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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國對原住民族及客家族群文化推廣措施之辦理成效及相關問題探討

三、客家電視台及原民台已製播多年,允宜賡續增加各該族群視角及提高節目新首播及自製比率,以強化媒體自主性及文化傳播力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我國對原住民族及客家族群文化推廣措施之辦理成效及相關問題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傅勤文

族群媒體相對於主流媒體,乃是屬於特定族群或是為特定族群產製內容之媒介,我國於92及94年分別成立客家電視台及原民台,肩負著國家語言政策執行、族群文化保存及多元觀點傳播之重要角色,自設立以來,持續播送使用客語及原住民族語、強調族群文化視角之節目,為國內少數族群發聲提供可近用之媒體平臺,然在全球媒體環境快速變遷之際,為提升語言文化復振效能與族群認同感,實有必要進一步擴大該族群視角之內容製作,並穩健提高節目自製比例,以強化媒體自主性及文化傳播力。說明如下:

(一)客家電視台與原民台經長期耕耘,已奠定相當基礎

1.客家電視台(詳表3-3-1)

客委會為達成「大眾瞭解客家文化、傳承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目標,92年度施政計畫納入「發展客家傳播:設立客家電視頻道,促成客家廣播全國聯播網,推展客語電視、廣播計畫,擴大客家傳播媒體及公共領域能見度」,並編列年度預算辦理「客家電視頻道提供暨節目製播」勞務採購案,委由數位無線電視事業經營者或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負責客家電視台之製播業務,陸續由臺灣電視公司(以下簡稱臺視)、台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視文化公司)及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森電視台)等商業電視台承攬辦理;復於96年1月1日正式加入臺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轉型成非商業性之公共媒體平臺,客委會並以年度招標方式提供預算支持公視基金會維運製播客家電視台。

112年6月21日公共電視法修正後,客委會113年度起改採以捐贈公視基金會客家電視專款專用方式辦理,賡續維運客家電視,並期保障客家族群之媒體近用權益,促進客家語言、文化之傳承發展。

表3-3-1 客家電視台歷年經營模式情形概況表

期間

說明

92.07.01-94.01.20

1.客家電視台正式成立,並於有線電視頻道開播。

2.臺視承攬客家電視台播映作業。

94.01.21-94.12.31

客家電視台由台視文化公司維運製播。

95.01.01-95.12.31

客家電視台由東森電視台維運製播。

96.01.01-112.12.31

客家電視台加入臺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客委會以年度招標方式提供預算支持公視基金會維運製播。

113.01.01至今

客委會以捐贈公視基金會客家電視專款專用方式辦理,賡續維運客家電視台至今。

資料來源:原文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2.原民台(詳表3-3-2)

原民會為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93年12月1日起委託臺視籌備創設原民台,並交由台視文化公司代為經營,再於94年7月1日正式成立併在有線電視頻道開播;94年8月23日起,原民台改由東森電視代為經營;復於96年1月1日正式加入臺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轉型成非商業性之公共媒體平臺。

94年2月5日制定公布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政府應成立原文會,規劃辦理原住民族專屬及使用族語之傳播媒介與機構,爰98年9月8日原文會據此成立,惟創立初期因員額不足以負擔辦理電視媒體業務,至103年員額擴增後始自主營運原民台至今。

表3-3-2 原民台歷年經營模式情形概況表

期間

說明

94.07.01-94.08.22

1.原民台正式成立,並於有線電視頻道開播。

2.臺視承攬原民台播映作業。

94.08.23-95.12.31

原民台委由東森電視台代為經營。

96.01.01-102.12.31

原民台加入臺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

103.01.01至今

原文會自主經營原民台至今。

資料來源:原文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政府對族群媒體政策持續投注穩定資源

政府每年皆持續編列預算支持客家電視台及原民台之營運與節目製作,以109至113年度期間觀之(詳表3-3-6),客家電視台之預算介於3億9,000萬元至6億5,350萬元間,平均每年約4億8,356萬6千元;原民台之年度預算金額則介於4億6,389萬9千元至5億283萬7千元間,平均每年約4億8,522萬2千元;此預算主要係用於節目製播、人員費用、設備維護及行政支出,顯示政府對族群媒體政策持續投注穩定資源。

表3-3-6 109至114年度客家電視台及原民台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客家電視台

原民台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109

399,149

399,149

499,992

479,726

110

405,180

405,180

472,156

525,733

111

390,000

390,000

487,224

487,589

112

653,500

653,500

502,837

525,831

113

570,000

570,000

463,899

480,829

109-113平均

483,566

483,566

485,222

499,942

114

600,000

300,000

474,741

145,871

資料來源:客委會及原文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三)客家電視台及原民台之新首播及自製節目比率尚有精進空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表示,依據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規定,無線電視頻道於主要時段播出之本國自製新播節目比率不得少於40%。NCC針對112年度本國節目播出情形進行查核,結果顯示客家電視台與原民台皆符合相關規定。然而,進一步檢視109至113年度,客家電視台、原民台與其他公共媒體製播節目,新首播節目占該年度總播出時數之比率(詳表3-3-3),客家電視台均未達30%,原民台則未達20%,相較於其他公共媒體其比率略顯不足,仍有精進空間。

節目之自製比率高低會影響媒體之自主性、文化再現能力及人才培育結構,據客委會及原文會提供之109年度至114年5月底之客家電視台及原民台節目來源情形(詳表3-3-4及表3-3-5)顯示,原住民族電視台在節目製播方面,已具備相對穩定之能力,其自製節目比例持續維持在七成五以上;相較之下,客家電視台截至112年度之製播節目自製比率均未達40%,113年度提升至50.7%。因此,未來若能持續且顯著地提升自製節目比例,將有助於強化其自身內容產製能力、建立更專業之主創團隊,並進一步擴大該族群視角之內容製作,進而深化其客家文化傳播之影響力。

表3-3-3 公共媒體製播節目新首播比率同業對照表 單位:%

年度

客家

電視台

原民台

公視主頻

公視2台/臺語台

公視3台

109

24.00

19.37

43.00

35.00

37.00

110

22.00

18.57

44.00

30.00

41.00

111

22.00

18.41

41.00

34.00

37.00

112

23.60

18.29

40.00

33.00

41.00

113

24.60

18.53

40.00

35.00

36.00

說 明:統計方式係依NCC換照審查辦法,統計新播節目時數占當年度總播出時數之百分比。

資料來源:客委會及原民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表3-3-4 109至114年度客家電視節目來源情形表 單位:%

項 目

自 製

委 製

合 製

外 購

託 播

捐 贈

109年度

37.5

43.2

0

17.1

-

2.2

110年度

36.3

45.2

0

15.6

-

2.9

111年度

36.2

40.9

0

19.8

-

3.1

112年度

37.4

41.4

0.6

19.3

-

1.3

113年度

50.7

32.6

0.8

15.4

-

0.5

114年度

49.3

37.2

1.2

12.0

-

0.3

說 明:1.114年度為至5月底之情形。

2.109年至114年5月各年度總時數(不含訊號測試時數):

109年:8,469小時。

110年:8,445小時。

111年:8,444小時。

112年:8,436小時。

113年:8,460小時。

114年截至5月底:3,487小時。

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

表3-3-5 109至114年度原民台電視節目來源情形表 單位:%

項 目

自 製

委 製

合 製

外 購

託 播

交換

捐 贈

109年度

97.78

2.22

-

110年度

76.60

3.46

19.93

-

111年度

79.03

4.78

13.97

-

2.22

-

112年度

86.86

7.60

0.99

2.92

-

1.36

0.27

113年度

81.53

13.77

4.34

0.02

-

0.34

- 

114年度

78.02

17.79

3.69

0.15

-

-

0.34

說 明:1.114年度為至5月底之情形。

2.109年至114年5月各年度總時數:

109年:8,784小時;自製節目(內製、委製、合製)及外製節目(外購、託播、交換)未細分來源。

110年:8,760小時;外製節目(外購、託播、交換)未細分來源。

111年:8,760小時。

112年:8,760小時。

113年:8,784小時。

114年截至5月底:3,624小時。

資料來源:原文會提供,本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