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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九十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中央銀行、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九十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2年3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2015
  • 壹、中央銀行

    • 一、盈餘績效佳,但金融業經營惡化,應加強其法定經營目標資訊之揭露與考核
    • 二、未依法處分台糖股票,且會計科目歸類錯誤
    • 三、吸收員工(退休人員)存款,於法無據,且利率偏高
    • 四、法律顧問室與人員之設置逾越法律授權,審計機關未要求改正
    • 五、駐美國紐約、英國倫敦代表辦事室均屬任務編組,應檢討其必要性
    • 六、九二一震災重建融資補貼利息一九.七八億元執行率偏低,且會計科目不當
    • 七、糧食平準基金裁撤後,短期墊款二0億四千萬元,未能及時收回並轉銷
    • 八、資產處分或報廢之會計處理、數據及法令依據,應請審計部查明釐清
  • 貳、中央造幣廠

    • 九、盈餘表現尚佳,惟產銷量差較大,應請建立制度化之產銷計畫,以利績效考核
    • 十、已實現土地重估增值準備轉列為其他資本公積,影響日後繳庫金額之計算
  • 參、中央印製廠

    • 十一、鈔券產銷計畫缺乏客觀依據,績效評估應注意因政策變動所導致之影響
    • 十二、已實現土地重估增值準備轉列為其他資本公積,影響日後繳庫金額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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