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一、本追加預算案係因應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而編列,然疫情尚未趨緩,允宜強化盤點及妥適規劃各項紓困方案,並確實執行暨滾動檢討,以減緩疫情對於國內相關產業之衝擊 日期:109年4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評估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依據疾病管制署公布資料,截至109年2月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通報國家(含地區)僅63國,全球確診病例數為8萬6千餘人、死亡人數近3千人,然迄至109年4月23日,全球已有184個國家(含地區)通報COVID-19案例,確診病例數攀升至264萬9千餘人、死亡人數達18萬2千餘人,顯示疫情已迅速於全球蔓延,且尚未趨緩。伴隨疫情加劇,國內受影響之民眾與產業範圍隨之擴大,未來恐發生企業營運困難及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等骨牌效應。基此,行政院院會依據總統甫公布之特別條例提出本追加預算案。經查:

(一)全球各國經濟表現均受COVID-19疫情影響而下滑

1.國際貨幣基金(IMF)於109年4月14日提出最新之「世界經濟展望」(World Economic Outlook)中指出,COVID-19疫情正對全球經濟活動產生嚴重影響,預測2020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僅-3.0%,相較前次(同年1月)預測值3.3%大幅下修6.3個百分點,其他國家如美國、歐元區及日本分別為-5.9%、-7.5%及-5.2%,較前次預測值分別下修7.9%、8.8%及5.9%,南韓、香港及新加坡分別為-1.2%、-4.8%及-3.5%,亦較上次廣泛預測(108年10月)分別下修3.4%、6.3%及4.5%(詳附表1)。

2.我國經濟表現部分,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於本院財政委員會109年4月20日召開「新冠肺炎疫情後,對我國國際經貿環境的影響與展望」專題報告會議中表示,若COVID-19疫情持續9個月,並考量政府實施特別預算2,100億元及各部會推出各項紓困和貸款措施後,預估我國109年經濟成長率介於1.3%至1.8%之間,國家發展委員會則評估倘疫情持續至109年6月,對我國經濟成長率之影響介於0.66至1.4個百分點,另中央銀行彙整主要機構對我國本年經濟成長率預測值介於-4.0%至1.8%之間。

附表1:國際貨幣基金(IMF)對全球、美國及日本等國之經濟成長預測值概況表

國家

(地區)

109年4月預測值A

109年1月預測值B

A-B

108年10月預測值C

A-C

全球

-3.0%

3.3%

-6.3%

3.4%

-6.4%

美國

-5.9%

2.0%

-7.9%

2.1%

-8.0%

歐元區

-7.5%

1.3%

-8.8%

1.4%

-8.9%

日本

-5.2%

0.7%

-5.9%

0.5%

-5.7%

南韓

-1.2%

-

-

2.2%

-3.4%

香港

-4.8%

-

-

1.5%

-6.3%

新加坡

-3.5%

-

-

1.0%

-4.5%

※註:1.資料來源,國際貨幣基金(IMF)公布資料。

(二)因應COVID-19疫情衝擊,我國與主要國家均推出各項防治、紓困與振興措施

1.前揭IMF預測值係假設COVID-19疫情於109年下半年消退,實際仍需視疫情發展而定,然當前為因應疫情所帶來各方面之衝擊,截至109年4月,諸多國家編列預算籌措財源以為因應,有部分採追加預算者,如美國、歐盟、日本、南韓及新加坡;有部分於次年度預算中容納者,如日本、南韓、香港及新加坡。至我國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與紓困振興措施之所需經費則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且二次金額合計達2,100億元。

2.從各國近期提出之大宗防治、紓困振興措施以觀(詳附表2),美國總統109年3月18日簽署國會通過約1千億美元之家庭優先法案,包含提供帶薪病假、帶薪照顧假、免費檢測病毒、稅收抵免與擴大食物援助等,同年月21日國稅局宣布,聯邦所得稅提交截止日期,從109年4月15日延長至同年7月15日,納稅人無需提出申請即自動生效,嗣於同年3月27日川普總統再簽署2.2兆美元關於對家庭、勞工及企業之紓困法案,包含直接撥款予符合資格條件之家庭、個人、對中小企業援助之薪資保障計畫(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疫苗研發等,並於109年4月15日發放經濟衝擊金(Economic Impact Payments)至個人金融帳戶,預計超過約8,000萬人受惠,個人及夫妻共同申報分別發放1,200美元及2,400美元,另未提供帳號者約7,000萬人則寄發支票發給。

3.歐洲央行109年3月18日宣布推出規模7,500億歐元之緊急購債計畫,將持續至2020年底,其中希臘國債預計可獲得豁免。同年4月9日歐盟財長達成5,400億歐元抗疫紓困措施協議,並將繼續溝通募集資金方式及相關分配細節,以刺激經濟復甦及因應COVID-19疫情。

4.日本首相於109年4月7日發布「緊急事態宣言」,指定東京都、大阪府、神奈川、埼玉、千葉、兵庫、福岡縣等7都府縣進入緊急狀態,並提出108.2兆日圓之緊急經濟對策,包含對受創家庭、中小企業之現金給付與對企業金融援助等。同年4月16日進一步宣布將緊急狀態適用範圍擴大至全日本,並預計提供每位國民10萬日圓現金,緊急經濟對策規模隨之增加至117.1兆日圓。

5.南韓自109年3月以來因應疫情推出數波措施,累計規模達約235.1兆韓元,如109年3月17日通過2020年約11.7兆韓元之追加預算,其中約10兆元係提供小型企業提供貸款及向低收入勞工及年長者提供家庭支持,以減緩肺炎疫情對經濟之衝擊。為維持金融市場穩定,同年月24日宣布企業金融協助方案額度從50兆韓元提高至100兆韓元,包含企業融資支援58.3兆韓元及證券市場穩定機制41.8兆韓元,範圍從中小企業擴至大企業,以防止企業破產倒閉。同年月30日宣布將發放緊急紓困金,預計有1,478萬戶家庭受惠,至多4人家庭可領取100萬韓元,所需經費9.7兆韓元,其中7.6兆韓元由中央政府籌措(已於4月16日提出預算案),另2.1兆韓元由地方政府負擔。嗣於109年4月22日針對失業勞工提出10.1兆韓元之工資補貼計畫,及增加企業流動性資金75兆韓元方案,合計約85.1兆韓元。

6.香港立法會於109年2月21日通過300億港幣之「防疫抗疫基金」撥款申請,以加強支援醫院管理局之防疫工作等,嗣於同月26日公布2020至2021年政府財政預算案時宣布,考量經濟情況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等因素,預計發放18歲以上香港居民每人1萬港幣,受惠人數約700萬人,以帶動港人消費,109年4月8日再提出約1,375億港幣之紓困措施,其中保就業計畫800億港幣,預計向符合資格雇主提供工資補貼,避免企業過度裁員。

7.新加坡為因應COVID-19,自109年2月起陸續推出數次紓困措施,金額合計約599億星元,主要為避免企業裁員,並給予個人及家庭現金,該國年滿21歲成年人已於109年4月14日收到政府撥入之600星元,另自同年4月7日至6月1日採取更嚴格之防疫措施,非必要服務業和工作場所皆須關閉,並全面落實居家辦公。

8.我國行政院院會分別於109年2月27日及同年4月23日提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及本追加預算案各600億元及1,500億元,合計2,100億元,加計政府基金暨移緩濟急支出1,400億元,及協助企業與民眾共7,000億元貸款額度協助,紓困方案總計達1兆500億元。

附表2:我國、美國與主要國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防治、紓困振興經濟措施概況表

國家或地區

經費來源

金額(註1)

防治、紓困振興經濟措施

我國

年度預算、特別預算及貸款額度協助

特別預算(2,100億元)

原編列600億元

1.防治經費195億6,798萬元,作為應變醫院隔離收治、設置集中檢疫場所、防疫補償金、徵購物資設備等。

2.紓困及振興經費方面共404億3,202萬元,提供包括:企業融資保證與利息補貼、運輸業的稅費補助、旅宿業營運補貼,農漁畜產品拓銷,以及內需與藝文產業票券抵用券等措施。

追加編列1,500億元

1.紓困及振興經費1,335億915萬元,防治經費164億9,085萬元。

2.包含多項個人現金發放紓困措施,如:薪資補貼(4成)、自營工作者補助、弱勢補助、減班休息者補貼、擴大就業。

年度預算

1,400億元

包括公務預算及非營業基金移緩濟急、公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增加投資與採購。

貸款額度協助

7,000億元

包括央行、郵政儲金及各銀行等辦理企業融資協助。

合計

1兆500億元

美國

年度及追加預算

2.3兆美元(約69.2兆台幣)

1.提供帶薪病假、帶薪照顧假、免費檢測病毒、稅收抵免與擴大食物援助等。

2.主要用途包含5,000億美元予受創嚴重企業、約3,500億美元作為中小企業支付員工薪資及免除部分貸款之用、發放約3,000億美元現金予受到疫情影響之家庭、2,500億美元失業津貼、1,000億美元撥予醫療機構與醫護人員、450億美元撥予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救災基金、270億美元用於開發疫苗及研發關鍵物資。

3.大多數納稅者(個人年收入不超過7.5萬美元、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1.25萬美元,或夫妻共同報稅年收入不超過15萬美元)可獲得一次性1,200美元(夫妻2,400美元)給付,家中有17歲以下孩童每人額外發給500美元。

4.失業勞工每週額外發給600美元補助(為期13週)。(註2)

歐盟或歐元區

追加預算

1.29兆歐元

(約42.1兆台幣)

1.5,400億歐元主要包括1,000億歐元勞動者生活保障、2,000億歐元商業機構貸款、2,400億歐元的歐元區國家救助基金(歐盟)。

2.7,500億歐元主要包含暫時資產收購計畫,買進政府與民間證券,至少直到2020年底,另希臘公債將受到豁免(歐元區)。(註3)

日本

追加預算

117.1兆日圓

(約32.7兆台幣)

1.每人10萬日圓現金補助。

2.提供每家受創中小企業200萬日圓,自營業者100萬日圓補助,並減免固定資産税。

3.延長稅金、社會保險費(約26兆日圓)繳納期限1年,無需負擔延遲繳納費。

4.提供40兆日圓用於企業金融援助。(註4)

韓國

年度及追加預算

235.1兆韓元

(約5.7兆台幣)

1.主要包含刺激經濟措施42.1兆韓元(含追加預算)、避免金融市場波動175兆韓元及其他措施18兆韓元。

2.向居家隔離人員或雇主提供生活費資助或帶薪休假補貼:

(1)生活費資助:以4人家庭為例,只要有1人居家隔離,每月補助123萬韓元;若居家隔離者未與家人同住,而且已隔離14天,補助45萬4,900韓元,但如果已向自身任職之企業申請有薪假,就不能申請政府補償金。

(2)帶薪休假補貼:向被隔離人員提供帶薪休假之雇主,以個人日薪為準,1人至多13萬韓元。

3.追加預算中,用於疾病控制治療2.3兆韓元、支援企業2.4兆韓元、提升消費和就業3兆韓元、2.2兆韓元撥予受創嚴重之地方政府。

4.給予企業財務紓困39.1兆韓元,貸款援助21.2兆韓元,債券市場穩定基金45兆韓元,幫助企業度過暫時流動性情形約57.8兆韓元,證券市場穩定基金10.7兆韓元。

5.發放緊急紓困金予1,478萬戶家庭,至多4人家庭可領取100萬韓元。

6.失業者工資補貼計畫:預計受惠人數286萬人,所需經費10.1兆韓元。(註5)

香港

年度預算及防疫抗疫基金

2,875億港幣

(約1.1兆台幣)

1.香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2月21日通過上限300億港幣之「防疫抗疫基金」撥款申請,預計辦理加強支援醫院管理局的抗疫工作、零售業資助計劃、食物業界別資助計劃及向運輸業界提供的補貼等24項措施,以提升對COVID-19疫情之能力。

2.向18歲以上之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1萬港幣,以帶動消費並紓緩其經濟壓力,預計約700萬人受惠,需710億港幣。

3.寬減2019/20年度100%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上限2萬港幣,預計195萬名納稅人受惠,減少政府收入188億港幣。

4.寬免2020/21年度住宅物業全年差餉,每戶每季港幣1,500元為上限,預計惠及293萬個住宅物業,減少政府收入133億港幣。

5.另在「保就業、撐企業」方面,推出如800億港幣之保就業計畫、提供100%政府擔保之企業特惠低息貸款,貸款上限200萬港幣、寬減2019/20課稅年度100%利得稅、寬免2020/21年度商業登記費、補貼符合資格之非住宅電力用戶額外4個月每月75%電費開支等新增和延續措施。(註6)

新加坡

年度及追加預算

599億星元

(約1.2兆台幣)

1.著重於新加坡航空業、旅遊業、餐飲業、零售業、陸路交通業、製造業與批發貿易等受疫情影響產業。

2.按身分為國民或永久居民,分別發放600及300星元。

3.年滿21歲新加坡公民依課稅收入,可獲得300或600星元之一次性現金補助,未滿21歲新加坡籍子女之父母,可額外獲得300星元現金。

4.其餘大多對企業員工薪資之補貼,如190萬餘名在職新加坡籍員工於4及5月薪資將獲得政府75%補貼,獲補貼薪資上限為4,600星元,避免企業因疫情營運不佳而裁員。(註7)

※註:1.金額為各國初估值(查詢日:109年4月23日),最終以實際申請及發生為準。

2.資料來源: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s-statements/president-donald-j-trump-providing-economic-relief-american-workers-families-businesses-impacted-coronavirus/、 https://www.irs.gov/coronavirus/economic-impact-payment-information-center、https://home.treasury.gov/news/press-releases/sm975。

3.資料來源:https://www.consilium.europa.eu/en/policies/covid-19-coronavirus-outbreak-and-the-eu-s-response/、https://www.ecb.europa.eu/press/pr/date/2020/html/ecb.pr200318_1~3949d6f266.en.html

4.資料來源:http://www.kantei.go.jp/jp/98_abe/statement/2020/0407kaiken.html、http://www.kantei.go.jp/jp/98_abe/actions/202004/16corona.html。

5.資料來源:

http://english.moef.go.kr/。

6.資料來源:

https://www.budget.gov.hk/2020/chi/nt.html、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2/26/P2020022600671.htm、https://www.news.gov.hk/chi/2020/04/20200408/20200408_195013_317.html。

7.資料來源:https://www.singaporebudget.gov.sg/budget_2020/budget-measures。

綜上,面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我國採取統合國內各部會資源與人力方式,全力防堵疫情入侵與散播,已見初效,並考量兼顧對疫情造成相關產業之影響,行政院前於109年2月提出600億元特別預算,惟COVID-19蔓延全球情勢加劇,故再提出1,500億元之本追加預算,合計2,100億元,復加計政府基金暨移緩濟急支出1,400億元,及協助企業與民眾共7,000億元貸款額度協助,紓困方案規模總計達1兆500億元。鑑於疫情尚未趨緩,各相關機關允宜強化盤點及妥適規劃各項紓困方案,並確實執行暨滾動檢討,以減緩疫情對於國內相關產業之衝擊,俾發揮本追加預算之預期效益。

(分機:8661 鄧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