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別條例之法律位階
日期:114年9月
報告名稱:特別預算之提出是否應以制定特別條例為前提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之關聯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沈寧衛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同法第16條規定:「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爰特別條例係屬特別法律,依規定應優先適用之,即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原則。
下載
2025-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