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口結構及社會文化轉變,近年家庭型態屬於獨居老人之情形日趨普遍。依內政部社會經濟資料服務平台人口統計資料,獨居老人之人口數及占比由107年度(截至8月底)之72萬餘人、3.09%,113年度(截至6月底)增為103萬餘人、4.42%,同期間該類型人口數占65歲以上長者占比亦自21.61%提高至23.54%(詳表5)。
表5 107、112及113年度我國65歲以上人口數、獨居老人人口數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項目
107年度
(截至8月底)
112年度
(截至6月底)
113年度
(截至6月底)
人口數(A)
23,577,111
23,348,628
23,388,173
65歲以上人口數
(A1)
3,367,317
4,184,416
4,387,687
獨居老人
人口數(A11)
727,513
976,183
1,032,964
獨居老人
人口數占比
A11/A
3.09
4.18
4.42
65歲以上人口中屬於獨居老人
類型之比率
A11/A1
21.61
23.33
23.54
說 明:1.表內資料列舉時間點分別為107年度截至8月底、112年度截至6月底及113年度截至6月底,係內政部社會經濟資料服務平台人口統計資料僅能擷取前揭3個時間點之統計資料。
2.表內統計資料係以內政部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與實際情況容有落差。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經濟資料服務平台人口統計資料,本中心彙整。
獨居老人因離群索居,在缺乏他人照顧之情況下,身心健康風險往往較一般長者高。學者研究指出,獨居老人在照顧需求方面,以協助家事服務與生病時之照顧為主,在各項長照服務中,居家照顧服務係較符合獨居老人需求之服務項目,透過該項服務可確保獨居老人在家中享有獨立自主生活之餘,仍能獲得適切的關懷與協助,且有助於減少因意外未及時處置而需住院、甚至孤獨死等意外事件發生,長期而言,亦可降低照顧成本。有關居家照顧服務之品質,學者引用國外研究成果指出,從居家照顧服務使用者之角度,其評估面向除較偏主觀意識之使用者滿意度外,尚包括服務之適切性、連續性、安全性及服務提供者之專業性與互動技巧等。實務上,照顧給付制度之設計因涉及照顧資源之配置,爰對於照顧品質具決定性之影響力。
我國現行長照給付之規範係依長照給付辦法辦理,該辦法除對於長照服務之申請、給付、支付等為原則性之規範外,另以附表四及附表四之一具體律定照顧服務組合內容;然觀察附表四涉及家事服務項目(如家務協助、餐食照顧)及陪同外出或就醫等項目內容(詳表6),雖針對獨居長者情形作特殊安排,惟仍多以特定時間、每日服務次數等為服務之計算單位,且採取詳細列舉方式,雖然便於管理、防弊,惟從服務使用者之角度,較乏彈性,形同將服務公式化、片斷化,導致服務較乏人性,恐不利於獨居長者對居家照顧服務連續性之需求。
表6 長照照顧服務組合中主要涉及家事服務、陪伴等內容列表
照顧組合
項目名稱
照顧組合主要內容摘要
家務協助
依長照給付對象是否獨居分為兩種,並以30分鐘為一支付單位:
1.獨居之長照給付對象:居家生活空間之清理或洗滌、衣物洗滌及晾曬烘乾(含至自助洗衣店洗衣)、熨燙、衣物簡單縫補及相關家事服務。
2.非獨居之長照給付對象:睡眠及主要居家生活空間之清理或洗滌、衣物洗滌及晾曬烘乾(含至自助洗衣店洗衣)、熨燙、衣物簡單縫補及相關家事服務。
清理洗滌方式包含吸塵或濕式清洗,沖洗或除塵,非大掃除。
餐食照顧
在案家備餐、備餐後用具及餐具善後工作及清潔,備餐一次為一組合。在案家準備一日所需之管灌飲食及善後工作 及清潔。一日使用一組合。
陪同外出
外出工具之安排、陪同外出,及注意安全,以每30分鐘為 一給(支)付單位。外出目的包括:購物、社交活動、辦
理事務、參與宗教活動、用餐、散步、上下學、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運動或其他情形。
陪同就醫
協助掛號(含預約)、長照給付對象準備、陪同就診、聽取及轉知醫囑與注意事項。本組合以陪同長照給付對象就醫為主,陪同時間自案家出門起算1.5小時內,適用本組合。超過1.5小時,得依實際陪同就醫時數使用陪同外出之組合。本組合得應長照給付對象突發性或臨時性之照顧需要,先行臨時提供服務,並應於服務提供後 立即通知擬訂照顧計畫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且經照管中心確認。
資料來源:長照申請給付辦法附表四,本中心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