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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

第1項、內政部 日期:109年3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2款、內政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允宜落實居家檢疫者之社區關懷及追蹤管理機制,並強化中央與地方通報連繫,以提升防疫成效

內政部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配合疫情中心辦理社區關懷追蹤列管及資料分析」570萬9千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施所需經費」3,880萬元。經查:

(一)預算編列情形

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依對象分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等3類介入措施,其中居家檢疫由地方政府民政局及里長或里幹事辦理,為配合該等防疫措施,內政部編列相關社區關懷追蹤列管、資料分析,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施所需經費(詳附表1)。

附表1:內政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經費概況表

項目

編列明細

1.配合疫情中心辦理社區關懷追蹤列管及資料分析570萬9千元

1.人事費500萬元:係工作人員5個月加班費。

2.業務費70萬9千元:

(1)一般事務費54萬9千元:工作人員誤餐費50萬9千元;印製統計資料、各類書表及作業聯繫協調等經費4萬元。

(2)物品16萬元:文具紙張、耗材等經費。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施所需經費3,880萬元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居家檢疫者健康關懷追蹤作業,依據各村里居家檢疫執行情形,以全國村里數7,760估算,推估所需經費3,880萬元。

※註:1.資料來源,內政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允宜落實居家檢疫者之社區關懷及追蹤管理機制,並強化中央與地方通報連繫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指揮中心業發布具中港澳、南韓或義大利旅遊史者,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主動監測1天1~2次),由里長或里幹事進行健康關懷,每日撥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紀錄表」,並規範居家檢疫者之活動規範、有症狀者之處理及未配合者之處置等配合事項。

另據衛生福利部新聞稿,業訂定「地方政府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關懷服務計畫」,由22縣市共同推動,於3月1日開始實施,內容包括對象關懷、就醫協助、交通安排、生活支持及專線服務等。為有效掌握居家檢疫者之名單及行踨,促其確實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降低民眾疑慮及恐慌,允宜落實居家檢疫者之社區關懷及追蹤管理機制,並強化中央與地方通報連繫,以提升防疫成效。

綜上,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中心業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並於109年3月1日起由22縣市共同推動「地方政府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關懷服務計畫」,為有效掌握居家檢疫者之名單及行踨,促其確實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允宜落實居家檢疫者之社區關懷及追蹤管理機制,並強化中央與地方通報連繫,以提升防疫成效。 (分機:8667楊慧敏)

二、允宜確保員警所需防疫裝備之充足,並注意員警勤務之合理性,以保持充足之警力,俾完善具感染風險民眾之追蹤管理機制

警政署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6,811萬2千元,所辦事項包括:1.「防疫工作所需物資、誤餐費及油料」經費1,211萬2千元、2.「防疫所需集中檢疫場所」經費757萬2千元、3.「超勤加班費」經費4,242萬8千元、4.「勤務設備」經費600萬元。經查:

(一)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作業,期落實隔離與檢疫,並強化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參據該署說明,前揭經費工作項目包括:

1.防疫工作所需物資、誤餐費及油料:支援機場及專案指揮所等勤務人員誤餐費693萬2千元及物品費518萬元(包括每日機場防疫運輸警力油料費307萬6千元及防疫手套、紅外線額溫槍及酒精消毒噴劑等經費210萬4千元),合計1,211萬2千元。

2.防疫所需集中檢疫場所經費:集中檢疫場所警用電話牽線架設及通訊費18萬元、租用流動廁所105萬元、油料及過路費(含引導車隊)253萬2千元、微波爐、紙張及文具用品等物品經費237萬元及執行防疫工作所需勤務設備經費144萬元,合計757萬2千元。

3.防疫所需超勤加班費:配合執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分派任務,支援機動、檢疫處所及港區各管制站(哨)等警力之超勤加班費合計4,242萬8千元。

4.防疫所需勤務裝備:為追蹤管理具感染風險之民眾,購置移動式監錄系統50具,每具12萬元,合計600萬元。

(二)允宜確保員警所需防疫裝備之充足,並注意員警勤務之合理性,以避免勤務過勞

警政署配合協助衛生及民政機關辦理防疫工作之相關經費編列特別預算,容有其必要,惟警察人員平時任務繁瑣,勤務吃重,而執行防疫工作時需接觸具感染風險之民眾,鑒於本次肺炎疫情嚴峻,警政署允宜確保員警所需防疫裝備之充足,並強化員警執行防疫工作之相關知識及作業程序,且應注意勤務調度及工時之合理性,避免因勤務過勞致減弱抵抗力而影響健康,以保持充足之警力,俾完善具感染風險民眾之追蹤管理機制。

綜上,內政部警政署辦理相關防疫工作所需經費編列特別預算,容有其必要,惟鑒於警察人員平時任務繁瑣,勤務吃重,是以,警政署允宜確保員警所需防疫裝備之充足並注意員警勤務之合理性,以保持充足之警力,俾完善具感染風險民眾之追蹤管理機制。

(分機:1918 魏安國)

三、國際疫情變化快速,允宜儘早完備外國人入國資料即時建檔作業及資訊作業系統擴充支援設備建置,以有效因應國境安全管理之資訊需求

移民署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經費計5,661萬4千元,包括:1.「支援防疫相關作業委外人力」經費1,823萬9千元、2.「購置疫情防治相關設備及物品」經費393萬5千元、3.「防疫專案加班費」987萬6千元、4.「購置疫情分析及查驗、宣導設備」經費2,456萬4千元。經查:

(一)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作業,期強化國境安全

參據該署說明,前揭經費工作項目包括:

1.支援防疫相關作業委外人力:為配合外國人入國之相關疫情管理需要,較平時作業縮短時程,須即時更新資料並擴大蒐集相關資訊,預估5個月須增加辦理外國人入國登記卡之掃描及建檔作業(計約100萬件)及4月起施行外國人入國登記卡增列A卡欄位(計約60萬件),相關經費約323萬元;另為辦理入國登記表之檢查、收集與整理等委外人力(1,300萬9千元)及資料分析處理人力(200萬元),期透過充分與即時之外國人入國資訊管理,強化我國國境防疫機制。

2.購置疫情防治相關設備及物品:係購置消毒酒精、手套、乾洗手液及微酸性次氯酸水發生器等防疫用品(393萬5千元),備供我國國境管理設施與該署各服務站使用,以提升各場域之防疫安全。

3.防疫專案加班費:係為配合執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分派任務,辦理加班執勤作業,及接受中央交辦或相關機關要求協助之防疫工作,協助執行人流管理以防範疫情擴散,並依據相關規定編列加班費(987萬6千元)。

4.購置疫情分析及查驗、宣導設備:為強化現行資訊作業系統運作效能,辦理移民資訊疫情分析統計儲存設備購置(2,148萬4千元)及防疫資料即時產出跳板主機效能提升設備購置(308萬元),提供資訊系統擴充與支援功能,期能增強我國移民資訊系統之防疫效能。

(二)允宜儘早完備外國人入國資料即時建檔作業及資訊作業系統擴充支援設備建置,俾提升我國國境防疫效能

鑒於國際疫情變化快速,即時有效掌握外國人入國相關資料為國境安全管理之重要一環;且目前國內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國境疫情管理資訊需求量甚大,故強化現行相關移民資訊系統處理效能有其必要性,允宜儘早完備外國人入國資料即時建檔作業及資訊作業系統擴充支援設備建置,俾提升我國國境防疫安全。

綜上,內政部移民署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經費計5,661萬4千元,辦理相關防疫作業,包括資訊系統設備擴充、委外人力增加、值勤加班及防疫物資補充等。為能有效發揮防疫功用,允宜儘早完備外國人入國資料即時建檔作業及資訊作業系統擴充支援設備建置,以有效因應國境安全管理之資訊需求。

(分機:1929 吳昀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