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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第6項、國家發展委員會 日期:109年3月 報告名稱: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2款、行政院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為辦理中興新村環山路檔案庫房、松七單身宿舍及六角亭修復(繕)計畫動支第二預備金,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保留比率偏高,允宜檢討改善

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稱國發會)於「一般行政」科目項下動支第二預備金1,295萬1千元,用以支應中興新村環山路檔案庫房、松七單身宿舍及六角亭修復(繕)計畫所需經費。經查:

(一)動支條件

依據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之規定動支。

(二)動支原因

國發會自108年1月1日起承接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管理及活化業務,為因應組織改造,新機關進駐中興新村,以達活化目標,國發會規劃「中興新村環山路檔案庫房、松七單身宿舍及六角亭修復(繕)計畫」,辦理前省政府財政廳倉庫、松園7館單房間宿舍及省府路荷花池旁六角亭等建物耐震評估、補強與整修工作,並於108年4、5月間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4,877萬9千元支應所需經費,行政院同意其中1,295萬1千元由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其餘則編列109年度預算。

(三)執行情形

本項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分別於108年10月21日及12月30日核定動支290萬元及1,005萬1千元,合計1,295萬1千元,實現數159萬5千元,保留數1,135萬6千元(詳附表1);保留數占核定動支數87.68%,詢據該會表示:該修復(繕)計畫區分為規劃設計監造案及工程案兩部分,規劃設計監造案於108年9月16日簽約、11月22日完成細部設計,整修工程則於12月31日簽約,故辦理保留至以後年度繼續執行。

附表1:國發會108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科目經費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一般行政-設備及投資」科目

金額

核定動支數(A)

12,951

決算數

實現數(B)

1,595

保留數(C)

11,356

合計(D=B+C)

12,951

賸餘數(E=A-D)

0

實現數/核定動支數(F=B/A)

12.32%

保留數/核定動支數(G=C/A)

87.68%

※註:1.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本中心彙製。

(四)評估意見

國發會自108年1月1日起承接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管理及活化業務,新增環山路檔案庫房、松七單身宿舍及六角亭修復(繕)相關經費,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本項保留數1,135萬6千元,占核定動支數之87.68%,與108年度「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1點規定:「各機關…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時,應衡酌執行能力,避免於年度結束申請保留,…。」未合,允宜檢討,並強化執行進度之控管,俾利政府資金有效運用。

(分機:8663 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