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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執行情形之探討

七、「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採用自然生態工法,惟植生綠美化成效欠佳,允宜檢討改善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魏安國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整合水理、水文及工程力學等,規劃採用自然生態工法,建置自然資源調查模式及自然生態水理分析等,期盼以整體性宏觀角度,善加應用於集水區為單元之規劃設計,因地制宜,以營造符合表面孔隙化、構造物最小化、坡度緩坡化、材質自然化及界面透水化等自然生態環境,維持平衡永續,達到防災安全、生態保育、休閒遊憩之兼備效果。經查:

(一)自然生態工法之功能,包括促進生態系之再生能力、促進生態系之保護功能、促進生態系之復原能力及促進溪流之適當利用

1.促進生態系之再生能力:由於山崩等土砂災害,舊有環境破壞殆盡,原先之主體生態結構無法自然復原時,為達到原生態系或景觀之再生,依新地形或水域狀況,考量週邊環境上下游流域生態及景觀之連續性,所設計之適合創造生態系或景觀之治山防災構造物。如考量魚類遷移而減低固床工落差;利用緩坡及多孔性材質以提供生物進入及藏匿;增加有機物進入渠道以及能形成水生物之棲地(如水潭)之整流工程等。

2.促進生態系之保護功能:為保護溪流環境地區,其治山防災構造物之設計必須考量全體流域特性,以不改變溪流中生物棲息及景觀現況之連續性,設計出具生態系維護及景觀保護之治山防災措施。

3.促進生態系之復原能力:進行溪流整治之地區,依其施工前地區特性之變化及演替情形,及依生態系與景觀之實況,採用當地現有之石材及木料等,並以原生植物為主要植生資材,設計有助於自然復育能力之治山防災構造物,以利濱水林之保存及復育、確保濱水區以及形成適合生物棲息之多孔質護岸。

4.促進溪流之適當利用:依據立地條件及周邊遊憩用途之潛力,考量當地居民對該河溪之使用,利用原溪流環境,重建生物棲息地及環境學習、及自然體驗地點,兼顧鄰近河溪之整治計畫及現存與將來計畫構造物之相容性,以開創多樣化野外活動空間所設計之河溪整治工程。

以上之構造物設計施工,依自然工法之內涵,仍以工程構造物規模最小化為原則,一方面考慮結構體之安全性,一方面兼顧當地自然生態系之維護。再者,自然工法除強調工程與環境之調和及綠化美化之應用,並兼顧生態保育原則下,提供社區休閒遊憩之機會。在應用資材方面,材料應以當地現有之石材、木材及植物材料為上選,如為混凝土面可配合石塊、堆砌或預鑄塊狀體等,柔化工程硬質感並利植生復育。而固床工、跌水工等應視當地魚類迴游、遷徙等生態習性配合魚道設計,增加水體變化、造成深潭水池及增加溶氧量,以利於水中生物之生態保育。

(二)近年植生綠美化成效下滑

比較近年(103至112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辦理整理治理工程情形,魚道自103年度之2座,增加至111年度之63座,112年度為40座;生物通道自109年度之148座,增加至111年度之260座,112年度為230座;惟植生綠美化自103年度之13萬8,413平方公尺,減少至112年度之4萬3,017平方公尺(詳表3-7),爰此,魚道及生物通道之設置能維持平衡永續,達到防災安全、生態保育、休閒遊憩之效果,惟近年(111及112年)植生綠美化存有改善空間,允宜積極辦理。

表3-7 近年度魚道、生物通道及植生綠美化辦理情形表

單位:平方公尺;座;座

年度

植生綠美化

魚道

生物通道

103

138,413

2

-

104

119,698

4

-

105

116,128

2

-

106

179,594

3

-

107

92,988

1

-

108

120,987

8

-

109

112,418

3

148

110

186,461

31

139

111

118,795

63

260

112

43,017

40

230

說 明:農村水保署113年報,尚未公布。

資料來源:農村水保署112年報,https://www.ardswc.gov.tw/Home/Statistics/item_list_2?id=6c8279b33cf143b3b070f397f1a3a5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