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疾病管制署公布資料,截至109年2月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通報國家(含地區)僅63國,全球確診病例數為8萬6千餘人、死亡人數近3千人,然迄至109年7月底,全球已有187個國家(含地區)通報COVID-19案例,確診病例數已逾1,700萬餘人、死亡人數突破67萬餘人,顯示疫情已蔓延全球,且尚未趨緩。隨疫情擴散全球,各國因防疫之需紛紛採取封鎖邊境之管制措施,導致全球出口緊縮且經濟衰退,為減緩對實體經濟衝擊,我國及世界主要國家均推出數波財政政策與貨幣措施。經查:
(一)全球主要國家貿易量因疫情及封鎖邊境措施而大幅下降
世界貿易組織(WTO)109年5月20日發布前瞻指標商品貿易晴雨錶(Goods Trade Barometer)指數僅87.6,不僅遠低於100之基準值,亦為該指標自105年7月推出以來之最低值,其中以汽車產品表現最弱(指數79.7),主因為主要經濟體之汽車銷售量大幅下滑,而集裝箱運輸及空運指數分別為88.5及88.0,二者皆呈現下降,反映COVID-19疫情大幅影響全球經濟,除導致2020年上半年全球商品貿易量陷入萎縮外,預期2020年全球商品貿易量恐銳減13%至32%,最終取決於疫情持續時間及政策應對之有效性;WTO同年6月22日再公布統計,2020年前2季商品貿易額,分別較去年同期減少3%及18.5%,惟部分國家因疫情趨緩而逐漸放寬邊境封鎖管制措施,致從5月起已有所復甦,爰全球經濟與貿易情形在第2季觸底後,預計將有所回升。
(二)COVID-19疫情導致失業人口增加,並對全球各國2020年經濟表現產生嚴峻衝擊
1.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109年7月7日提出最新之「就業展望報告」(Employment Outlook)中指出,由於COVID-19疫情蔓延及其防堵措施,對各國經濟造成衝擊,預計數百萬人無法上班,導致失業率高漲,與2008年金融危機初期相較,部分國家勞工之工時減少10倍以上。此外,尚有數百萬人被資遣或裁員。預計至2020年底,該組織成員國平均失業率為近10%,高於2019年底之5.3%,若第2波疫情產生,失業率更將上升至12%,需俟2021年後才能改善。
2.我國109年上半年(1月至6月)平均失業率3.85%,較去年同期增加0.17個百分點,失業人數平均為46萬1千人,較去年同期增加2萬2千人或4.93%;至8月3日公布之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實施家數及人數,分別為1,122家及2萬7,085人,亦較4月1日公布之308家及7,916人,分別增加814家及1萬9,169人。
3.除失業人口增加外,國際主要機構如IHS Markit、OECD及IMF皆預測2020年全球經濟成長呈現衰退,分別為-5.5%(7/15)、-6.0%(6/10)及-4.9%(6/23)。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5月28日預測我國109年經濟成長率為1.67%,較同年2月預測2.37%下修0.7個百分點,7月31日再公布109年第2季未經季節調整實質GDP與108年同季比較之經濟成長率概估為-0.73%(上次負成長為105年第1季),較5月預測值0.50%減少1.23個百分點,併計第1季,上半年經濟成長率為0.41%。另中央銀行彙整主要機構對我國109年經濟成長率預測值介於-0.96%至1.58%之間。
(三)因應COVID-19疫情衝擊,我國與主要國家均推出各項防治、紓困與振興措施
1.自COVID-19疫情全球大流行以來,我國行政院院會分別於109年2月27日、4月23日及7月23日提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暨其第1次、第2次追加預算案各600億元、1,500億元及2,100億元,合計4,200億元,加計政府基金暨移緩濟急支出1,400億元,及協助企業與民眾共7,000億元貸款額度協助,紓困方案總計達1兆2,600億元,占GDP比率約6.6%。
2.復從各國近期提出之大宗防治、紓困振興措施以觀(詳表1),美國國會自109年3月起已陸續通過4項法案,合計規模達3.6兆美元,占GDP比率約17%。包含提供帶薪病假、帶薪照顧假、免費檢測病毒、稅收抵免與擴大食物援助、直接撥款予符合資格條件之家庭、個人、對中小企業援助之薪資保障計畫、疫苗研發等措施,同年3月21日國稅局宣布,聯邦所得稅提交截止日期,從2020年4月15日延長至同年7月15日,納稅人無需提出申請即自動生效。
3.歐洲央行109年3月18日宣布推出規模7,500億歐元之緊急購債計畫,將持續至2020年底,其中希臘國債預計可獲得豁免;同年4月9日歐盟執委會推出5,400億歐元抗疫紓困措施協議,允許成員國透過歐洲穩定機制(ESM),可借貸不超過其2019年GDP 2%之資金,以刺激經濟復甦及因應COVID-19疫情;7月21日再達成規模7,500億歐元共同舉債協議方案之共識,包括3,900億歐元之贈款及3,600億歐元之低利貸款,未來擬透過財務復甦工具機制(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 RRF)及歐盟預算等方式陸續挹注其會員國。
4.日本首相於109年4月7日發布「緊急事態宣言」,指定東京都、大阪府、神奈川、埼玉、千葉、兵庫、福岡縣等7都府縣進入緊急狀態,並提出108.2兆日圓之緊急經濟對策,包含對受創家庭、中小企業之現金給付與對企業金融援助等。同年4月16日進一步宣布將緊急狀態適用範圍擴大至全日本,並預計提供每位國民10萬日圓現金,緊急經濟對策規模隨之增加至117.1兆日圓。再者,因應同年5月25日解除最後包含東京都等5都道縣緊急事態宣言,為加速經濟復甦,同年5月27日再提出第2波規模同為117.1兆日圓之振興經濟方案,合計規模達233.9兆日圓,占GDP比率約44%。該國國會已分別於2020年4月30日及6月12日二度通過25.69兆日圓及31.91兆日圓之追加預算。
5.南韓自2020年2月以來因應疫情推出數波措施,累計規模達約270兆韓元,占GDP比率約14%,包括金融穩定方案、提供企業貸款、活絡出口、投資及地方經濟、工資補貼計畫、擴大社會及就業安全網、發放緊急紓困金、設立特殊目的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培植防疫產業及推行韓國新政(New Deal),以減緩肺炎疫情對經濟之衝擊。該國國會已分別於2020年3月4日、4月30日及7月3日三度通過11.7兆韓元、12.2兆韓元及35.1兆韓元之追加預算。
6.新加坡為因應COVID-19,自109年2月起陸續推出數次紓困措施,合計規模達929億星元,占GDP比率約18%,主要為避免企業裁員,實施工作支持計畫(Jobs Support Scheme)提供薪資補貼、給予個人及家庭現金、提供中小企業不動產租金補助、創造就業與實習機會,及加速輔導企業進行數位化轉型。
表1 我國、美國與主要國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防治、紓困振興經濟措施概況表
國家或地區
經費來源
金額
防治、紓困振興經濟措施
我國
年度預算、特別預算及貸款額度協助
特別預算(4,200億元)
原編列600億元
1.防治經費195億6,798萬元,作為應變醫院隔離收治、設置集中檢疫場所、防疫補償金、徵購物資設備等。
2.紓困及振興經費方面共404億3,202萬元,提供包括:企業融資保證與利息補貼、運輸業的稅費補助、旅宿業營運補貼,農漁畜產品拓銷,以及內需與藝文產業票券抵用券等措施。
第1次追加編列1,500億元
1.紓困及振興經費1,335億915萬元,防治經費164億9,085萬元。
2.包含多項個人現金發放紓困措施,如:薪資補貼(4成)、自營工作者補助、弱勢補助、減班休息者補貼、擴大就業。
第2次追加編列2,100億元
1.紓困及振興經費1,716億5,316萬元,防治經費383億4,684萬元。
2.包含補足勞工、農漁民生活補貼及振興三倍券經費不敷數、國際客源為主之旅行業等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辦理疫苗研發及採購、防疫補償金等。
年度預算
1,400億元
包括公務預算及非營業基金移緩濟急、公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增加投資與採購。
貸款額度協助
7,000億元
包括央行、郵政儲金及各銀行等辦理企業融資協助。
合計
1兆2,600億元
美國
年度及追加預算
3.6兆美元(約105.4兆台幣)
1.提供帶薪病假、帶薪照顧假、免費檢測病毒、稅收抵免與擴大食物援助等。
2.主要用途包含5,000億美元予受創嚴重企業、約3,500億美元作為中小企業支付員工薪資及免除部分貸款之用、發放約3,000億美元現金予受到疫情影響之家庭、2,500億美元失業津貼、1,000億美元撥予醫療機構與醫護人員、450億美元撥予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救災基金、270億美元用於開發疫苗及研發關鍵物資。
3.大多數納稅者(個人年收入不超過7.5萬美元、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1.25萬美元,或夫妻共同報稅年收入不超過15萬美元)可獲得一次性1,200美元(夫妻2,400美元)給付,家中有17歲以下孩童每人額外發給500美元。
4.失業勞工每週額外發給600美元補助(為期13週)。歐盟或歐元區
追加預算
2.04兆歐元
(約70.3兆台幣)
1.5,400億歐元主要包括1,000億歐元勞動者生活保障、2,000億歐元商業機構貸款、2,400億歐元的歐元區國家救助基金。
2.7,500億歐元共同舉債協議方案,包括3,900億歐元之贈款及3,600億歐元之低利貸款,未來擬透過財務復甦工具機制及歐盟預算等方式陸續挹注其會員國。
3.7,500億歐元主要包含暫時資產收購計畫,買進政府與民間證券,至少直到2020年底,另希臘公債將受到豁免。
日本
追加預算
233.9兆日圓
(約65.0兆台幣)
1.每人10萬日圓現金補助。
2.提供每家受創中小企業200萬日圓,自營業者100萬日圓補助,並減免固定資産税。
3.延長稅金、社會保險費(約26兆日圓)繳納期限1年,無需負擔延遲繳納費。
4.提供40兆日圓用於企業金融援助。
韓國
年度及追加預算
270兆韓元
(約6.6兆台幣)
1.主要包含支持脆弱企業108兆韓元、穩定金融市場60兆韓元、小企業紓困44兆韓元、刺激經濟措施26兆韓元及穩定就業市場12兆韓元等措施。
2.向居家隔離人員或雇主提供生活費資助或帶薪休假補貼。
3.給予企業財務紓困39.1兆韓元,貸款援助21.2兆韓元,債券市場穩定基金45兆韓元,幫助企業度過暫時流動性情形約57.8兆韓元,證券市場穩定基金10.7兆韓元。
4.發放緊急紓困金予1,478萬戶家庭,至多4人家庭可領取100萬韓元。
5.失業者工資補貼計畫:預計受惠人數286萬人,所需經費10.1兆韓元。
新加坡
年度及追加預算
929億星元
(約1.97兆台幣)
1.著重於新加坡航空業、旅遊業、餐飲業、零售業、陸路交通業、製造業與批發貿易等受疫情影響產業。
2.按身分為國民或永久居民,分別發放600及300星元。
3.年滿21歲新加坡公民依課稅收入,可獲得300或600星元之一次性現金補助,未滿21歲新加坡籍子女之父母,可額外獲得300星元現金。
4.其餘大多對企業員工薪資之補貼,如190萬餘名在職新加坡籍員工於4及5月薪資將獲得政府75%補貼,獲補貼薪資上限為4,600星元,避免企業因疫情營運不佳而裁員。
說 明:金額欄為各國初估或公布值,最終以實際申請及發生為準。
資料來源:美國白宮及財政部官網、歐盟官網、日本內閣府及財政部官網、南韓財政部官網、新加坡財政部官網。
綜上,COVID-19疫情導致全球貿易量、經濟衰退及失業人口增加,各國均提出振興經濟措施以為因應,我國行政院亦分別於109年2月、4月及7月提出600億元、1,500億元及2,100億元之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及其追加預算案,合計4,200億元,加計政府基金暨移緩濟急支出1,400億元,及協助企業與民眾共7,000億元貸款額度協助,紓困方案規模總計達1兆2,600億元,然當前國際疫情尚未趨緩,各相關機關仍宜持續盤點國內受衝擊民眾及產業,迅速規劃各項紓困方案並確實執行,以減緩疫情對於渠等之衝擊。
(分機:8661 鄧凱文)
