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對於短期無法自製之建案項目或可快速提升戰力之武器裝備,多藉由對外軍(商)購方式籌獲,俾達快速形成戰力之目標。然揆部分軍購案編列預算多年惟迄未獲美方同意出售,部分計畫經費與美方發價書差異過大,且有部分計畫簽署發價書後即大幅延長辦理期程,均顯建案階段之事前評估作業容有待檢討精進。經查:
(一)空軍司令部「F-16型機遠距精準武器籌購案」自111年開始納編分年預算,然截至114年3月底仍有部分品項美方尚未同意供售
面對中國強大軍事威脅及未來戰爭型態發展,空軍司令部依「防衛固守、重層嚇阻」之戰略構想及「國防報告書」聯合制空之建軍構想,籌購遠距精準武器,以有效癱瘓當面對我威脅較高之目標,並自111年度起納編「F-16型機遠距精準武器籌購案」分年預算,辦理期程為111至119年度,總經費470億8,073萬元。揆本案於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書中並未列出採購品項及數量,前經洽請空軍司令部就籌購內容說明略以:「本案籌購範疇列有AGM-84H飛彈,該型彈藥美方已於109年10月21日同意供售我135枚,符合我作戰需求,餘本案內容涉及軍事計畫相關資訊,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等規範無法提供。」容顯該案111年度納編年度預算時,美方仍有部分品項尚未同意供售。
本案計畫總經費470億餘元均編列於公開預算書,雖因部分採購品項遲未能取得美方發價書而自112年度起將部分經費(64億6,220萬6千元)由公開預算科目「150104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購置」改列機密預算科目「450111武器裝備整備購置」,且依空軍司令部說明截至114年3月底進度,上開規劃籌購武器因美方仍未同意供售,爰迄未完成發價書簽署作業。按國軍對美軍購預算之編列,援例在美方同意供售前編列機密預算,俟美方同意供售後全數改列公開預算。「F-16型機遠距精準武器籌購案」計畫經費既於111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書中全數編列為公開預算,容顯所籌購品項經空軍評估當應均可獲美方同意供售,惟該計畫自111年度納編預算迄今多年,部分品項仍未能獲得美方同意供售,除顯事前與美方溝通之未臻周全外,空軍亦宜儘速再與美方協商其供售意向。
(二)陸軍司令部「攻擊型無人機飛彈系統」修正後計畫之總經費115億餘元,與美方發價書之55億餘元差異頗大
鑑於攻擊型無人機於俄烏戰爭之優異戰果,陸軍司令部於完成無人機整體運用規劃後,於11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機密預算中納編「獵鴞專案」計畫總經費60億餘元,將循軍購方式對美採購殺傷(彈簧刀300,685套)及反裝甲(ALTIUS-600,291套)等2型「攻擊無人機飛彈系統」及相關支援裝備(含備份料),以提升國軍不對稱戰力。該案美方於113年6月進行通知國會程序後,114年度改編列於國防部所屬單位公開預算,辦理期程為113至115年度,計畫總經費則於113年8月29日奉行政院核定增為115億3,640萬4千元。
依國防部113年11月25日於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所提「獵鴞專案」執行規劃專案報告之書面資料,本案經與美持續洽商及精算後,美方於113年8月分別提供該案2型裝備發價書合計約55億餘元,僅為113年8月29日行政院核定計畫總經費115.36億元之47.68%;雖國防部說明修訂計畫係因「美方知會國會程序之公告金額為115億餘元」,然該部在與美方洽商並完成精算前,即倉促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並調高計畫總經費,肇致其占用114年度高額國防預算案數後,卻因與實際需求不符而遭本院刪減部分經費,難謂妥適。
(三)部分計畫於發價書簽署後即大幅延長辦理期程,甚較原規劃期程延長逾1倍辦理時間
對外軍購案因所涉經費龐大且執行期程較長,多以分年計畫方式編列,爰其納編首年預算所揭示之總經費、執行期程及分年預算配置等資訊,均為本院預算審議重點。然揆近年部分軍購案於簽署發價書後即辦理整體獲得規劃書修訂,修訂後之計畫辦理期程與原計畫差異頗大(詳表13),如海軍「長程潛射重型魚雷」原規劃辦理期程為107至111年度,首(107)年度預算甫於106年底審議通過後,107年5月25日即辦理整體獲得規劃書修訂並將辦理期程延長至117年度,原規劃5個年度可籌獲之期程延長為11個年度,嗣再延長為13年度,較原規劃期程延長1.6倍;空軍「F-16型機新式偵照莢艙」及「高高空無人機系統」於109及111年度間分別納編預算,亦於發價書簽署年度(110及111年度)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分別將辦理期程延長至118年度,原規劃5及4個年度即可完成之計畫,分別延長為10及8個年度始能辦結,均較原規劃期程延長1倍之辦理時間。按國軍對外軍購計畫首年預算常編列於機密預算,總經費及辦理期程亦需俟與軍售國簽署發價書始能確定,爰適時依發價書內容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有其必要性,惟如表13所列軍購案,整體獲得規劃書核定日期與發價書簽署日期之時間差距僅約1至2個年度,甚未達1個年度,延長辦理期程卻需4至8個年度,凸顯建案階段對於籌獲期程之事前規劃及協商作業仍有待精進。
表13 近期部分執行期間較原規劃延長1倍(含)以上之軍購計畫表
單位:次;年
軍種
投資建案名稱
首次納編預算年度
發價書簽署年月
整體獲得規劃書執行期間之修訂情形
次數
核定日期
執行期間
辦理年度數
海軍
長程潛射重型魚雷
107
107.7
1
106.8.3
107-111
5
2
107.5.25
107-117
11
3
113.5.14
107-119
13
空軍
F-16型機新式偵照莢艙
109
110.7
1
108.8.15
109-113
5
2
110.6.29
109-118
10
3
111.6.21
109-118
10
空軍
高高空無人機系統
111
111.8
1
110.8.16
111-114
4
2
111.8.2
111-118
8
資料來源:國防部,本中心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