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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各醫院作業基金經營現況之探討

六、部分公立醫院醫療欠費人次及金額概呈增長趨勢,恐造成醫療體系行政負擔及財務減損,又外籍人士欠費情形日益嚴重,常面臨居所不明致催收不易等困境,有賴主管機關正視並予以協處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各醫院作業基金經營現況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葉蘭 沈家榆

醫院之經營有賴於財務體質之健全,惟受限於外部環境與制度因素,仍面臨諸多經營挑戰,經查:

(一)部分醫院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及金額均較110年度呈增長趨勢,顯示積欠醫療費用對於醫療體系之呆帳風險及行政負擔日益加重

觀察中央政府部分轄管公立醫院110至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及金額概呈增長趨勢(詳表3-6-1),簡要說明如下:

1.教育部所屬醫院:教育部所屬醫院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計2萬2,623人次,較110年度之2萬157人次,增加2,466人次,增幅12.23%;而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1億6,612萬8千元,較110年度之1億1,996萬元,增加4,616萬8千元,增幅38.49%,近四成。

2.國防部所屬醫院:國防部所屬醫院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計2萬4,218人次,較110年度之2萬5,093人次,減少875人次,減幅3.49%,惟平均每月仍2千餘人次積欠費用;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1億3,030萬1千元,較110年度之1億204萬6千元,增加2,825萬5千元,增幅27.69%,近三成。

3.退輔會所屬醫院:退輔會所屬醫院113積欠醫療費用計3萬224人次,較110年度之2萬616人次,增加9,608人次,增幅46.60%;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1億8,121萬2千元,較110年度之1億660萬6千元,增加7,460萬6千元,增幅69.98%,近七成。

此外,114年度截至3月底止,以退輔會所屬醫院積欠醫療費用計1萬8,026人次最高,已達該所屬醫院113年度總人次之59.64%,其次為國防部所屬醫院6,919人次及教育部所屬醫院 5,653人次,分別達該所屬醫院113年度總人次之28.57%及24.99%。至同期間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則退輔會所屬醫院8,386萬1千元最高,教育部所屬醫院4,036萬5千元次之,最後則為國防部所屬醫院3,135萬9千元,分別達該所屬醫院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金額之46.28%、24.30%及24.07%。

由上可知,中央政府部分轄管公立醫院面臨有關積欠醫療費用問題,113年度雖較110年度之欠費人次或有增減,惟就所列醫院中,仍以欠費人次增加者為多;113年度所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均較110年度呈增長趨勢,以110年度為基期,成長率介於27.69%至69.98%間,容顯醫療體系處理欠費之行政負擔日益加重,亦造成財務減損壓力。

表3-6-1 中央政府部分轄管公立醫院110年度至114年3月底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及金額概況表 單位:人次;新臺幣千元;%

中央主管

醫院類別

年度

當年度積欠醫療費用

總人次

與基期比較

總金額

與基期比較

增減

人次

增減

比率

增減

金額

增減

比率

教育部

所屬醫院

110

20,157

基期

基期

119,960

基期

基期

111

36,117

15,960

79.18

178,996

59,036

49.21

112

22,638

2,481

12.31

155,984

36,024

30.03

113

22,623

2,466

12.23

166,128

46,168

38.49

114.3

5,653

-

-

40,365

-

-

國防部

所屬醫院

110

25,093

基期

基期

102,046

基期

基期

111

25,739

646

2.57

108,597

6,551

6.42

112

21,197

-3,896

-15.53

107,393

5,347

5.24

113

24,218

-875

-3.49

130,301

28,255

27.69

114.3

6,919

-

-

31,359

-

-

退輔會

所屬醫院

110

20,616

基期

基期

106,606

基期

基期

111

30,378

9,762

47.35

113,995

7,389

6.93

112

29,106

8,490

41.18

155,883

49,277

46.22

113

30,224

9,608

46.60

181,212

74,606

69.98

114.3

18,026

-

-

83,861

-

-

資料來源:教育部所屬各醫院作業基金、國防部、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醫院本於公益救護責任救治病患,惟面臨積欠醫療費用催討之困境,造成醫療欠費金額不斷增加

按中央政府部分轄管公立醫院所提供之資料,其積欠醫療費用常因病患未至櫃台批價逕自離院、經濟弱勢無力繳納、無健保身分或高價自費醫療項目而無力負擔等所致。多數醫院收費制度,採就診後或出院後,再行批價繳款,如遇經濟困難之個案,除透過社工室協助外,部分醫院亦設有分期繳納等相關措施;另部分醫院針對住院病患,提供逐期繳費或預繳機制,以降低出院時無法一次繳清醫療費用而產生欠款之風險,然各家醫院採行措施不盡相同。

由於中央政府轄管公立醫院,本於公益救護責任救治病患,爰對於已積欠醫療費用、繳款意願低或拒絕繳款之病患仍須予以收治,惟造成醫療欠費金額不斷增加,茲整理各醫院普遍反映目前面臨催收積欠醫療費用之困境如下:

1.通訊資料闕如或所留非真實電話、地址。

2.無法強制對無健保身分之人士預先收費。

3.外籍人士身分查核困難,所留個資皆為國外聯絡方式,無法達成催收效果,且請求其在臺辦事處協處,惟成效不彰。

4.路倒就醫個案身分查核困難,致使費用難以追償。

5.對於已取得執行名義之債權,亦因債權人無可供執行之財產,致難以收回醫療欠費。

(三)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之人次及金額概呈增長情形,且常因居所不明致催收不易,各主管機關允宜重視並妥謀善策

隨著觀光及引進移工人數成長,外籍人士使用臺灣醫療服務機率增加,謹就近年來外籍人士使用醫療服務而積欠醫療費用之情形(詳表3-6-2),簡要分析如下:

1.教育部所屬醫院:110至113年度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人次介於714至1,426人次間,111年度高達1,426人次,係110年度之1.91倍,而112至113年度逐年下降至714人次,雖積欠醫療費用人次或有增減,惟平均每年約942人次,換算每個月約78人次。同期間積欠醫療費用金額介於618萬4千元至1,588萬元間,111至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分別係110年度之2.20、1.83及2.57倍。由上顯示雖欠費人次下降,但單筆金額可能提高,爰欠費風險集中化現象明顯。

2.國防部所屬醫院:110至113年度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人次介於85至145人次間,111至113年度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分別係110年度之1.24、1.05及1.71倍;同期間積欠醫療費用金額介於46萬9千元至84萬元間,111至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分別係110年度之1.01、1.79及1.14倍。

3.退輔會所屬醫院:110至113年度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人次介於289至542人次間,111至113年度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人次分別係110年度之1.88、1.25及1.09倍;同期間積欠醫療費用金額介於496萬5千元至1,348萬3千元間, 111至113年度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分別係110年度之1.16、1.55及2.72倍。

此外,114年度截至3月底止,外籍人士在臺積欠醫療費用之人次及金額以教育部所屬醫院最高,分別為217人次及515萬7千元;其次為退輔會所屬醫院161人次及421萬9千元;最後則是國防部所屬醫院61人次及18萬7千元。

表3-6-2 110年度至114年3月底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概況表

單位:人次;新臺幣千元;倍

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

中央主管醫院類別

年度

人次

增減

人次

基期之

倍數

金額

增減

金額

基期之

倍數

教育部

所屬醫院

110

747

基期

基期

6,184

基期

基期

111

1,426

679

1.91

13,586

7,402

2.20

112

883

136

1.18

11,332

5,148

1.83

113

714

-33

-

15,880

9,696

2.57

114.3

217

-

-

5,157

-

-

國防部

所屬醫院

110

85

基期

基期

469

基期

基期

111

105

20

1.24

472

3

1.01

112

89

4

1.05

840

371

1.79

113

145

60

1.71

535

66

1.14

114.3

61

-

-

187

-

-

退輔會

所屬醫院

110

289

基期

基期

4,965

基期

基期

111

542

253

1.88

5,741

776

1.16

112

360

71

1.25

7,674

2,709

1.55

113

315

26

1.09

13,483

8,518

2.72

114.3

161

-

-

4,219

-

-

資料來源:教育部所屬各醫院作業基金、國防部、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由上可知,外籍人士在臺積欠醫療費用金額增長幅度頗大,然醫院反映外籍人士常因住居所不明、通訊資料欠缺或僅留國外通訊方式,致催收不易,依據中央政府部分轄管公立醫院提供之資料,曾有醫院洽移民署協助,惟因非執行訴追機關,僅能通知家屬提供人道協助;亦有醫院曾洽相關部會邀集各外籍勞工來源國之在臺辦事處,研商「行蹤不明外籍勞工積欠醫療費用處理機制」,惟成效不彰。鑒於外籍人士積欠醫療費用問題日益嚴重,恐將對醫療機構財務及行政運作造成沉重負擔,然相關問題已非個別醫院可單獨解決,為確保我國醫療體系財務健全及醫療資源公平運用,亟需建立更完善之跨部會協調,以有效解決實務上所面臨之困境。

另根據日本「共同通訊社」近期報導,鑒於外籍人士就醫後積欠醫療費用問題日益嚴重,日本政府決定採行強化對策。 114年6月4日自民黨「觀光立國調查會」通過緊急決議,建議政府規定訪日外國人有義務在入境前加入商業醫療保險。此外該決議亦建議強化現行由厚生勞動省與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合作建立之信息共享機制,並提出研究下修現行通報門檻,建議將原「累計拖欠醫療費用達金額20萬日圓以上」之通報標準進一步調降,以利入境廳加強入境審查高風險對象,提升欠費預防效能。此舉凸顯日本政府高度重視外籍旅客積欠醫療費用議題,並透過跨部會合作,致力於提升醫療欠費之預防效能,以維護其國內醫療系統之財務穩定與永續運作。爰我國宜通盤考量將該模式與政策架構納入施行之可行性。

(分機:1929 沈家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