

5,545

93.24

小計

15,402

13,377

86.85

112

大學

1,255

1,097

87.41

四技

2,695

1,829

67.87

二技

4,890

4,316

88.26

學士後

345

258

74.78

專科(五專)

5,870

5,424

92.40

小計

15,055

12,924

85.85

113

大學

1,593

1,383

86.82

四技

2,467

1,625

65.87

二技

4,742

3,842

81.02

學士後

630

441

70.00

專科(五專)

5,714

4,689

82.06

小計

15,146

11,980

79.10

說 明: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及教育部統計處網站。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2.自112年度起護理師考試增至每年3次,且應試題數調減,惟及格率未見有效提升:自112年度起護理師考試由每年2次增為3次,又為強化試題品質與臨床應用一致性,並於同年第3次護理師考試開始實施,應試科目題數由80題調減為50題。依考選部提供資料, 112及113年度報考護理師考試人數分別為2萬9,388及2萬3,205人,及格人數為9,785及7,324人,及格率為37.70%及35.78%,113年度及格率為近年最低,顯見通過專技高考及格可領證人數未能有效提升(詳表3-1-3)。

表3-1-3 109至113年度考選部舉辦護理師考試情形表 單位:人;%

年 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a)

及格人數(b)

及格率(b/a)

109年

第1次

7,317

6,165

810

13.14

第2次

15,749

14,324

7,782

54.33

小計

23,066

20,489

8,592

41.93

110年

第1次

7,094

6,043

1,080

17.87

第2次

15,020

13,674

7,641

55.88

小計

22,114

19,717

8,721

44.23

111年

第1次

6,873

5,673

1,031

18.17

第2次

14,699

13,281

6,018

45.31

小計

21,572

18,954

7,049

37.19

112年

第1次

7,476

6,206

1,267

20.42

第2次

13,990

12,592

5,758

45.73

第3次

7,922

7,157

2,760

38.56

小計

29,388

25,955

9,785

37.70

113年

第1次

3,762

3,089

534

17.29

第2次

12,975

11,695

5,786

49.47

第3次

6,468

5,683

1,004

17.67

小計

23,205

20,467

7,324

35.78

資料來源:考選部提供。

3.113年度護理人員執業人數為近5年之最,惟整體執業率並未提升:依衛福部資料,109年度我國護理人員執業人數計18萬153人、當年度領證執業率60.6%、整體執業率63.26%,至113年度我國護理人員執業人數計19萬3,876人,當年度領證執業率68%,均為近年最高,惟整體執業率僅有62.7%,為近年最低,顯見整體護理人力大幅流失,允宜積極研謀善策,俾有效解決臨床護理人員短缺問題(詳表3-1-4)。

表3-1-4 109至113年度我國護理人員各層面相關統計情形表

單位:人;%

年度

109

110

111

112

113

護理人員執業人數(詳說明1)

180,153

185,015

187,519

190,024

193,876

當年度領證人數(詳說明2)

8,592

8,721

7,049

9,719

7,637

當年度領證執業人數(詳說明3)

5,206

5,290

4,435

6,191

5,237

當年度領證執業率(詳說明4)

60.6

60.7

62.9

64

68

整體執業率(詳說明5)

63.26

63.44

63.17

63

62.7

說 明:1.當年度12月31日執業總人數。

2.當年度領取護理師證書之總人數。

3.當年度領取護理師證書並辦理執業之護理人員人數。

4.當年度領證執業率:(當年度執業人數/當年度領證人數)×100%。

5.年底執業總人數/年底領證總人數(扣除65歲以上領證未執業人數)×100%。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分機:1914 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