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於本特別預算原編204.91億,本次追加774.40億,合共編列979.31億元;本次追加包括「醫療保健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0.5億元及「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773.90億元(詳附表1)。謹評析如下:
附表1:本特別預算及追加預算案經濟部主管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名稱
原編預算
追加預算
辦理機關
合 計
項目
金額
項目
金額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1.捐助工研院開發分子快速篩檢系統等
120,000
1.捐助工研院辦理侵入式急重症用呼吸器功能原型機開發所需經費
50,000
技術處、工業局
2.徵用全新口罩機器設備及因應疫情調度物資等
295,000
小 計
415,000
小 計
50,000
465,000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1.消費振興:辦理內需型產業消費折扣券措施等【1】
2,000,000
1.消費振興:刺激國內民眾消費措施等所需經費【6】
11,097,000
中小企業處
2、內需型產業:餐飲、零售、傳統市場、夜市、會展產業及商圈等輔導行銷或設施更新改善等【2、4、5、9、11】
2,100,000
2、內需型產業:受疫情影響商業服務業及會展業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1、3】
18,560,000
商業司、經濟部中辦、國貿局、中小企業處
3、製造業及拓展外銷
(1)受疫情影響廠商、中小企業、中小型製造業、傳統產業及標竿企業等研發輔導【3、7、8、13】
2,180,000
3、製造業及拓展外銷
(1)受疫情影響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2】
19,710,000
技術處、工業局、中小企業處
(2)辦理產業升級轉型人才培訓、加強出口推廣等【6、10】
350,000
(2)補助我國廠商出口保險之保險費、行政費及出口貸款利息【4】
130,000
工業局、國貿局
4.資金紓困: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等【12】
13,446,000
4.資金紓困: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等【5】
21,202,000
中小企業處
--
--
5.其他共通性:
(1)辦理1988紓困振興專線所需經費【7】
180,000
中小企業處
--
--
(2)補貼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營業用水電費【8、9】
6,511,000
國營會
小 計
20,076,000
小 計
77,390,000
97,466,000
合 計
20,491,000
合 計
77,440,000
97,931,000
※註:1.資料來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及追加預算案。
2.表內【】數字為整併本特別預算及追加預算案「歲出機關別預算表」之「經濟部-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說明欄所列項次。
一、新增刺激國內民眾消費措施,允宜妥善規劃行動支付辦理方式及條件,並參酌類似措施實績與行動支付普及情形滾動檢討,俾達振興成效
經濟部於「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下編列辦理刺激國內民眾消費措施(以下簡稱酷碰券)等所需經費110.97億元(包括回饋消費者101.7億元、補助使用行動支付店家手續費8.3億元以及系統開發建置及行政費用0.97億元)。經查:
(一)酷碰券預計推動時間、辦理期程、方式及成效
詢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酷碰折扣優惠措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如疫情較為趨緩後即啟動,預計推動3個月。至於辦理方式規劃採先消費後折扣,民眾使用行動支付消費,65歲以上長者使用電子票證之敬老卡,每筆政府提供25%折扣回饋,每人每月每平台(含敬老卡)回饋上限1,000元,全國適用,不限住宿,預計可產生4倍以上消費乘數效果。
(二)各國以現金或消費券發放個人或家庭之振興紓困措施概述
觀察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及澳洲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於振興紓困方案採取直接發放現金或消費券予個人或家庭等作法(詳附表1),其中美國採現金補助(排富),每人1,200美元(約新台幣3萬6,570元)、日本考慮發放每位國民10萬日圓(約新台幣2萬7,640元),亦提供住宿餐飲等優惠券、韓國發放消費券或電子錢包(排富),每戶最高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萬4,600元)、新加坡年滿21歲成年人已於109年4月14日收到政府撥入之600星元,新加坡並另提供補助券及限定用途之電子消費卡、香港發放現金每人1萬元港幣(約新台幣3.9萬元),澳洲亦發放現金750澳幣(約新台幣1萬3,793元)。
至於我國未採現金方式發放,而推行振興抵用券或酷碰折扣優惠之緣由,詢據經濟部表示,振興抵用券或酷碰折扣優惠因有時效且非全額補助,相較於可存入銀行且無使用期限之現金,更具短期內促進消費增加之政策效果,該部考量短期內振興券刺激消費之乘數大於發放現金,爰未發放現金。
附表1:我國、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及澳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採發放現金或消費券之紓困振興措施簡表
名稱
預計投入總經費
發放作業概述
(如現金/消費券、資格、發放時間、每人/家庭金額及使用限制)
我國
振興抵用券台幣20億元、酷碰折扣優惠新台幣110.97億元(暫定)
1.振興抵用券:於疫情趨緩時推動,以國內旅遊結合住宿,每房給予800元抵用券,適用商圈、列管夜市(含列管市場及觀光工廠)、全國餐飲業、藝文產業等。
2.酷碰折扣優惠:採先消費後折扣回饋,每筆消費由政府提供25%回饋,全國適用,不限住宿,每人每月每平台(含敬老卡)回饋上限1,000元。店家欲參與酷碰折扣優惠活動,可隨時向行動支付業者申請加入,推行期間免向店家收取手續費。
美國
2,900億美元家庭補助
現金補助(家庭):
1.民眾年收入在 7萬5,000美元(約新台幣228萬5,625元)以下者,每人可獲得1筆1,200美元(約新台幣3萬6,570元)的補助;年收入越多,領到的補助金額越少。
2.家中有17歲以下小孩者,每位小孩可獲得額外補貼500美元(約新台幣1萬5,238元)。
日本
旅遊優惠券1,694億日圓(約539億新台幣)(詳表註2)
現金補助:
日本政府考慮發放每位國民10萬日圓(約新台幣2萬7,640元)之現金補助;另原規劃對於收入大幅減少、處境艱難之家庭發放30萬日圓現金之措施,亦決定擴大補助對象。由於整體現金補助金額將從原本6兆日圓增加至超過14兆日圓,須重新調整預算,尚須獲國會同意。(詳表註3)
Go To Campaign 優惠券 (個人):
透過旅行社購買旅行產品的消費者將獲得「去旅行優惠券」,政府將提供旅行價格一半的優惠,藉此鼓勵民眾旅行,每人每晚住宿最高限額2萬日圓(約新台幣5,528元)。而透過網路預訂餐廳並用餐者,則獲得「用餐優惠券」,可享有每人1千日圓(約台幣276元)的獎勵。此外,另有「活動優惠券」,透過平台購買娛樂活動門票的消費者,可享有20%的折扣。
韓國
緊急紓困金9.1兆韓元(約新台幣2兆2,483億元)
限定區域使用之消費券或電子錢包 (家庭緊急紓困金):
設排富條款,預計發放約1,478萬家戶人口,依照戶籍人數發放,單身者40萬韓元(約新台幣9,840元),每戶籍最多補助4人,每戶最高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萬4,600元),預計在4月15日全國大選後通過,將設定使用期限並限定區域使用之消費劵或是電子支付等方式發放。
新加坡
關懷與援助配套16億星元(約新台幣338.26億元)
1.現金補助:
按身分為國民或永久居民,分別發放600及300星元。年滿21歲新加坡公民依課稅收入,可獲得300或600星元之一次性現金補助,未滿21歲新加坡籍子女之父母,可額外獲得300星元現金。(詳表註4)
2.補助券
(1)一次性消費稅補助券(家庭)—水電費抵減特別補助金(GST Voucher—U-Save Special Payment),最高1,000星元(約新台幣2萬1,062元)。
(2)必需品補助券(Grocery Vouchers)(個人),居住小型組屋者於今明兩年各獲100星元(約台幣2,110元)超市補助券。
3.限定用途之電子消費卡 (個人)
年滿50歲或以上公民之百盛卡(PAssion Card)將獲100星元填補,用於購買民生用品或參與民眾俱樂部活動。
香港
發放現金710億港幣(約新台幣2,759.82億元)
現金補助 (個人):
提供18歲以上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1萬元港幣(約新台幣3.9萬元)。
澳洲
48億澳幣家庭補助(約新台幣901.32億元)
現金補助(家庭):
針對自2020年3月12日起居住於澳洲境內之家庭或個人,一次性撥款750澳幣(約新台幣13,793元)的「生活補助」,以刺激家庭消費支出,總補助金額約48億澳幣(約新台幣882.7億元)。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109年4月16日)。
2.日本景氣回復金預算8.5兆日圓(約台幣2兆3,494億元),其內閣府2020年4月7日僅先公布大項目金額,施行細則待各部會研擬後公布實施。
3.資料來源:(查詢日期109年4月22日) http://japan.kantei.go.jp/98_abe/statement/202004/_00002.html
4.資料來源:(查詢日期109年4月22日)
https://www.singaporebudget.gov.sg/budget_2020/budget-measures。
(三)允宜參酌我國行動支付普及程度,妥適規劃酷碰券行動支付平台適用條件及提高使用便利性等,並加強宣導
本次酷碰券規劃由政府提供使用行動支付之消費者25%折扣,每人每月每平台(含敬老卡)回饋上限1,000元,詢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該處未來將針對參與平台行動支付業者資格(如家數、是否排除本次疫情受惠產業)等,研擬相關辦法。
雖酷碰券期藉行動支付回饋消費者100億元,預計創造4倍以上內需消費,惟在回饋總額100億元及每人每月每平台回饋上限1,000元前提下,適用平台數愈多,則實際可發放消費人數將相對隨之遞減。至於目前我國推動行動支付環境,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說明,108年我國行動支付普及率62.2%、以台灣Pay等4大國內行動支付業者提供之通路數估計我國行動支付店家數約46.6萬個,另按資策會資料,前五大行動支付場域依序為超商、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餐飲與網路商店。
在上開行動支付普及率下,酷碰券如何擴增消費人次及創造4倍內需消費,並兼顧使用行動支付不便消費者之權利,例如弱勢、無行動支付工具、行動支付店家數有限之縣市及偏鄉等,經濟部允宜廣蒐意見、參酌其他國家作法,妥適規劃行動支付平台之適用條件及限制等,力求使用簡便,並研擬行動支付受限制消費者之配套,俾雨露均霑,同時亦宜強化整體政策宣導,以利業者規劃及消費者知悉。
綜上,經濟部規劃於疫情較趨緩後即啟動酷碰券措施,允宜多方蒐集各界對於酷碰券發放之意見、參酌他國經驗,以利規劃參考;並應妥善研訂酷碰券行動支付平台適用條件、力求使用簡便、完善行動支付相關配套措施,並強化相關資訊公開及廣為宣導,以達成效。
(分機:1925 賴欣憶)
二、追加編列受疫情影響產業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經費,允宜秉風險管控原則賡續檢討各項措施,並強化後續輔導,以提升紓困實益
經濟部於本特別預算「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追加編列辦理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所需經費212.02億元(包括信保基金200億元及利息補貼12.02億元),連同原編列預算134.46億元,共計346.48億元(詳附表1)。經查:
附表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原編及追加)編列概要表(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 單位:新臺幣億元
資金紓困之經費用途
原編列預算
追加預算
總計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專款
100.00
200.00
300.00
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
舊有貸款展延
9.02
-
9.02
營運資金貸款(限薪資及租金)(不裁員、減薪)
11.83
8.67
20.50
振興資金貸款
9.90
1.96
11.86
手續費
3.71
1.39
5.10
小計
34.46
12.02
46.48
合計
134.46
212.02
346.48
※註:1.資料來源,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及追加預算案。
(一)信用保證專款追加預算200億元概述
經濟部前於本特別預算編列保證專款100億元,預計協助企業取得融資金額逾1,000億元。詢據該部中小企業處,由於中大型業者反映疫情如持續至109年6月,資金需求將超過振興貸款融資上限,經濟部爰追加編列200億元特別預算,以提高振興貸款融資額度,預計協助企業取得超過2,000億元融資。
至於本次追加信用保證專款之適用對象、營運資金貸款之保證內容皆與原編列預算相同;惟放寬振興貸款保證內容為中小企業於1.5億元(原2,000萬元)貸款額度內、非中小企業於5億元(原8,000萬元)貸款額度內,由信保基金提供最低8成信用保證,免向企業收保證手續費(詳附表2)。
附表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經費—信保專款概況表
信保專款項目
原編列預算
追加預算
適用對象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稅籍登記或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108年下半年或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經委任、委託機關(構)認定屬實者。
保證內容
營運資金貸款
企業為支付員工薪資及營業場所租金而申請貸款需求者,於500萬元貸款額度內,提供10成信用保證,免向企業收保證手續費。
振興貸款
企業為辦理振興轉型而有新增融資需求者,中小企業於2,000萬元貸款額度內,非中小企業於8,000萬元貸款額度內,由信保基金提供最低8成信用保證,免向企業收保證手續費。
企業為辦理振興轉型而有新增融資需求者,中小企業於1.5億元貸款額度內,非中小企業於5億元貸款額度內,由信保基金提供最低8成信用保證,免向企業收保證手續費。
預期成效
預計協助約3萬餘家企業,協助取得融資金額逾1,000億元融資。
預計可協助400家企業,取得超過2,000億元融資。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109年4月16日),本中心自行整理。
(二)追加利息補貼12.02億元編列概況
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說明,本次追加利息補貼預算12.02億元係因應央行專案融通方案提供資金2,000億元,預估吸引更多事業申請而增編預算支應,其中追加預算之協助對象及申請條件均與原編預算相同,舊貸展延則維持原編列預算而未調整(詳附表3)。至於各項目追加金額之估算,該處表示營運資金貸款預估協助8萬6,000家事業取得融資而需利息補貼20.5億元,扣除原編列預算11.83億元後,尚需8.67億元;振興貸款預估協助1萬7,000家事業取得融資而需利息補貼11.86億元,扣除原編列數9.9億元後,尚需1.96億元;經理銀行作業費1.39億元係配合預計辦理核貸銀行家數提高而增列。
附表3:經濟部追加利息補貼之資金紓困措施編列概況表
經費用途
金額(新台幣億元)
估算方式
利率
金額
期限
舊有貸款展延
原編預算
9.02
1.06%
每家上限22萬元
(預計4,100家)
最長1年
營運資金貸款
原編預算
11.83
依貸款金額給予1%至1.845%利息補貼
每家上限5.5萬元
(預計共8萬6,000家)
最長6個月
追加預算
8.67
振興資金貸款
原編預算
9.90
依貸款金額給予0.845%利息補貼
每家上限22萬元
(預計共1萬7,000家)
最長1年
追加預算
1.96
手續費
原編預算
3.71
輔導費用及經理銀行費用(預計3萬100家)
追加預算
1.39
經理銀行費用(預計10萬7,100家)
合計
原編預算
34.46
-
追加預算
12.02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
(三)信用保證宜秉風險管控原則以降低代償風險,並滾動檢討各項利息補貼措施,配合後續輔導措施,以強化業者經營能力
防疫千億保自開辦至109年4月16日止已核保2,552家、保證融資金額155億8,500萬元,為達協助企業取得融資金額逾1,000億元之預計目標,尚須積極辦理。此外,本次追加編列信用保證專款200億元,係因放寬中小企業、非中小企業貸款額度之信保條件而衍生資金需求所致,考量信保代償風險亦有攀升之虞,允宜秉風險管控原則執行紓困措施,俾降低呆帳風險。
依經濟部對於資金紓困各用途之經費配置,其中營運資金貸款原為該部預期辦理主要項目(原編預算及追加預算共20.5億元),其次為振興資金,第3為舊有貸款展延,惟截至109年4月16日止,經濟部核准振興資金貸款1,202家,已高於營運資金貸款531家(詳附表4)。由於政府提供資金紓困之目的包括企業應承諾不裁員減薪,爰主管機關宜加強查核承貸企業後續是否落實該承諾,俾達紓困目的,並依各項執行情形檢討作業程序,以利追蹤紓困成效及規劃後續產業輔導。考量利息補貼僅提供短期紓困,經濟部仍宜搭配其他輔導措施,俾利業者強化其經營能力與振興轉型,以降低呆帳風險。
附表4:截至109年4月16日經濟部辦理利息補貼及防疫千億實績
資金紓困類別
核准家數
核准金額
防疫千億保
核保2,552家
核准保證金額130億3,097萬元
保證融資金額155億8,500萬元
舊有貸款展延及利息減免補貼
核准1,314家
核准舊有貸款展延267億4,700萬元、利息減免補貼79.82億元
預估利息補貼1.64億元
營運資金貸款及利息補貼
核貸531家
核准營運資金貸款44億3,361萬元、營運利息補貼3.87億元
預估利息補貼0.17億元
振興資金貸款及利息補貼
核貸1,202家
核准振興資金貸款75億1,229萬元、振興利息補貼金額25.43億元
預估利息補貼1.53億元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網站資料,查詢日期109年4月21日。
綜上,經濟部於本次特別預算追加編列信用保證專款200億元及利息補貼12.02億元,期提供企業資金紓困,協助產業復甦,允宜秉持風險管控原則辦理信保案件,以降低代償風險,另針對利息補貼各項方案亦宜滾動檢討執行細節等,並強化相關產業輔導措施,俾發揮紓困振興功能。
(分機:1925 賴欣憶)
三、提供受疫情影響艱困事業之薪資暨營運資金補貼,允宜妥為規劃並完善事後稽核程序,以確保特別預算協助企業、保就業之效益
COVID-19疫情現已蔓延至全球逾184個國家及地區,超過248萬人確診,死亡病例數逾17萬人,染疫國家(或地區)分採封城、關閉邊境、發布社交禁令等防疫措施,致影響經濟正常運作,造成全球經濟景氣下滑、需求萎縮之景況;亦使我國部分產業先受供應鏈斷鏈產線停擺危機、後臨外銷訂單萎縮(如光學器材、機械、化學品、基本金屬、塑橡膠製品等貨品)與資金周轉問題之衝擊,且多項會展活動取消或延期致會展產業營運面臨困境,亦因疫情擴大使國內經濟活動停滯影響內需產業(如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等)致營業額下滑,企業恐陸續停業或被迫放無薪假。因應COVID-19疫情衝擊層面擴大,為保就業並協助受影響產業渡過難關,經濟部於本追加預算案之「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編列辦理受COVID-19疫情影響之商業服務業、製造業暨技術服務業及會展業等業別艱困事業之協助,包括業者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所需經費合計382億7,000萬元(詳附表1)。經查:
附表1:經濟部協助受疫情影響艱困事業之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經費彙整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受補助
產業別
預算數
主辦
機關
行政作業經費
薪資
補貼經費
營運資金補貼經費
合計
商業服務業
79,500
14,860,000
3,370,000
18,309,500
商業司
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
60,000
16,320,000
3,330,000
19,710,000
工業局
會展業
2,000
213,000
35,500
250,500
國貿局
合 計
141,500
31,393,000
6,735,500
38,270,000
※註:1.資料來源,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
(一)補貼艱困事業之薪資及營運資金,允宜儘速確定特定產業適用之紓困條件及主管機關認定可適用之行業,以利業者申請
依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得推動薪資及營運資金之補貼以協助艱困事業,補貼109年4月至6月至多3個月員工薪資(每人每月薪資補貼4成,上限2萬元)及依艱困事業員工數計算每人1萬元之營運資金補貼。同辦法第3條第4項定義之艱困事業係指定依法辦理登記之營利事業,其自109年1月起之營業額減少達50%者,但主管機關得就特定產業另定營業額減少之比例;又依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第3點第1項規定,得申請事業須為製造業、技術服務業、觀光工廠、創意生活及其他經主辦單位認定之行業。是以為利相關艱困事業得儘速獲得政府資金協助,以穩定事業營運,確保員工就業與權益,經濟部允宜就上揭辦法與申請須知所列須主管機關另行訂定特定產業適用之紓困營業額減少比例與認定得受理申請協助之其他行業,積極協調加速決策之作成並加強宣導,以利業者申請,早日落實政府紓困美意。
(二)艱困事業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允宜視疫情發展及經費補貼情形滾動檢討,以有效運用特別預算資源
詢據經濟部所屬提供之資料,經濟部負責協助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經費合計381億2,850萬元(不含行政作業經費),薪資補貼受益員工估計約67萬3,550人,營運資金補貼受益家數約13萬餘家(不含工業局負責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詳附表2)。鑒於商業司、工業局及國際貿易局(下稱國貿局)對本次艱困事業之補貼受益家數及員工人數係預估而得,惟依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艱困事業定義營業額原則上需減少50%以上,但特定產業主管機關得另定營業額減少之比例;又依同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艱困事業於前項補貼期間至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間內,不得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減薪或裁員等減損員工權益之行為,亦不得解散、歇業或有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情事。」在上揭紓困條件下,艱困事業實際申請補貼之家數與員工平均薪資及人數可能超出經濟部原預估數,或艱困事業主在營運成本等考量下未選擇政府提供之紓困方案致申請數低於原預估數。凡此,經濟部宜就可能發生之情境,妥擬因應方案,並適時掌握受影響產業中艱困事業之營運現況,滾動檢討本紓困措施宣導作為與補貼內容,以善用特別預算資源。
附表2:經濟部協助受疫情影響艱困事業之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預計補貼效益彙整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主辦機關
受補助產業別
補貼項目
預算案數
預計補貼效益
商業司
商業服務業
薪資
14,860,000
營業額衰退50%以上約13萬家,補助人數約33.7萬人,每人補助3個月約4.41萬元。
營運資金
3,370,000
營業額衰退50%以上約13萬家。
工業局
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
薪資
16,320,000
1.製造業整體從業人數約305萬人,估算補貼人數30.5萬人占10%,平均經常性薪資每人約4萬元,每人補助3個月約4.8萬元。
2.技術服務業整體從業人數約28萬人,估算補貼人數2.8萬人占10%,平均經常性薪資約5萬元每人補助3個月約6萬元。
營運資金
3,330,000
製造業家數未預估,以估算符合補貼員工薪資人數33.3萬人,估算補貼所需經費。
國貿局
會展業
薪資
213,000
營業額衰退50%以上約115家,補助人數約3,550人,每人補助3個月約6萬元。
營運資金
35,500
營業額衰退50%以上約115家。
合 計
38,128,500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所屬各機關提供之資料。
(三)補貼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宜規劃完善稽核機制,以確保受領補貼業者於受規定期間內無損及員工權益之作為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艱困事業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者,於補貼期間至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間內,不得裁員、減薪、減班休息、歇業及解散;同條第3項規定:「艱困事業有前項所定情事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一部款項。」惟本補貼方案依經濟部預估不含工業局負責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預計受補貼家數即逾13萬家,若無稽核機制,似難即時發現受領補貼業者違反法規為損及員工權益之情事,故宜事先建立完善勾稽及稽核機制,以確保紓困措施助企業、保就業之政策目的之達成。
綜上,經濟部於本追加預算案「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編列辦理受COVID-19疫情影響之商業服務業、製造業暨技術服務業及會展業等業別艱困事業之協助,包括業者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所需經費合計382億7,000萬元,允宜妥為規劃並完善事後稽核程序,以確保特別預算助企業、保就業之政策效益。
(分機:1914 黃俊傑)
四、補貼受疫情影響業者水電費減免65.11億元,允宜與中央各部會建立有關水電費減免通報之標準化作業程序,並加強對外界之宣導,以利執行
經濟部於「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下新增補貼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營業用水電費減免等所需經費65.11億元(含水費減免5.11億元及電費減免60億元)。經查:
(一)預計辦理方式
詢據經濟部有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台水公司及台電公司)所規劃之營業用水電費減免作業,彙整詳如附表1,並說明如下:
1.適用期間:109年3月至9月,共7個月。
2.減免方式:(1)營業額減少達15%以上,未達50%者:水費及低壓電用戶均折減10%,每月減免上限為水費7千元及電費10萬元,高壓電用戶申請調降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2)營業額減少50%以上業者:水費及高低壓電用戶均折減30%,每月減免上限為水費2萬元、低壓電用戶30萬元及高壓電用戶300萬元;(3)符合減免之用戶,於當期或次期水電費帳單中自動計算減免,自符合適用級距之月份減免至適用期間為止。
3.自動認定減免資格,業者無需另行申辦:(1)已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者,將由財政部每月出具相關營業額增減資料,提供台水及台電公司比對後,依適用級距自動減免;(2)無需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者,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適用之級距,送台水及台電公司辦理水電費減免事宜。
附表1:台水及台電公司辦理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用戶之水電費減免措施彙整表
減免資格條件
水費
(工業、商業及開立統一編號小商家等三類用水戶)
電費
營業低壓用戶
高壓以上用戶
級距一:營業額減少15%以上,未達50%者
每月水費減免10%
(上限7千元)
每月電費減免10%
(上限10萬元)
申請調降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110年6月底前申請恢復,免收供電設備維持費)。
級距二:營業額減少50%以上者
每月水費減免30%
(上限2萬元)
每月電費減免30%
(上限30萬元)
1.申請調降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110年6月底前申請恢復,免收供電設備維持費)。
2.每月電費再減免30%
(上限300萬元)。
預計減免戶數及
預算金額分配
1.級距一:約46萬戶、所需經費4.34億元。
2.級距二:約10萬戶、所需經費0.73億元。
3.免收遲延繳付費及復水費0.04億元。
1.級距一:約30萬戶、所需經費19億元。
2.級距二:約10萬戶、所需經費8億元。
1.級距一:約0.8萬戶、所需經費13億元。
2.級距二:約0.14萬戶、所需經費20億元。
預算金額
5.11億元
60億元
營業額衰退計算
1.已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者,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109年內營業稅每期申報前任1個月、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108年同期或107年同期等減少幅度。
2.屬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之用電戶,其級距以用電量依前揭認定基準認定之。
※註:1.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資料,本中心自行彙整。
2.預計減免戶:詢據經濟部略以,所編預算規模,台電公司暫以受影響產業中3成用戶估算;台水公司暫以最近2個月用水量減少一定幅度之用戶數等估列,實際減免戶數將因減免資格認定條件有所調整。
(二)允宜建立水電費主動減免資格認定之標準化作業程序,並加強對外宣導,以利民眾瞭解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規定,受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或振興措施,相關認定基準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
有關台水及台電公司對於水電費減免資格之認定,規劃每月定期自財政部取得營業稅申報資料或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相關紓困措施中併予認定提供,主動計算減免,有利簡化受疫情影響商家之申辦作業,進而提升政府紓困補貼措施之時效。為利營業性質特殊及小規模營業人等無需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者水電費減免之認定執行,台水及台電公司允宜建立與中央各部會間有關受疫情影響業者水電費減免之聯絡或通報等標準化作業程序,並加強對外界之宣導,以利民眾瞭解,暨建置查詢平台,俾利業者即時取得減免資訊。
綜上,為提供受疫情影響業者之紓困協助,經濟部新增補貼受疫情影響業者營業用水電費減免等所需經費65.11億元(含水費減免5.11億元及電費減免60億元),並採主動認定減免,免再提出申請方式辦理,允宜建立與中央各部會間有關受疫情影響業者水電費減免之聯絡或通報等標準化作業程序,並加強宣導,以利執行,暨建置查詢平台,俾利受疫情影響業者取得減免資訊。
(分機:1928 施岑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