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黑潮計畫
文化部於113年度新增辦理文化黑潮計畫,計畫總經費達100億元,計畫期程113至116年,計畫以臺灣文化內容為核心,涵蓋文化資源推動與輔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視覺及表演藝術策劃與發展,以及文化交流等工作領域,分列影視音文化內容形成國際臺流、以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推動計畫、藝術文化內容主流化、保護出版文化內容原創力、創意文化內容產業生態鏈、科技文化內容應用突破等6項政策主軸(詳圖2-2-1)。
文化黑潮計畫強調突破國際平臺主導的現狀,提升製作規格與產能,壯大臺流影視音產業,藉由支持影視音產業在地內容及多元題材開發,提升內容產製質量,加速產業生態系數位轉型,並協助跨業與跨國資源整合,優化產業環境,帶動資金挹注內容製作,建立影視音國家品牌,持續拓展國際市場及規模,推動臺流文化黑潮邁向國際舞台,強化臺灣文化內容的國際競爭力與影響力(詳圖2-2-2)。
圖2-2-1 臺流文化內容六大面向
資料來源:「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 P4 –T-content plan 2023 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
圖2-2-2 以影視為核心的IP生態系
(二)延續性計畫
1.電影產業發展計畫(計畫期程114至118年,總經費36億650萬元):乃延續109至113年「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計畫期程109至113年,總預算數25億9,791萬6千元,決算數27億4,330萬8千元),原係推動多元題材開發、文化金融體系建構(獎補助與投融資雙軌制)、行銷通路強化及數位轉型等,114年起進一步深化「投補合作」機制,擴大民間投資參與,並強化文化科技創新應用,且在勞動環境與職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結合前期已啟動的人才養成系統與產業資訊整合,穩固映演通路、推展行銷宣傳,積極促進跨國合資合製,俾提升臺灣電影產業的國際競爭力與產值規模。
2.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計畫(計畫期程114至118年,總經費元40億6,000萬元):係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計畫期程109至113年,總預算數22億9,039萬2千元,決算數22億1,098萬3千元)之延續計畫,原已推動在地原創題材挖掘、人才培育、製作技術提升、產業數位轉型及國際品牌建立,114年起進一步擴大文本來源與內容倍增策略,結合「投補合作」雙軌推動跨國合製,並著重提升兒童與動畫內容之產製規模與品質,除延續前期參與國際展會與跨域合作經驗,強化對外輸出與品牌建立外,持續精進金鐘獎與金視獎獎勵制度,全面鞏固臺灣影視在亞洲與全球市場地位。
3.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計畫(計畫期程114至118年,總經費31億2,000萬元):本計畫延續「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旗艦計畫」(計畫期程109至113年,總預算數21億479萬4千元,決算數20億3,860萬8千元)所累積之成果,包括人才挖掘與國際技術交流、產業數位轉型、在地音樂多樣性推動及金曲獎、金音獎制度優化,自114年起深化人才養成與專業經紀體系建立,鼓勵跨界與跨業合作、加強創作與營運能量,推動更多原創內容走向海外市場,並持續革新獎項制度以強化整體推廣與國際能見度,朝向打造臺灣流行音樂全球品牌邁進。
4.出版產業振興方案(計畫期程114至119年,總經費15億元):本方案延續「出版產業振興方案中程計畫」(計畫期程106至113年,總預算數9億4,711萬4千元,決算數9億3,317萬元),旨在健全市場產銷秩序、扶植本土創作、帶動跨界產業投資、提升閱讀風氣,自114年起持續推動健全出版產銷秩序、扶植本土原創、提升出版形式多樣性及鼓勵青年創作,也聚焦出版鏈之橫向擴展,促進跨界投資與版權交易,同時積極推動數位閱讀、電子書發展、免營業稅政策及漫畫基地補助,以全面提振閱讀文化與內容消費,重建出版產業動能與未來發展潛力。
5.臺灣工藝文化產業中長程計畫(計畫期程112至115年,總經費28億8,000萬元):為因應工藝文化產業面臨人力老化、材料仰賴進口與產值衰退等結構性問題,文化部預計於112至115年預計陸續投入28.8億元經費,推動建置工藝基因庫、導入科技研發、優化生產聚落環境,並透過人才培育基地、競賽平臺及國際聯盟,提升工藝創作能量與專業人才。此外,亦打造綠工藝品牌、擴展海內外銷售通路、導入觀光與工藝行旅元素,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推動工藝商品化與生活化的融合。
(三)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第二期整體發展計畫(計畫期程111至114年,總經費10億2,407萬9千元):為推動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整體發展,陸續推動第一、二期發展計畫迄今,以當代藝術及科技媒體兩大實驗平臺,推動各項實驗支持、產業培育、藝文展演活動與國際交流工作,支持前端創作與技術創新研發,進行科技跨域藝術相關產業培力,鼓勵各項實驗計畫的生成與展現,以及建構國際機構結盟網絡。目前已陸續完成園區動畫創作者基地整修工程、高氯離子建物拆除工程、古蹟修復工程等。
(四)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計畫期程109至113年,總預算數8億7,387萬3千元,決算數6億7,216萬1千元):本計畫旨在催生在地原生文化內容及其衍生創作,促進文化產業生態系之建構與活絡,主要在推動跨域科技創新應用,結合文化與科技力量,加強人才培育,強化產業競爭力與持續發展能量,並發展文化金融媒合體系,促進資金流動與投資效率,同時拓展多元通路,強化跨國行銷與合作,提升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的國際能見度與市場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