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一、108年度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雖符合規定,惟有若干事項允宜檢討改善 日期:109年3月 報告名稱: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評估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依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之事由為以下3款: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計畫經費不敷時(第1款)。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第2款)。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第3款)。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金額計61億3,397萬6千元(經常門動支數48億1,090萬6千元,占78.43%;資本門動支數13億2,307萬元,占21.57%),共有總統府、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文化部及海洋委員會等15個主管機關動支。其中,依預算法第70條第2款事由動支者36億3,156萬元,占59.20%;依第3款事由動支者25億241萬6千元,占40.80%(詳附表1)。

附表1:108年度中央政府第二預備金動支條件彙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主管機關名稱

符合預算法第70條

合  計

第1款

第2款

第3款

總統府主管

5,510

5,510

行政院主管

261,490

261,490

考試院主管

113,891

113,891

監察院主管

5,515

5,515

內政部主管

43,426

177,690

221,116

外交部主管

7,640

7,640

國防部主管

1,750,000

1,750,000

財政部主管

459,648

39,570

499,218

法務部主管

100,799

126,612

227,411

經濟部主管

7,992

827,657

835,649

交通部主管

262,975

809,957

1,072,932

僑務委員會主管

2,300

2,300

農業委員會主管

348,589

53,762

402,351

文化部主管

69,099

69,099

海洋委員會主管

536,430

123,424

659,854

合計

3,631,560

2,502,416

6,133,976

占動支總數比率

59.20

40.80

100

※註:1.資料來源,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

參據103年度至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預算編列暨動支情形(詳附表2),108年度動支比率82.89%低於103年度至106年度間之動支比率;惟較107年度62.13%增加,主要係動支條件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2款及第3款項目,分別增加13億593萬9千元及2億3,587萬4千元所致。

附表2:103至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預算編列暨動支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 度

預算數

動支數

動支比率

經常門

資本門

小 計

103

7,500,000

5,511,069

1,560,520

7,071,589

94.29

104

7,500,000

6,471,088

506,312

6,977,400

93.03

105

7,400,000

6,938,788

18,040

6,956,828

94.01

106

7,400,000

4,767,920

1,425,766

6,193,686

83.70

107

7,400,000

3,825,806

771,924

4,597,730

62.13

108

7,400,000

4,810,906

1,323,070

6,133,976

82.89

※註:1.資料來源,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

再者,檢視108年度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發現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雖符合規定,惟有若干應改善事項,謹分述如下:

(一)未覈實編列預算:計畫經費不敷,尚非事前不可預測,係編列年度預算時未覈實估列或漏列所致。如國防部所屬因志願役實際招募人數較預期增加,以及配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延長軍官服役年限等因素,致所需經費不敷;國有財產署辦理防治登革熱疫情相關環境清理及繳納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地價稅,所需經費不敷。

(二)註銷數過多:計畫事前未能詳實估算,致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後,因賸餘過多,再申請註銷。如公路總局及所屬辦理加速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計畫註銷數達3億1,924萬元(占核定動支數54.64%)。

(三)賸餘數過多: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賸餘數卻又過多,顯示事前未能詳實估算,致政府資源未能有效運用。如海巡署及所屬辦理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賸餘數316萬1千元(占核定動支數73.17%);經濟部能源局因應電業法修法後之電業改革、提高再生能源配比等重大新增業務,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增聘聘用人員,惟賸餘數409萬6千元(占核定動支數51.25%)。

(四)保留過鉅:計畫執行率欠佳,顯示其事前規劃及掌控能力容待改善,行政院核准動支事前審查嚴謹度及各機關執行效率有待強化。如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中興新村環山路檔案庫房、松七單身宿舍及六角亭修復(繕)計畫保留率達87.68%。

(五)允宜檢討計畫辦理成(績)效:經濟部辦理促進夜市消費方案因仍有27.35%已發放之夜市抵用券未經民眾使用,允宜審慎瞭解民眾未使用之原因,以及各地夜市攤商執行所遇問題等。

(六)連續2年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海巡署及所屬連續2年因志願役實際招募人數較預期增加及配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延長軍官服役年限等因素致所需經費不敷,允宜核實編列進用所需兵役人力預算數,並嚴格控管於年度預算範圍內支應,避免常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

綜上,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之動支,部分機關動支內容雖符合規定,惟有未覈實編列預算、註銷數過多、賸餘數過多、保留過鉅、尚須檢討計畫辦理成效及連續2年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等情形,允宜檢討改善。

(分機:1941蔡檳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