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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第1項、財政部 日期:109年4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10款、財政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允宜周密考量各公彩經銷商營運受疫情衝擊影響之差異性,並儘速完成訂定相關補助辦法與執行細節規範,俾利後續補助作業之辦理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公益彩券銷售之影響,財政部於本追加預算案之「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項下,編列獎補助費4億9,825萬2千元,用以協助弱勢之公彩經銷商度過疫情難關、維持生計,並確保公益彩券盈餘挹注之社會福利財源不致大幅銳減。

經查:

(一)補助對象、預計期間與受惠人數

依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四屆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等規定,公益彩券經銷商包含立即型彩券經銷商及電腦型彩券經銷商,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遴選並發給經銷證後,分別銷售傳統型彩券與立即型彩券、電腦型彩券。依據財政部(國庫署)提供資料顯示,本追加預算案擬補助對象即為前揭二類營業額衰退之經銷商,補助期間自109年3月至5月,惟已取得運動彩券補貼者,不得重複請領。受惠人數以截至109年3月電腦型及立即型經銷商人數分別為5,515人(扣除身兼運動彩券經銷商之93人,爰為5,422人)及3萬7,288人,合計4萬2,710人作為預估基準。

(二)本項補助計畫容有必要,惟允宜儘速完成相關補助實施辦法,俾有明確準據辦理本作業

由於全球疫情日益嚴峻,引發民眾經濟衰退預期,國人有減少購買非必需品情形,造成公益彩券銷售金額之衰退幅度,亦有逐漸擴大趨勢,為維持經銷商生計,並減低彩券周邊產業衝擊,本項補助計畫容有必要,然據該部(國庫署)說明,相關補助實施辦法刻參酌教育部體育署、經濟部等相關部會之紓困方案及經銷商團體意見研議中,與運動彩券補助金額一致為原則,惟各公彩經銷商營運實績囿於所處縣市、所在地段等因素,受疫情影響衝擊之差異性頗大。基此,財政部補助辦法允宜多面向考量影響各經銷商營運狀況之因素,避免齊頭式補助造成不公,並儘速完成相關補助辦法及執行細節規範,俾利後續補助作業之辦理。

綜上,財政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銷售公益彩券經銷商之影響,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補助計畫約4.98億元雖有其必要性,惟該部允宜周密考量各公彩經銷商營運受疫情衝擊影響之差異性,並儘速完成相關補助辦法與執行規範之訂定,俾利後續補助作業之辦理。

(分機:8661 鄧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