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央政府勞動預算資源配置與運用相關問題之研析

二、就業安定基金遭外界質疑運用不當,允宜儘速完成相關法規修訂並確實執行各項精進措施,俾提升基金運用效能及政府形象 日期:114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勞動預算資源配置與運用相關問題之研析 目錄大綱:參、 相關問題研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楊莉敏

為加強辦理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勞動部設置就業安定基金,為我國勞動市場提供挹注龐鉅資源,惟近年該基金運用合理性受各界關注。經查:

(一)就業安定基金109至112年度辦理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預算規模大增且預算執行情形不符預期

1.近10年就業安定基金之基金用途規模,以107年度為158.83億元為最低(詳表2-2-6),以後年度概呈增加趨勢,並以112年度之352.73億元為最高,主要係110至112年度間辦理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所致(109年度辦理之疫情措施未及編列預算,以併決算方式處理),113及114年度基金之用途預算雖稍減編,惟仍高於疫情發生前108及109年度之預算規模。

2.復按近5年度預算執行率分析(表3-2-1),以109年度之118.18%為最高,以112年度之79.16%為最低,差異頗大。

3.就業安定基金執行之工作項目眾多,而109至113年度預算執行率未達80%或超過120%,亦或差異數達1億元以上之項目各為29項、53項、37項、41項及27項,109至112年度執行率超過120%之工作項目主要係因辦理疫情相關措施,部分項目則因112年度疫情趨緩提早結束而未支用,致執行率低於80%。

表3-2-1 108至114年度就業安定基金之基金用途預算執行情形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差異數

執行率

108

16,971,742

14,414,342

-2,557,400

84.93

109

17,574,963

20,769,645

3,194,682

118.18

110

31,914,729

36,011,554

4,096,825

112.84

111

31,703,353

32,549,273

845,920

102.67

112

35,272,655

27,922,803

-7,349,852

79.16

113

28,166,533

23,056,389

-5,110,144

81.86

114

27,336,826

-

-

-

說 明:1.預算數除114年度為預算案數外,餘均為法定預算數;決算數除113年度為自編決算數外,餘均為審定後決算數。

2.差異數=決算數-預算數;執行率=決算數/預算數。

資料來源:就業安定基金歷年預、決算書。

(二)113年度24項重要計畫中,有10項業務或預算執行率未達目標值,允宜本量入為出原則,審慎規劃與執行

1.就業安定基金113年度預算執行率81.86%,按該年度列管之24項重要計畫(5,000萬元以上)分析,其中業務及預算之執行均符合目標值計14項,惟有10項未及90%者,分別為:(1)預期目標值及預算執行率均未達 90%者計2項。(2)部分預期目標值及預算執行率均未達90%者計1項。(3)業務執行符合預期目標值,惟預算執行率未達 90%者計7項(詳表3-2-2)。

2.鑑於COVID-19疫情趨緩後之年度預算執行率約80%,且113年度亦有5,000萬元以上重要計畫之執行未達目標,允宜本量入為出原則,確實檢討重大計畫之執行不符預期原因,避免再發生過度運用預算執行彈性情事,以提升行政效率。

表3-2-2 113年度就業安定基金之重要計畫未達業務及預算目標明細表

項目

計畫名稱

說明

預期目標值及預算執行率均未達90%(2項)

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

113年度預算執行率13.76%,另本計畫112至113年度目標服務4萬人次,112年度報名服務1萬7,961人,核發尋職津貼7,333人及就業獎勵5,554人,113年度報名服務2萬15人,核發尋職津貼7,333人及就業獎勵5,554人,與預期目標差異頗巨。

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目標執行達成率為86.38%,預算執行率為87.74%。

部分預期目標值及預算執行率均未達90%者(1項)

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

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人數之目標達成率為59.57%,預算執行率為67.37%。

業務執行符合預期目標值,惟預算執行率未達90%(7項)

辦理青年職能開發業務

預算執行率為80.39%。

推動身心障礙者多元化職業訓練

預算執行率為81.37%

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計畫

預算執行率為86.18%

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試務工作計畫

預算執行率為84.39%。

多元培力就業計畫

預算執行率為88.92%。

新聘家事類外國人一站式服務暨入出國外國人機場關懷計畫

預算執行率為79.14%。

1955外國人諮詢申訴專線計畫

預算執行率為84.93%。

料來源:發展署。

(三)就業安定基金疑遭不當使用,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多項缺失,監察院、地檢署等均已立案辦理

1.113年11月間就業安定基金疑遭不當使用情事,審計部依本院委員要求,派員實地查核發現:

(1)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及內部管控審核小組未充分發揮審議及考(審)核功能,其中勞動部辦理「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及勞動節主題影片」採購案,逕洽各該年度文宣媒體通路採購開口契約廠商辦理,難以驗核履約;另發展署未依規定明確劃分公務預算與就業安定基金預算範疇;就業安定基金宣導品之採購分送及領用管理等項目均有所缺失。

(2)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112 年度辦理「新莊本部空間美化整修工程」、113 年度辦理「113 年形象識別暨視覺設計」等採購案,核有投標廠商間疑有刻意不為競爭等情事;另勞動部及北分署經管部分宣導品,疑流向未明等問題,審計部已將查核異常情事,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監察院及法務部廉政署參辦。

2.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北分署公務員圖利等案,經偵查終結,依法起訴被告 7 人及2 公司,其中部分人員涉犯刑法之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政府採購法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等罪嫌。

3.監察院針對「勞動部勞發署吳姓公務人員疑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案」,對前發展署長及前北分署長提出彈劾案。又監察院指出勞動部及所屬機關職場霸凌預防處理機制均有缺漏,就業安定基金則有運用不符目的、宣導品流向不明缺乏管理、採購案件圖利特定廠商等缺失,爰監察院對勞動部及北分署提出糾正。

(四)勞動部於114年1月提出基金管理運用精進報告,允宜儘速完備法規修訂,確實執行各項精進措施,俾提高基金運用效能及機關形象

1.勞動部對就業安定基金之制度面及執行面進行通盤檢討,於114年1月3日提出「就業安定基金管理運用精進規劃報告」(以下簡稱精進報告),分別從用途面、管理面及資訊公開等3面向,提出6項策進作為。

2.有關審計部查核109至113年度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支用情形之審核結果,指出勞動部及所屬運用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勞動節形象影片製作等各項支出,核有部分經費支出與就業安定基金設置目的及支出用途規定未符、或關聯性低,共計25筆,金額計7,224萬6千元(詳表3-2-3)應予收回。

3.有關前揭精進報告,發展署回復截至114年6月25日辦理結果略以(詳表3-2-4),除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修正法制作業預定於114年12月前完成,及「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草案)」預定於114年7月31日完成訂定外,其餘相關法規命令修正案均已完成,允宜儘速完備相關法制作業,確實執行相關策進作為,定期公告辦理成果,俾提升基金運用效能及政府形象。

表3-2-3 109至113年度就業安定基金遭審計部查核應予收回款項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元

年度

項目

修正金額

109

2

8,471,925

110

4

12,030,041

111

8

19,606,460

112

6

20,101,078

113

5

12,036,750

合計

25

72,246,254

資料來源:審計部。

表3-2-4 就業安定基金管理運用精進報告改進情形明細表

面向

策進

作為

預計辦理事項

截至114年6月25日辦理情形

爭取合理編列公務預算

向行政院積極爭取將非直接服務據點之基本行政費用及與就業安定基金法定用途無關之廣宣費,自115年起編入公務預算。

依勞動部114年5月7日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研商結果,該總處初步核列115年度勞動部及所屬專案伸算額度4.73億元。

律定用途範圍與支用原則

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規定,以明確規範基金法定三大用途辦理業務事項,及「管理及總務」得支出範圍與可編列占比上限。

有關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基金用途項目修正,業提114年1月22日本基金管理會臨時會議審議,與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代表建議,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屬執行面之規定,無需急於預算籌編階段完成核定,亦可配合預算編列項目檢討結果再行調整。

114年5月勞動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研商115年度就業安定基金編列金額後,刻正辦理勞動部內部法制作業,俟完成後再函報行政院核定發布。

訂定「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使基金支用範圍明確化,不可支用於「與業務無關」或「非公務用途」等項目,並明定不得採購年節禮品。

勞動部刻正研訂「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草案)」。

規範廣宣

經費使用

明定不得採購年節禮品,並訂定宣導品採購及贈發之管理規範。

已於114年3月24日訂定「宣導品採購及贈發管理原則」,並以114年3月24日勞動秘3字第1140130315號函文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構)辦理。

強化審議機制

訂定「就業安定基金審議要點」,諸如應備適足時程之審議作業程序等。

已於114年3月18日訂定「就業安定基金審議要點」。

基金管理會議資料將再提供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

已自114年3月13日就業安定基金第113次會議起將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納入會議資料。

基金管理會審查年度預算,將提供行政管理及廣宣等外界關切經費項目供委員審查。

行政管理及廣宣等外界關切經費項目已納入114年5月8日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114次會議審議就業安定基金115年度預算提案資料,供委員審查。

修正「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委員遴聘要點」,將把各界代表性、任期及迴避、出席率等規範納入。

已於114年3月18日修正「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委員遴聘要點」,納入各界代表性、任期及迴避、出席率等規範。

強化內部管控並運用外部稽核

重要計畫管控範圍自預算金額5,000萬元以上再擴大至2,000萬元以上

已於114年1月23日修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基金內部管控審核作業要點」,將管控範圍自預算金額5,000萬元以上擴大至2,000萬元以上,納入更多計畫。

規劃結合外部稽核團隊就外界關注議題計畫執行情形,每3個月出具定期稽核報告書提送基金管理會報告。

勞動部刻正研擬就業安定基金支用外部稽核作業程序,並辦理相關採購作業。

資訊

公開

增加公開資訊

新增定期公告「採購案相關決標資料」

發展署自114年5月28日起按季於全球資訊網公告該署就業安定基金採購案決標資料。

新增定期公告「其他部會提案申請補助案件之成果報告」

勞動部請113年度其他部會運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經費辦理完成案件進行成果報告,查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改制前為內政部營建署)於112年度提出「112年度及113年度營造業雇主申請外國人案件之前期審查業務實施計畫」1案,經112年5月4日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106次會議審議通過,113年度則無其他部會提案。

上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案之成果報告,業提送114年3月13日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113次會議報告,相關資料已納入會議議程,並於114年4月1日併同會議紀錄公告於發展署全球資訊網。

新增定期公告「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會議資料(含「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內容」)。

自114年3月13日就業安定基金第113次會議起將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納入會議資料,並於114年4月1日併同會議紀錄公告於發展署全球資訊網。

資料來源:發展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